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贪污罪的界限是什么?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贪污罪的界限是什么?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从犯罪构成特征看,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贪污罪具有相同或相似的一面,即两罪均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化公为私、损公肥私型犯罪。两罪不同面在于:从主体看,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主体只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而贪污罪主体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从犯罪案件管辖方面看,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由公安机关管辖,贪污罪由检察机关管辖,从法定刑设置看,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法定最高刑仅为七年有期徒刑,二者相差悬殊。现在刑法中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行为,在1997年设立该罪之前,要么是直接按贪污罪定性,要么做无罪处理,因为即使行为人事后从亲友处分得了非法利润,但毕竟没有明显的个人意图以侵吞、窃取、骗取的方式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所以刑法新设该罪以严密法网,用更为贴切的罪刑规范来惩治贪污罪无法恰当评价的为亲友非法牟利行为。其次辨明两罪所侵犯的法益。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让亲友实施一定的经营行为赚取非法利润为特点;相对而言,贪污罪则以国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直接让亲友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特征。与此相应,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侵犯的法益是国家对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权,贪污罪侵犯的法益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其区别主要在于是否违反市场经济秩序为亲友赚取非法利润,而贪污罪则没有这个特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我们网相关律师。



相关内容:

·刑事案件开庭就收监吗?
    一、刑事案件开庭就收监吗? 刑事案件开庭前不一定要将被告人收监的。如果被告人在法院开庭之前是被取保候审的,在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经法院审查,如果法院认为被告人可以适用缓刑的,就不会在法院开庭前将被告人逮捕收押。如果审查后认为不能适用缓刑的,则法院可以在开庭前将被告人逮捕收押,也可以在开庭后或宣告判决时立即将被告人逮捕收押。 二、收监的概念是什么 收监,指关进监狱。羁押罪犯的公安机...


·减刑条件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减刑条件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酒驾危险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


·滥用职权认罪悔罪书内容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民主的国家,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由于体制上的缺陷以及公务人员自身素质的缺失,有时会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滥用职权时被查处时需要写下认罪悔罪书,在认罪悔罪书当中需要对于犯案过程做出详细解释。 滥用职权认罪悔罪书内容有哪些? 滥用职权认罪悔罪书当中需要阐明自身滥用职权的过程,需要写明个人信息,同时交代清楚犯罪事实,向检察机关或法院表明认罪态度良好愿意改过自新即可...


·为境外收买军事秘密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为境外收买军事秘密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军事秘密法规,以非法手段,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有关国家军事秘密的情报、文件、资料和实物的行为。《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第二款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对为境外窃取、刺探、收...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


·绑架罪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绑架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重罪之一,只要是已满14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实都是可以构成此罪的。那现实中构成了绑架罪的,理所当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您知道绑架罪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绑架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


·刑事诉讼法逮捕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逮捕是我国执法机关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办案手段,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有逃跑或者妨碍司法公正的一些现象。所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将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但是在执行逮捕的时候,对时间是有着相关限制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逮捕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法逮捕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


·共同犯罪谅解书的法律效力?
    谅解书是起诉方和被告之间协商达成谅解的书面证明,约定对被告人所犯的部分刑事责任不追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谅解书的好处,但是法院在对案件审理时,谅解书可以作为减轻被告人刑期的依据。那么 共同犯罪谅解书 在形式案件起到的作用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共同犯罪含义 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条件有三:一是二人以上,这里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


·当事人犯罪预备会被处罚吗?
    犯罪预备会被处罚吗?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


·派出所取证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
    派出所取证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没有证据派出所能随意拘留人吗1、警察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一个人违法犯罪的,是不会拘留,只能适用于留置盘查、传唤,而不能适用于拘留。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


·确定犯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确定犯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犯罪既遂没有具体的标准,它只是根据犯罪的性质被分为了行为犯罪和结果犯罪等四种犯罪行为。犯罪既遂也就是说罪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已经达成,最后如果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就是行为犯罪,反之则不然。虽然刑法上没有规定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但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根据刑法对各类犯罪既遂的定义,我们可以了解到...


·监护人疏失导致孩子伤亡应该追诉刑责这一个问题一直
    监护人疏失导致孩子伤亡应该追诉刑责这一个问题一直以来众说纷纭,孩子是每个家里每个监护人的手中宝,然而总会有那么一些意外发生,使得人们措手不及的情况下,孩子就已经收到了伤害,严重的还会死亡。有人说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孩子收到伤害本身就已经非常难过了,不需要在进行处罚,也有的人说应该一视同仁平等相待,不管是疏忽还是故意的,都应该由法院判决,进行相应的处罚。监护人疏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伤亡,依据现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