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协议离婚风险都有哪些?

有的人认为协议离婚是完全由离婚夫妻协商处理离婚方面的事情,只要自己小心谨慎就不会有什么风险。但其实离婚协议风险也不会比诉讼离婚少,并且如果不能正确应对这些风险的话,则即使夫妻离婚了也是会给自己造成损害的。那到底协议离婚风险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风险都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风险主要有: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离婚中的义务,比如,不及时支付抚养费,或不履行房屋过户手续,另一方当事人还得另行起诉打官司,让法院确认离婚协议有效并赋予强制执行权利后,再申请法院执行。这就意味着协议离婚手续完全白费了。建议:将离婚协议书公证,这样在对方不履行协议时,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会隐藏有后患。由于当事人不具备应有的法律素养,加上有些婚姻登记机关的相关法律知识相对较少,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可能有后患发生。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最好咨询离婚律师。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文件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毕竟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最后又第三人在场或者将离婚协议公证,以防对方反悔。
二、如何避免离婚协议不履行
避免离婚协议不履行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1、离婚协议内容规范化。
协议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基础,明确体现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对签订离婚协议后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上做出合理、妥当的安排,对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对债权、债务等有适当处理,对这些问题,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反映在离婚协议上;
2、离婚协议规范化。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查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在审查协议时,明确告知对方婚姻登记机关只进行形式审议,双方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法律责任自负,离婚后如若变更协议,或一方不履行协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政部门无权受理。
3、离婚协议格式规范化。
离婚协议符合一定格式,表达清晰。表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协议内容层次明确,表意清晰。有立协议日期,双方当事人签名并按指印。需要离婚的夫妻不是都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如果不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自然就无法以这样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对于协议离婚风险,也是当事人需要重点了解的,毕竟产生了风险之后很容易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



相关内容:

·男方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男方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怎样进行的
    就现在我国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来看,夫妻结婚之后不管时间多长,作为一方个人财产的部分都是不会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所以要是夫妻离婚也就不能要求对个人财产进行分割,能够分割处理的仅仅是共同财产。那一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怎样进行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怎样进行的 夫妻共同财产又称为婚后财产。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如今国家鼓励创业,很多人有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如今国家鼓励创业,很多人有了一定资本之后选择创业,通常,刚开始需要几个人合伙,这样成功的概率大些。各方确定好合作意向后,会通过一份协议或者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以防今后闹出矛盾和纠纷。那么,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了解。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


·婚前不动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如何判决?
    婚前不动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如何判决?婚前不动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应给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应给到什么时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精神出轨对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影响?
    精神出轨对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影响? ?目前法律上没有精神出轨这一说,在法律上单纯的网恋并不构成对婚姻的不忠,这与现实中的婚外情、第三者有本质的区别。对离婚财产分割影响也不大。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财产制度
    夫妻财产制度 1、婚前财产形态变化 双方对婚前个人财产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持续或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孳息”、“自然增值”范围的界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中的“孳息”、“自然增值”一般应理解为未经经营或投资行为所得之“孳息”、“自然增值”。 个人所有的古董、黄金、股票、债券、房屋等财产婚后自然增值部分应为个人财产,但上述财产婚后因...


·环境是我们共同生存的家园,没有良好的生活环境,生命安全也就难
    环境是我们共同生存的家园,没有良好的生活环境,生命安全也就难以保证,所以对于环境保护必须予以重视,然而环境并没有按照我们预想的方向发展,所以对于一些身负责任,却没有做到本职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不能任其逍遥自在,所以当我们发现环境监管失职的事情时,要通过正当方式发声,那么环境监管失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立案标准 (刑法第408条)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


·离婚怎么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一段感情走到尽头,也许有人会选择以离婚结束,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破散,那么许多问题也层出不穷,孩子便是其中一个问题。关于离婚怎么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这个问题成了很多人不解的疑惑,我们为您整理下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抚养权判给的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


·一、继子女可以分割财产吗?
    一、继子女可以分割财产吗? 只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主要应指以下情形: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


·一方坐牢起诉离婚吗?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可以说,现在导致夫妻离婚的理由是越来越多了,虽然比较常见的就是《婚姻法》中规定的五种情况,但实践中出现的离婚情况也是很多的,如因为对方没有生育能力、对方小气等等。那要是一方坐牢起诉离婚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一方坐牢起诉离婚吗 可以先向对方提出,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配偶坐牢如何提起离婚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如何解决?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如何解决? 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但双方也可以协议由父亲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果父母均要求子女与自己一起生活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对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跟随父亲还是跟随母亲一起生活有争议时,父母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继父或继母在与生母或生父的婚姻期间抚养继子女,但在离婚后,继父或继母不愿意继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