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肇事逃逸应该如何处罚 工伤肇事逃逸应该如何处罚(一)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么?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么? 两者都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就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上述单位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却没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按不构成犯罪...
·在湖北湖北职工工伤待遇发放流程是什么 在湖北湖北职工工伤待遇发放流程是什么?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市政工程涉及到的都是形象,市政工程的好坏直接和老百姓的生活有关,比如道路好坏决定了老百姓出行的方便成都,市政工程经过招标建设以后,还要通过质量这一关,根据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和验收,达到标准符合要求的工程方可成为各个的工程,但是具体的评定标准如何,可以到本文了解。 一、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有很多人对于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不是很清楚。现阶段的...
·建设工程承包法律风险有哪些? 建设工程承包法律风险有哪些? 1、因合同签订不完善存在的法律风险《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
·一、不得辞退劳动者的条款的内容是什么? 一、不得辞退劳动者的条款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劳动者发生了工伤、职业病等情形应当先进行鉴定,鉴定完毕后与公司协商,协商不...
·工伤补偿待遇标准是多少? 工伤补偿待遇标准是多少?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劳动争议仲裁员错误有什么责任 劳动争议仲裁员错误有什么责任 一、违规行为要究责 《办法》要求,劳动仲裁员出现因故意或严重过失,导致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依据明显错误的将被追究责任。列入到追究责任范围内的行为包括: 1、违反规定,故意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 2、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或因过失使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未予受理; 3、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4、明知具有法定回避情形,故意不依法自...
·一、没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随时辞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拖欠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第二款,员工按照三十八规定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十六条规定应该给员工经济补偿。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一、不服劳动仲裁结果怎么办? 一、不服劳动仲裁结果怎么办? 劳动者对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
·一、我国法律规定几岁算童工? 一、我国法律规定几岁算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16-18周岁属于未成年工。用人单位可以使用,只是某些工作不能要求他们作业。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 任何企业事业单位、...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如果对仲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