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建设工程质保金按照3%的规定从什么时候执行?

一、建设工程质保金按照3%的规定从什么时候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从2017年7月1日起,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二、承包合同中关于质量保证金的条款有哪些?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6、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三、发包人应该接到申请后多久返还质保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每一项工程都汇集许多血汗,也承载了许多人的梦想,所以一定要在合同内说明好关于质保金的相关合约内容,这是对工程也是对所有人的一种承诺。



相关内容:

·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剔除掉了。不存在“等货币收入”垫底的理解,这里的“等货币收入”是指且仅指前面提到的四种工资。如果...


·在工作中不可避免的可能会遇到一些意外。但当意外发生后
    在工作中不可避免的可能会遇到一些意外。但当意外发生后,误工费却给人们带来的一些疑问。有部分人遇到意外时,却听到不符合误工费要求。所以,这里我们就为你带来解答,关于一般多大年龄不支持误工费问题。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当然,下面的知识仅供参考。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 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聘用岗位及职务
    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经考查、考评同意聘用乙方在 锦玉佳苑 项目岗位工作,并担任 职务。 二、 聘用合同期限 1 本合同自201 年月日至 锦玉佳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为合同有效期。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因本人工作、技术不能满足甲方工程需要,甲方在试用辞聘前10日内通知乙方。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 乙方的工作职责 2 具体工...


·有劳务合同公司会随便辞退员工吗?
    有劳务合同公司会随便辞退员工吗? 一、有劳务合同公司会随便辞退员工吗? 公司不可以随便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违反劳动法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违反劳动法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的,公司一方有过错的,违反劳动法,个人辞职公司应该给与补偿。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未足额支付劳动工资的,未及时支付劳动工资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克扣工资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上下班途中买菜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买菜算不算工伤?下班途中买顺道买菜,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见义勇为受伤的可以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是工伤,也不能视同工伤。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


·一、单位克扣工资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申请吗?
    一、单位克扣工资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申请吗?可以的。《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克扣...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在人防工程中,防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在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的作用非常大,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人防工程的防护效果。各个省市都有这方面的相关管理办法,湖南省也发出过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下面我们跟随我们来了解下“通知”的具体内容。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湘防办字〔2006〕46号 各市(州)人防办公室: 为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防空...


·一、陕西省榆林市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一、陕西省榆林市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只有一处,地址:榆林市开发区劳动保障大厦(市伤残鉴定中心) 业务范围:负责全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和因病(非因工)职工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规...


·在我国男护理工资一般多少?
    在我国男护理工资一般多少? 国家没有专门的对男护理的工资进行统一的规定,男护工的工资标准都是所在用人单位自己制定的,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可。 目前,各类型企业主要实行的工资制度为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制是按照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不同岗位确定工资,并根据职工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情况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制度。其是以岗位权利、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技能、重要性(对产品关键度、质、量)、安全系...


·撤销工伤认定期限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工伤认定是有一定期限规定的,也就是说进行申请之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必须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普通的劳动者想要知道是否可以撤销工伤的认定以及撤销工伤认定期限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撤销工伤认定期限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工伤认定可以在没有做出决定之前撤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


·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
    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 一、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