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清算程序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清算程序规定有哪些?民法总则一直是我国在法治社会中来解决民事纠纷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经过几十年的民法总则不断完善和修改,几乎可以解决人民群众在生活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和纠纷。其中就有法人解散的相关规定,那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清算程序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法人解散怎么进行清算?
1、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2、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3、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4、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5、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根据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法人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1、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1)法人解散;(2)法人被宣告破产;(3)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期间法人不再存续对吗?不对,清算期间法人还没有被注销,因此清算期间的被告依然是法人,只不过是清算组负责。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在整个清算过程中要按照法规来进行,不能侵犯法人的资格权益,实际操作过程还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总之要保障所有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相关内容:

·合伙企业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是怎样进行的
    合伙企业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是怎样进行的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


·企业破产清算顺序税收先交还是债务先偿还?
    企业破产清算顺序税收先交还是债务先偿还? 一、企业破产清算顺序税收先交还是债务先偿还? 公司申请破产,是优先清偿税款。 第一百一十三条在优先清偿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


·公司的破产财产包括哪些
    公司的破产财产包括哪些公司一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那么此时公司的大部分才财产就会变为破产财产,当然这也不是很绝对的,因为其中有一些财产并不属于公司破产财产之列。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公司的破产财产包括哪些,不包括的又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1、什么是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是指应依破产程序分配给破产债权人的破产人的财产。 2、公司破产财产包括哪些?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


·破产异议诉讼争议标的额50万需要交多少诉讼费
    破产异议诉讼争议标的额50万需要交多少诉讼费 一、破产异议诉讼争议标的额300万需要交多少诉讼费? 300万标的额诉讼费应当是30800元,计算标准是: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


·破产申请重整流程是什么?
    破产申请重整流程是什么 破产申请重整的流程: 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 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企业宣布破产后,所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当企业宣布破产以后,一般会有专门的人员来管理公司的破产以后的相关工作。破产管理人在对企业进行清算的时候,也是有工作流程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的时候,应该按照工作的流程来规定,不可以随着自己的性子乱来。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是怎样的问题。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一、破产管理人印章刻制的使用 ...


·申请破产的主体有哪些
    申请破产的主体有哪些 一、破产申请的主体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解释1】债务人有“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三个选择,债权人有“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两个选择。 【解释2】和解申请只限于债务人提出。 3、清算人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


·什么是破产清算和解散清算破产清算的时间
    什么是破产清算和解散清算破产清算的时间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商业活动十分频繁,我们对于很多商业用语也十分熟悉。不知您有没有听说过解散清算跟破产清算这两个词都和企业解散有关系,但是却有很大的区别。所以,今天我们就向您介绍下什么是破产清算和解散清算破产清算的时间的相关内容 什么解散清算?什么是破产清算? 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


·破产清算不还钱该怎么办呢
    破产清算不还钱该怎么办呢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有的企业经营力弱的很容易破产,企业破产也是很常见的,破产需要对公司进行清算了解公司当前的具体情况,对债务进行履行,但是也有企业破产清算不还钱,让债权人的利益严重受损。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情形该怎么办呢,可以随我们一起去讨论下。 一、破产清算不还钱该怎么办呢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破产清算程序中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不适用,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1)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将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或清偿不仅优先于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税款,而且优先于同为第三顺序的其他破产债权,甚至这一租赁债权将会得到完全实现或全额清偿,这有悖于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和分配原则,亦违反了公平公...


·破产清算股东债权如何解决?
    破产清算股东债权如何解决? 一、破产清算股东债权如何解决 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提供贷款进行债权投资。这种情况下,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而破产时,股东将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公司财产分配,这显然不利于保...


·股东清算隐瞒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吗?
    股东清算隐瞒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吗?需要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在出现特殊情况时,有限责任即不适用。从目前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对股东有限责任的排除有以下几种情况:(1)投资不到位,且未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的,可否定法人人格,由股东承担无限责任。(2)投资不到位,但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的,则由股东在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3)抽逃资产的,由股东在抽逃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