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

天底下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母亲,即使在夫妻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自身条件不算很好,也是想要亲自抚养孩子长大。那一般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的话,此时要怎么进行争夺才好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该怎么争夺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对应以上条件,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二、离婚后母亲可否为孩子改姓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之规定,有表达能力或者成年的子女,还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姓氏、名称,其他任何人包括父母都无权干涉,因此子女在有表达能力或成年后,是否更改姓名,由其自主决定。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年幼子女的姓氏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变更,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应沿用子女以前的姓氏,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更改子女姓氏的行为均可视为对另一方的侵犯,除非一方死亡或其监护权因法定事由被法院宣告取消。同时擅自更改子女的姓氏,也势必影响父、母同子女的亲情关系。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从法律理论和社会习俗的角度出发,应判决子女原姓氏不宜更改。因此,母亲想要为子女更改姓氏,需得到对方的同意,擅自更改的一方应当予以恢复。

而父亲也想要的话,说明离婚夫妻无法就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这种情况下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判决。当然,在离婚之后母亲也是可以给孩子改姓的,不过此时需要经过父亲的同意才行。


相关内容:

·申请国家赔偿精神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在中国,如果说国家工作人员,因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当中侵犯到他人的权利,是需要进行国家赔偿的,当然国家赔偿,需要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申请之后有相关的机关进行审查。很多人想了解一下申请国家赔偿精神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申请国家赔偿精神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订,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国家赔偿的额范围,但是之后的几年,该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一直受争议。2014年最高法院出台并印发了《关于...


·重庆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对于任何原因造成的离婚案件都需要夫妻双方协调,那么重庆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怎么收费的?律师收费根据不同的情况收取费也是有所不同的,委托律师来进行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收取费用的方式也是多样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有关于离婚财产律师收费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吧。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如何计算 1、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


·一、离婚财产分割多久能完成?
    一、离婚财产分割多久能完成?离婚财产分割的时效规定是: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


·男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夺回抚养权吗?
    男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夺回抚养权吗?如果对方阻止您探望孩子,可以起诉要求探视权。关于变更抚养权问题,您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以下情形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


·离婚财产不分割可以吗
    现代社会的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特别是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婚姻中牵涉到双方的利益很多,离婚时也需要对财产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那么离婚财产不分割可以吗?下面我们来介绍离婚财产分配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财产可以不分割 1、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法》赋予的权利,当然,如果当事人意思自治不分割,法律也允许;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


·一、离婚时有孩子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有孩子财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分割的是婚后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孩子没有分割父母共同财产的权利,但是在分割财产时,可以从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角度予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多分。孩子如果有财产的话当然属于孩子私人所有,比如从继承、赠予等获得的财产,当然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其监护人管理。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


·刑事讯问需要通知家属吗
    如果是口头刑事讯问并不需要通知家属,对于司法机关根据司法审理的需要,对当事人进行传唤处理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认定,但并不一定需要通知家属,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咨询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


·在我国离婚后怎样起诉探望权
    站在未成年人的角度上来说,虽然自己的父亲母亲离婚了,可能在日后的生活当中自己的生活方式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但其实谁也没有权利剥夺孩子见到自己父亲或者母亲的这种基本权利。同理,这对于孩子的父亲和母亲来说属于正常的探视权,在行使探视权遇到阻碍以后,很多人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离婚后怎样起诉探望权? 一、在我国离婚后怎样起诉探望权?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


·组合家庭一方去世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组合家庭一方去世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一方去世的,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开始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的份额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另一半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生前有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约定,按照约定确认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离婚分为哪些情况,婚姻终止有什么原因
    每个人离婚的原因和理由都是不一样的,不管基于怎样的原因,此时需要满足法律的规定,才能结束夫妻关系。那么实际上,夫妻离婚分为哪些情况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婚姻终止的法定原因有哪些? 婚姻终止的法定原因有二:一是配偶死亡,二是依法离婚。 这里所说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在配偶已死亡的情形下,婚姻因主体缺位而无法继续存在,对...


·组合家庭没结婚的财产分配方法是怎样的?
    组合家庭没结婚的财产分配方法是怎样的?1、组合家庭没结婚的财产分配方法有协商、诉讼两种方式。由于没有领取结婚证,故此属于事实婚姻家庭。2、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


·离婚后才知道对方婚内出轨,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依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负有忠诚义务,如果出现了婚内出轨等过错,无过错方是可能获得离婚补偿的,一般在离婚时主张,但如果离婚后才发现自己的配偶其实已经在婚内出轨,甚至已经和别人有小孩了,那这样的情况还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吗?一般而言是可以的,但还得先了解下与之相关的离婚方式、离婚时间和离婚赔偿等法律规定。   一、离婚方式判断谁有权利在离婚后提离婚损害赔偿   1、协议离婚的,在以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