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新制定的新婚姻法里小三违法吗?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在当代这个社会,在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小三这个名词经常可以听到,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离婚率大大增加的原因。您都知道的是,小三是不好的,但是却不了解是否法律对此也有规定,那么,小三违法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小三违法吗?

不违法。对婚外恋行为本身,中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是,因为婚外恋行为引起的虐待、遗弃、重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溺婴、伤害、凶杀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结果,中国的《民法典》、《刑法》及一些单行法规均有相关的规定。对于婚外恋引起的上述行为,必须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按不同罪名,依法定罪量刑,坚决予以严惩。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婚外恋

“婚外恋”从字面上它是一场恋爱,但从实质上它不过是一个偷情、偷性的过程,这是由男女性别不同,生理和心理不同所带来的必然区别。在婚外两性交往之中,男人往往重性,女人则习惯于重情。

1、男人的婚外恋根源剖析:

研究表明,男人好色出自天然。一些男人既要“家里红旗不倒”,又要“外面彩旗飘飘”,恨不能踏遍天下芳草,纵使佳丽三千,也仍追美猎艳。追求美色成为这些男人的一大乐趣,在一些男人眼里,女人不过是件衣服,穿旧了就脱下来;女人不过是道饭菜,吃腻了就换口味。如此,外面光鲜的女人就成了一道道刚上桌的美餐,让男人流连忘返,乐此不疲。

在社会激烈的竞争中,一些男人一旦取得了好的岗位,取得了足够的金钱,就开始琢磨如何拥有更多的女人。这些男人和不同的女人上床,这些男人未必去考虑对方的感受,而只想证明自己雄性十足,借此满足自己的征服欲望。看见一个又一个女人被他征服,这些男人陶醉其中。所以在婚外恋中这些男人或许动情,但更多的时候是滥情。

一些男人喜欢追求刺激,不安于平淡的生活。婚姻对一些男人来说是一种束缚,但是这些男人挣脱不了这个枷锁。在衣暖饭饱的情况下搞刺激性的活动。但这些男人不愿承认自己是寻花问柳的行径,而是裹上美丽的“婚外恋”的外衣。正是这件外衣迷惑了女人。这些男人的终极目标就是性。这些男人是把情和性分开对待的,那样就叫做洒脱。这些男人需要洒脱和浪漫,这些男人的浪漫就是如鱼得水的享受性,同时不受到任何情感的束缚。

2、女人的婚外恋根源剖析:

研究表明,婚外恋的女人是因爱生性,因为这些女人可以享受无性的爱,但如果没有爱的前提这些女人是绝对不允许性的发生的。所以这些女人的情感一旦在家庭里受到了伤害,这些女人会采取分床睡以此来抗衡男人的性。但是长久的抗衡会让这些女人的内心更加的孤寂,因为这些女人天生就是需要情爱浇灌的。平淡的婚姻生活让这些女人看不到激情,听不见柔情的话语。繁琐的家务事,让这些女人破灭了梦想。在这些女人不能忍受没有情爱的日子里,就会选择婚外恋,所以这些女人在婚外恋中追求的是一种情。

一些婚外恋的女人的依赖思想也决定了她在婚外恋中需要追求一种情。工作压力,经济压力,生活琐事的压力在丈夫不能沟通的情况下,这些女人需要找个人来听她静静的述说,需要在情感上找到寄托。婚外恋中的男人正好是这些女人的忠实听者,也带来甜言蜜语,给予这些女人慰藉。

首先在这边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对于小三的行为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小三的行为并不违法,但是在我国刑法上对于因为婚外恋引起的一些犯罪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的可以咨询下律师。


相关内容: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婚姻关系是社会生活当中的主要民事关系之一,从我国建国以来,婚姻关系就一直受到我国婚姻法的保护。并且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在当今的婚姻关系当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已经越来越多。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的内容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内容如下: 第...


·结婚之后配偶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结婚之后配偶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依法领取离婚证;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进而确定婚姻关系是否解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


·申诉国家赔偿期限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申诉国家赔偿期限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法新规首提“国家赔偿监督”:不限申诉期限。 8种情形应重审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决定生效后,赔偿请求人死亡或者其主体资格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诉符合条件,法院应在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立案。 最高法赔偿办负责人说,《规定》之前,并无“国家赔偿监督”...


·一、没离婚孩子的抚养费需要支付吗?
    一、没离婚孩子的抚养费需要支付吗? 没离婚孩子的抚养费也需要支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二、小孩抚养费标准一月多少钱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


·过继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过继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一、过继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1.在孩子需要过继的时候,被收养的孩子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失去了父母,变成了孤儿的孩子。 (2)无法查找到亲生父母的被遗弃的婴儿或者儿童。 (3)因为有特殊情况导致亲生父母没有能力去抚养的子女。 以上所提到的可以被收养的未成年人均要满足14周岁以下。 2.在孩子需要过继的时候,收养孩子的一方应该要符合以下的条件。 (1)收养人...


·考虑诉讼成本国家赔偿申请是否划算?
    我国为那些因国家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公民设置了多种救济制度,除了行政复议外还可以通过诉讼申请国家赔偿,但是现实中能够成功申请到国家赔偿的案例却少之又少,其中的原因显而易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分析如果考虑诉讼成本国家赔偿申请是否划算。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诉讼成本 (一)需要交给法院的费用 1.诉讼费 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相关规定,诉讼费要根据案件标的额来定(按普通程序计算,因为如果被...


·子女年满18岁抚养费是否还需要支付?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生育有子女的,在夫妻离婚之后,应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子女的抚养权会归其中一方所有,另一方则按月支付子女的抚养权。许多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子女年满18岁抚养费是否还需要支付?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子女年满18岁抚养费是否还需要支付? 法律上规定一般18周岁以后就不再支付抚养费了。但如果具备以下三点情况可以要求父母继续支付抚养费: (1)丧...


·怎么确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
    诉讼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此时需要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就说到了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问题,当事人一般就要先确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该如何确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一般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不要任何财产申诉离婚费用是多少?
    一、不要任何财产申诉离婚费用是多少?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离婚诉讼到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多久?
    离婚诉讼到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多久?离婚诉讼到孩子的抚养权需要4个月到9个月的时间,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


·哺乳期离婚可以吗,哺乳期是否能离婚
    在哺乳期内,孩子年龄尚小,出于对子女利益的保护,在这段期间如果夫妻要离婚的话,是有较多限制的,但这并不是说哺乳期不可以离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哺乳期离婚可以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哺乳期离婚可以吗? 哺乳期离婚的问题取决于夫妻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还取决于是妻子提起离婚诉讼,还是丈夫提起离婚诉讼。 (一)丈夫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妻子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


·诉讼离婚判离条件有几种
    诉讼离婚判离条件有几种 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