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哈尔滨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人问各个地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虽然我国《刑法》是做了统一具体规定的,但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也允许各地高院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哈尔滨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造成被害人十级至七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对十级以上的伤残等级增加刑罚量,应从十级起算,累计相加;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O%以下;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O%以下:

(1)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伤害他人的;

(2)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他人的;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O%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且被害人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

(2)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不积极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

(2)持枪支、管制刀具等具有杀伤性的凶器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

(3)致二人以上重伤或者多人轻伤的。

综上可知,对行为人具体如何量刑,首先要结合我国刑法具体规定来判断,接着再结合行为人的具体情况来量刑处理。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不妨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性骚扰是违法还是犯罪?
    性骚扰是违法还是犯罪?目前还没有对性骚扰问题进行立法,刑法上没有相关的规定。所以一般的性骚扰不属于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性骚扰还是属于道德的范畴,但是,如果在公共场合进行性骚扰,造成了不良的后果,公安机关也可能介入,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缓刑期间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实践中,罪犯在缓刑期间的具体表现情况,关系着缓刑期满后对其作出的下一步处理,因而在缓刑期间应该小心谨慎、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在缓刑期间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缓刑期间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期间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


·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五条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醉驾缓刑前会被拘役吗?
    一般醉驾缓刑前会被拘役吗不会被拘役的。醉驾可以缓刑的,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缓刑刑期如何计算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存在招摇撞骗行为的,就可以认定为招摇撞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等。1、本罪的客体,是军队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动。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行为。所谓招摇撞骗,是指假冒军人名义,进...


·刑法中盗窃罪是如何量刑的
    《刑法》对每个犯罪都具体做出了量刑规定,那么您知道刑法中盗窃罪是如何处罚的吗?对于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来讲,这方面的内容是很重要的,能够大致的判断一下最后的量刑范围。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刑法中盗窃罪是如何量刑的 盗窃罪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盗窃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


·抢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立案标准
    由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特殊性,国家对这两类药品的用药和用量都有专门的管理办法进行了规定。如果违反规定,像吸毒者提供了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就可能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下面本文就为您介绍什么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以及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怎么判的问题。一、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立案标准(一)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


·挪用资金100万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挪用资金100万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挪用资金100万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盗窃罪数额该如何认定,怎样认定盗窃罪数额
    盗窃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权,实践中经常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来盗窃财物,但也有公开盗窃财物的。而在对盗窃罪定罪处罚的时候,离不开对数额的认定。那么盗窃罪数额该如何认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数额如何认定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


·醉驾拘役一个月在哪里服刑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醉驾拘役一个月在哪里服刑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也可以在拘役所或者七天监管场所执行,这些都是可以的。和监狱不同的是,拘役类的刑罚,每个月是可以回家一两天看看的,这也是...


·放火罪与失火罪的区别有哪些
    放火罪与失火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放火罪与失火罪的区别有哪些 失火罪与放火罪的界限失火罪与放火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与火灾有关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侵害了社会公共安全。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1)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 (2)放火罪有既...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