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男女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之后就会成为合法的夫妻,而从这一刻开始双方各自取得的收入,原则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是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日后夫妻离婚的时候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婚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共同偿还,除能证明为个人债务的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根据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2、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一方欠下的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赌债是一方私下所欠借款,不属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因而应由欠下赌债个人清偿。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即共同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所负的债务。比如,婚前一方借款所购置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为购置房屋等财物所负的债务,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3条规定:“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此时需要注意,必须是一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日后离婚的话,该债务就应当由离婚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但要是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即使夫妻离婚也是由个人承担的。



相关内容:

·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拖欠房租属于违反约定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拖欠的房租、赔偿出租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如果拖欠房租的行为恶劣、导致租房协议不能履行的,出租方还可依法解除租房合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追讨债务要什么证据,讨债有哪些
    追讨债务要什么证据,讨债有哪些手段? 一、追讨债务要什么证据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我国的银行分为很多类型,其中有一种是专门为了给农民提供方便的银行它的银行贷款利率等相对都比较底。那么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一、信用贷款。农村信用社里的信用贷款,只是面向信誉好有偿还能力,而且要长期居住在信用社辖区内的农业户口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额度相对较低。想要贷到5万元的额度,一般...


·债权人讨债时的方法?
    债权人讨债时的方法有哪些 讨债本来是理所应当的事,现如今却变得很艰难,而如何讨债也成为了现在个人和企业遇到的最大的难题,所以为了确保自己的债权可以实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一定要知道一些讨债的方法。那在实践中,债权人讨债时的方法有哪些呢,换句话说,哪些方法可用于债权人讨债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债权人讨债时的方法有哪些 当事人可以提供以下方法讨债: (一)申办强制执行公...


·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好还是不好?
    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好还是不好? 肯定是写好,如果不写的话,可能会引起一些纠纷,所以写借条的时候应该要注意以下的问题: 借贷手续要全 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


·犯了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判刑?犯了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


·分居后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
    夫妻在分居之后,双方就开始了各自新的生活,此时双方都会有收入,当然也会产生一些债务。那么分居后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后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


·借款算行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借款算行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借款算行贿的法律规定是如果借款的行为他是为了达到某种非法的目的,而且向国家工作人员来进行行贿的话,就可以按照行贿罪来进行处理。借贷形式的行贿受贿是指行贿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借民间借贷形式进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其特点是,表现为公开性、长效性。公开性,表现为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不再以秘密形式交付收受财物,...


·离婚债务分割新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债务分割新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清偿的责任,这种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


·民间借贷什么情形下合法
    民间借贷什么情形下合法 一、民间借贷什么情形下合法 民间借贷的合法利率最高年利率为24%。为尊重民事意识自治的一般原则,对于民间借贷年利率24%到336%之间的约定,借贷双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司法不干预,没有履行的,可以不履行。 民间借贷利率包括的具体内容和计算 民间借贷利率的内容为: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延期费、咨询费等。是否包括律师代理费,司法实践未达成一致。 年利率:...


·借款违约责任都有哪些
    借款违约责任都有哪些?借款的时候双方建立的是借贷关系,此时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按照约定或法律中的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不能作出一些违约行为,不然就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实践中究竟借款违约责任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借款违约责任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如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贷款人应当赔偿借款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也就是说,贷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