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很多时候男女在有结婚打算的前提下,可能才会考虑到买房,但由于

很多时候男女在有结婚打算的前提下,可能才会考虑到买房,但由于资金有限,往往也不可能说是一次性全款购房,因而选择按揭贷款买房的情况就比较多。而这样的情况下婚后可能就是双方共同还贷的,按结婚贷款买房离婚时房产归哪一方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情况一: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偿还贷款
取得了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应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仍会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由于有婚后偿还贷款因素和房屋升值因素的介入,就房屋的价值而言,离婚时的房产价格大于结婚时的价格。婚前一方支付的房产价款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分割房产价值时应当首先予以扣除。婚后偿还的贷款、房屋的升值部分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分割的共同财产应当是房屋实际价值减去婚前支付部分、尚未偿还贷款后的差额部分。
情况二: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并继续还贷
这种情况要分两种情形对待。第一种情况,一方婚前出首付款,然后按揭贷款,在婚后取得房产证后仍然用个人财产还贷的情况。此时,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第二种情况比较常见,即一方婚前出首付款,婚后取得房产证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这种情形可以认为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在离婚时要计算好婚前出资和婚后还贷中夫妻双方的出资比例,从而分割房产。
情况三: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支付首付,以贷款方式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
尽管此时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房产证还被抵押在银行。这时夫妻离婚,涉及分割的按揭房产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的贷款、尚未偿还的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的价值等四部分。因此,房屋的实际价值,即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夫妻双方分配的对象。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后,应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但这样就会存在较大的问题,因为出资买房的时候,可能是由一方出资的,但婚后却是双方共同还贷,这样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情况就复杂的多。而房产现在在我国也属于价值很大的物品,为避免日后产生争议损害到自身利益,建议夫妻在买房的时候最好就协商约定清楚。



相关内容: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未建好之前出售需要办理的是预售许可证,而实际办理这个预售许可证的,也是需要开发商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什么是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现房销售的标志,否则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行为是无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


·所谓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现
    所谓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现在社会小产权房越来越多的为人所关注。相对于高价的商品房,小产权房有着“廉价”的特点,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购买小产权房似乎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同时很多人也在担心小产权房屋能够买卖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小产权房屋能够买卖吗? (一)小产权房的定义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


·房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房屋的基本...


·很多想要买房的人对买房的相关知识并不是很了解,小编要提醒大家
    很多想要买房的人对买房的相关知识并不是很了解,我们要提醒您一下,买房需要小心谨慎把手续办好,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买房都需要注意些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新手购房须知,来帮助您了解一下。 一、新手购房须知 1、要确定买房目标 买房前应该有一个整体的规划,理性和有规划的消费,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经济情况开确定,并选择适合楼盘。 2、积累买房首付款 购买房子的关键是要积累首付,初定一个目标之...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能按揭买房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能按揭买房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能按揭买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四条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 借款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16-2017年常州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拆迁补偿标准(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


·回迁房能否买卖,可以买卖回迁房吗
    回迁房比一般商品房便宜,所以比较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它存在着许多风险。对于回迁房,在实践中,是否可以买卖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在购买了回迁房之后又后悔,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告诉您回迁房能否买卖。 一、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


·一、离婚按揭离婚房产公证吗?
    一、离婚按揭离婚房产公证吗?离婚房产分割属于析产,需进行公证。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然后再到交易...


·一、赠与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
    一、赠与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 赠与房产过户流程主要是: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到当地的房产公证处办理公证; 3、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相关知识: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


·房产买卖中事情是非常的多的
    房产买卖中事情是非常的多的,所以其中所发生的纠纷也是比较多的,对于我们生活中一些不公平的事情,我们有些时候只有选择进行诉讼的方法,当然对于诉讼一般都是有诉讼时效的。法院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来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欺诈、胁迫等,否则法院都会尊重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约定。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


·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给?
    现在二手房房屋买卖大都通过中介的方式进行交易,中介然后从中收取服务费,每个中介公司的服务收取标准不一样,但是给中介费的时候时间应该差不多,那么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给?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给? 中介费在你们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应该缴纳,此时中介的过程已完成,理应收取中介费。网签后过户当日交付合适,因为过户当日要付房子尾款,和中介费一起支付,会比较方...


·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
    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 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开发商)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