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

天底下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母亲,即使在夫妻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自身条件不算很好,也是想要亲自抚养孩子长大。那一般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的话,此时要怎么进行争夺才好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该怎么争夺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对应以上条件,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二、离婚后母亲可否为孩子改姓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之规定,有表达能力或者成年的子女,还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姓氏、名称,其他任何人包括父母都无权干涉,因此子女在有表达能力或成年后,是否更改姓名,由其自主决定。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年幼子女的姓氏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变更,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应沿用子女以前的姓氏,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更改子女姓氏的行为均可视为对另一方的侵犯,除非一方死亡或其监护权因法定事由被法院宣告取消。同时擅自更改子女的姓氏,也势必影响父、母同子女的亲情关系。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从法律理论和社会习俗的角度出发,应判决子女原姓氏不宜更改。因此,母亲想要为子女更改姓氏,需得到对方的同意,擅自更改的一方应当予以恢复。

而父亲也想要的话,说明离婚夫妻无法就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这种情况下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判决。当然,在离婚之后母亲也是可以给孩子改姓的,不过此时需要经过父亲的同意才行。


相关内容:

·如何定义婚内出轨赔偿情形?
    如何定义婚内出轨赔偿情形?婚内一方出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但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会得到一些照顾。最高法的意见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时,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一、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子女怎么分配?
    一、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子女怎么分配? 现役军人离婚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平均分配,而子女会按照有利于子女生活的原则进行判决。具体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


·夫妻之间签订的婚前协议有用吗?
    夫妻之间签订的婚前协议有用吗? 夫妻之间签订的婚前协议通常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民法典中规定,夫妻间可以对婚前的财产进行约定,在婚前协议没有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情况下,婚前协议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一、夫妻之间签订的婚前协议有用吗? 婚前协议一般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办理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婚前的男女个
    办理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婚前的男女个人的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归属的证明。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去公证处办理:1、 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 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3、 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中,最重要的就是对约定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因此,对于...


·协议离婚后可以告对方重婚吗?
    协议离婚后可以告对方重婚吗 一、协议离婚后可以告对方重婚吗? 可以的,按刑事法律规定,重婚罪的追溯时效期是5年。所以离婚后5年内都可以起诉对方。 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是你的举证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喻本案中你说的离婚前他是和人家以夫妻名义同居的); 2、可以起诉损害赔偿。最高...


·四川省广安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
    社会抚养费是指向不符合生育条件但生育子女的居民征收的费用,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不同的地方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不同的。那么,四川省广安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社会抚养费存在的问题又有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四川省广安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 四川省的社会抚养费收取标准参看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三、四条 收取一定数额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二条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


·离婚时怎么确定孩子的生活费
    ?孩子的生活费其实也就是属于抚养费中的一项,要是父母离婚的话,对于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来讲,就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然而这其中就包括了生活费。那到底在夫妻离婚时该怎么确定孩子的生活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怎么确定孩子的生活费 如果父母离婚的,不与孩子生活的一方,是需要给予孩子抚养费的。父母离婚只是婚姻关系的结束,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因婚姻的结束受到影响。因此,即使是已经离婚了,父母...


·破坏军婚判几年,如何处罚破坏军婚罪?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破坏军婚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有相关行为,无论造成了怎样的后果,一律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那么您知道破坏军婚判几年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解答。一、破坏军婚判几年我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可见...


·婚姻法中起诉离婚要申报财产吗
    婚姻法中起诉离婚要申报财产吗?起诉离婚不是必须要申报财产,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是否请求分割财产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双方都同意不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不会进行分割,但是如果一方主张不分割财产而另一方主张要求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一般都会进行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可以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书的约定要怎么办
    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书的约定要怎么办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


·去法院起诉抚养费需要什么手续第一
    去法院起诉抚养费需要什么手续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第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第五,预交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


·争取抚养权要的证据有哪些
    争取抚养权要的证据有哪些一、争取抚养权要的证据有哪些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