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的结果关系到工伤劳动者可以获得多少赔偿,但实践中,许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对如何申请工伤赔偿并不了解,这导致了工伤劳动者无法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鉴定一共分为十个等级,其中十级的受伤程度最轻。那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以下是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5.10 十级

5.10.1 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 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50 cm2,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积>l00 cm2;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14)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6)双眼矫正视力≤0.8;

17)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I度~Ⅱ度(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2)晶状体部分脱位;

23)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4)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5)外伤性瞳孔放大;

26)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7)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8)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29铬鼻病(无症状者);

30)嗅觉丧失;

31)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2)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3)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4)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5)鼻中隔穿孔;

36)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7)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8)腹腔脏器挫裂伤保守治疗后;

39)乳腺修补术后;

40)放射性损伤导致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1)慢性轻度磷中毒;

42)氟及其他无机化合物中毒慢性轻度中毒;

43)井下工人滑囊炎;

44)减压性骨坏死I期;

45)一度牙酸蚀病;

46)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二、工伤十级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符合以上伤情的会被鉴定为工伤十级。工伤劳动者在工伤鉴定结束之后会根据工伤鉴定的具体等级获得一定数额的工伤赔偿,而十级工伤除了可以获得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的报销外,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它的数额为六个月本人工资。


相关内容:

·辞退员工公司怎么赔付工资?
    辞退员工公司怎么赔付工资?员工被辞退可以按照规定的情况结算工资待遇和经济补偿金,不给发工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外,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当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


·一、公司给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公司给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多少钱?(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


·企业裁员指的是企业由于经营原因大规模地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合
    企业裁员指的是企业由于经营原因大规模地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由于企业裁员往往涉及到很多职工的利益,所以企业的裁员经常备受外界关注,同时,我国法律也对企业的裁员进行了规定,包括裁员的条件、裁员的流程、员工补偿等等,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企业随意解除合同。今天,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企业裁员流程。 一、企业裁员的条件 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员需具备法定条件。裁员...


·给员工缴社保对公司的好处是什么
    给员工缴社保对公司的好处是什么 一、给员工缴社保对公司的好处 1、规避风险,减少纠纷 企业依法参保,规范用工守法经营,可避免不必要的劳资纠纷及违法风险。 2、创造效益,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为职工参加社保后,职工在疾病、工伤、失业、生育、退休等情况下,可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增加职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归属感,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参加社会保险可为企业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构...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般都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进行相应的工作的,但是也有很多情况,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可能会被解除劳动合同,与此同时,我们有必要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这件事。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协商解除合同的唯一条件是双方达成解除的合意,只要双方同意,即可无条件地解除。双方协议行为不需要通知,因为通知是单方的告知行为。达成协议本身就包含了双方...


·一、通讯行业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哪些内容?
    一、通讯行业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哪些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用人单位不...


·企业改制就是让职工买断吗?
    企业改制就是让职工买断吗?在现代社会,您经常可以在电视中看到国家将对某个企业进行改制,因此您对于企业改制并不陌生,但是具体的改制的相关事项却不是特别的了解,比如说您会有的困惑就是企业改制就是让职工买断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企业改制就是让职工买断吗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企业改制 企业改制不是让职工买断。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


·刑事诉讼法聘请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刑事案件往往都会需要大量的证据来作证当事人的犯罪事实才能够让真相被所有人信服,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证据之间的关联性缺少客观性就需要通过鉴定的程序来进行判断,为此诉讼法中也专门提及了关于鉴定程序的规定。那么, 刑事诉讼法聘请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聘请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1.选定鉴定人。鉴定人的选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指派,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指派其内部的刑事技术鉴定部门具有鉴定资格的专业...


·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


·工伤职工生活待遇怎么算
    工伤职工生活待遇怎么算 工伤期间,职工除了享受治疗费用报销外,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的,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


·女职工保护适用范围是什么
    女职工其实也就是女性职工,只要是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其他条件的女性都可以成为单位的职工。女职工在劳动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身体原因而遇到各种的问题、困难,严重的还会损害其合法利益,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女职工的保护。那么女职工保护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职工保护适用范围是什么 女职工特殊保护又称为女职工在劳动方面的特殊保护,是指根据女职工身体结构、生理机能的特点以及抚...


·深圳工伤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深圳工伤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工伤鉴定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