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财产纠纷有什么调解技巧和方法

夫妻双方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在离婚时,因为财产分割出现矛盾的夫妻不再少数。而对于离婚财产纠纷案件,调解一直是比较重要,也是较为可行的解决方法。本文中将对离婚财产纠纷调解的技巧和方法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民事纠纷案件中,离婚纠纷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此类纠纷不但涉及婚姻关系,还会涉及子女、财产以及债权、债务问题;不仅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甚至会涉及、惊动当事人的亲友以及社会相关人员和部门。离婚纠纷的妥善解决与否,不但关系到法院的办案质量,也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生活和命运,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离婚纠纷的调解,一直是人民法庭调解工作的重点。解决离婚纠纷,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更新观念,该“调和”则“调和”,该“调离”则“调离”
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有些仍然抱着“宁拆十座庙,不拆一家亲”的想法,重视“调和”、忽视“调离”,甚至认为双方调解离婚也是调解工作的失败,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有些离婚纠纷,夫妻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破裂,对于这类离婚纠纷,如果“调和”不成,法官就应当引导双方文明离婚,不能久拖不决,以避免矛盾激化,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二)以诚待人,赢得信任
离婚案件的调解法官,首先必须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这是进行调解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个基础,则调解工作就无法进行。那么应如何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呢?关键是要以诚待人,多从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使当事人感觉到法官真的关心自己,从而相信法官,听从法官的调解意见。具体应做到:第一,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这是最主要的。离婚纠纷当事人往往有许多话压抑在心头,如能耐心、真诚地听当事人把想说的话都说出来,当事人就会感觉到你对他是重视的,从而对你产生信任感;第二,了解、关心当事人的生活、工作上的困难,帮助他们想办法、找对策,甚至可以动员有关人员、机关来帮助他们解决困难;第三,对当事人过分的言行和错误的行为表示理解、体谅,并委婉的指出其错误,让其乐于接受批评:第四,调解过程要态度和蔼、言语亲切、说理通俗、符合情理。
(三)透过现象看本质,注意利用冷处理法
有些离婚纠纷的当事人,往往表现为情绪激动,急于倾诉心中的苦水,不断罗列对方的不是。仔细分析,这种当事人之所以激动、诉苦,并陈述对方的不是,是因为他(她)仍在意双方的婚姻,仍在意对方。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反而会更冷静、更灰心,甚至不愿意讲太多的话。因此,对于上述的当事人,法官只需静静地听其发泄、倾诉,等到他气消了,再进行调解,给个台阶,比如让对方赔个礼、道个歉等,往往很容易成功。相反,如果当事人正在气头上,不让其发泄、倾诉,而直接进行调解,往往会火上浇油,适得其反,甚至激化矛盾,导致调解失败。
(四)抓主要矛盾,对症下药
当事人提出离婚的理由通常多种多样,但其中往往会存在一个主要的、主导性的原因,如家庭暴力、重男轻女,第三者插足、婆媳关系、经济问题、性格不和等等。调解人员必须善于观察和分析,找出其中的主要矛盾,从而根据情况,对症下药。如对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等一方有明显过错的,在调解中要对过错方提出批评,劝其改正错误,并劝说另一方给其改正错误的机会。对性格不和的,要引导双方多做自我批评,多看对方的优点、长处等等。
(五)利用当事人亲友的影响,形成浓厚的调解氛围
要注意利用当事人父母、子女的力量,通过亲情诱导,软化双方关系。同时,各当事人都有一定的社会生活圈子,也必定有一些比较亲近、知心的亲戚、朋友,这些人对其影响有时甚至超过家庭成员。根据需要,可以邀请他们参加离婚纠纷的调解。
(六)留给当事人适当的和好时间
这一做法有点类似于冷处理法,主要适用:法官如果经过一次、两次,甚至多次调解,仍然没能调合,但又发现当事人有和好的可能,这时不防将纠纷的调解放一放。这样做,一方面当事人的亲友会通过各种途径、方法促使当事人和好;另一方面,双方当事人经过一段时间后,其情绪可能稳定下来,更能正确客观的看待自己的婚姻以及双方的矛盾,从而改变初衷,主动和好。这对于可能和好的离婚纠纷来说是必要的。男女双方建立婚姻大多都是基于彼此有好感的基础上,婚后因各种因素导致感情破裂也会考虑到之前的感情,所以在发生纠纷矛盾时,应以调解作为首要的方式,如调解不成,再走其他合法的途径。要是您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不妨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关于业主的权利义务国家物业管理最新办法如何规定的?
    关于业主的权利义务国家物业管理最新办法如何规定的?借着国家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行情,许多居民都实现了自己的房屋升级愿望,从小房换到大房、从旧房变成新房,居住在新的房子里、新的小区、新的环境,也给人带来新的美好心情,但如果物业管理不到位,要不了多久优美舒适的环境就会变得脏乱差,还可能出现人员嘈杂、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为此,国家专门出台了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那么,关于业主的权利义务国家物业管理最新办法...


·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何收集?
    家庭成员之间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对于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作为受害方,可以提出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既然是刑事案件,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就得根据证据做出判决。那么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何收集?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何收集?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


·被告是精神病就不能判决离婚吗
    不是。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


·诉讼离婚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后,一方坚持离婚,而对方拒绝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了。一方在发起诉讼之前,应该写一份内容完整的离婚诉讼书,并准备好相关证据资料,一并提交给人民法院。那么诉讼离婚书范本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透过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诉讼离婚书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女/男,(民族),××年××...


·事实婚姻离婚没有抚养权归谁?
    在现实生活中,事实婚姻在我国其实大有人在,特别是偏远地区,事实婚姻的存在更为广泛。这些夫妻在结婚是就未办结婚证,然后有了孩子以后想离婚的情况下,因未办结婚证对孩子也没有抚养权,未办结婚证而离婚没有抚养权归谁?下面对我国对于这一情况的规定做出介绍。形成事实婚姻的特征: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事实婚姻的男女...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怎么离婚女方出轨应该怎么办理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怎么离婚女方出轨应该怎么办理(一)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二)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我国法律是以时间为界,来解决没结婚证怎么离婚的...


·重婚触犯的法律是什么?
    重婚触犯的法律是什么? 一、重婚触犯的法律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


·业主家中被盗,物业有没有责任
    业主家中被盗,物业有没有责任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物业公司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全履行管理服务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在进行物业服务时,在保安措施和防范工作方面不存在疏忽和过失,尽到了管理、保障义务,物业公司就不应承担案外人犯罪行为所致的损害结果的民事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


·索要抚养费怎么取证?
    索要抚养费怎么取证? 现起诉到法院,向法院写书面申请调证据,也可以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二、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是什么?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工作性质; 2、工作环境; 3、收入状况; 4、居住条件;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养; 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此外,还可以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以...


·以遗弃罪离婚可以吗
    夫妻双方互有抚养的义务,因此,夫妻之间也是可以成立遗弃罪的。夫妻一方对于另一方应当承担抚养义务事不作为或者消极作为的情况下,就可以成立遗弃罪。这种情况下,夫妻之间的感情实际上也已经破裂了,那么在夫妻关系中遭遇了遗弃的一方是否可以以遗弃罪离婚呢?我们马上为您揭晓以遗弃罪离婚可以吗。 一、如何以遗弃罪起诉离婚 如果对方当事人有遗弃行为的,自己是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需要递交起诉状...


·新婚姻法抚养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新婚姻法抚养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新婚姻法抚养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


·二婚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婚姻法中夫妻二人的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之后就要对财产分割进行法院诉讼,但是其中牵扯到的因素有很多,如果其中有人是二婚,那财产分割又会不一样,那么二婚离婚财产怎样分配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