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里掌握着一定的职权,因此才需要更加严格的对其加以约束,以免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给国家、集体、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不过滥用职权行为在达到一定标准的会认定为滥用职权罪。那法律中规定的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

(四)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二、滥用职权罪的处罚是什么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

(一)与工作失误的界限

滥用职权罪与工作失误是两种不性质的行为,应从主观、客观方面区分。

1、客观上的差别

关键看是否超越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如果没有违反职责规定,是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职责的,即使发生了较大损失的结果,也属于客观上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2、主观上的区别

滥用职权的行为人违反了职责规定,其主观上应该预见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对该结果的发生持肯定或放任的态度;如果行为人是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发生了没有预见的事故,则为工作失误。

(二)与其它规定有“滥用权利”条款的关系

《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54条“报复陷害罪”、第403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第410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第427条“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都规定了“滥用”行为,这些条款与滥用职权罪是特殊条款与一般条款的关系。

特殊条款优于普通条款适用,如果行为人有上述条款规定的行为的,应该定相应的罪,不能定为滥用职权罪。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实践中,构成滥用职权罪的也是需要达到规定标准才行,否则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在对此罪进行认定的时候,需要区分工作过程中的失误行为。要是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判刑八年正常坐几年
    如果不能减刑、假释、监外执行,就需要服满8年,而减刑、假释、监外执行都需要符合条件,表现要好,对于减刑,实际服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减刑、假释若干问题的规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有期徒刑的...


·金融诈骗罪的金额标准是怎样的
    只要涉及到诈骗,其实都是很恶劣的一种行为,而实践中针对不同的诈骗,在达到了相应标准之后,构成的刑事犯罪也是不同的。其中金融诈骗罪属于一类罪,那您知道金融诈骗罪的金额标准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金融诈骗罪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1、在为金融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设立的相对确定的判断标准中,将控制条件作为第一层面的判断标准(即通过对行为人控制或者准备控制他人财物的行为...


·2023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1、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规定》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检察院批捕拒执罪的规定是什么?
    一、检察院批捕拒执罪的规定是什么?检察院批捕拒执罪的规定是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来进行处罚。该罪由公安机关侦查,当然起诉是由检察机关进行,判决当然是由法院作出。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拒执罪的追诉存在该立案,难立案的困惑。主要表现:公安侦查部门对涉案特...


·刑事案件,申诉和控告有什么区别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申诉与控告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这给当事人带来许多困扰,有的当事人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可以行使申诉权什么时候可以行使控告权。为了帮助您正确区别开刑事案件申诉控告,从而更好的行使权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一、刑事案件申诉控告有什么区别? 1、享有权利的主体不同。申诉是指没有上诉权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


·什么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下列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只要是符合下列条件的销售的,就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2)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批准文号、原产地、企业名称、字号、地址或者代码标识的;(3)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4)不符合有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或者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


·事业单位缓刑人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国,法院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的时候,是根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审判的,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而对案件区别对待。所以说我国事业单位的人员,如果有犯罪行为的话,也会根据犯罪的情节进行具体的量刑。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2017事业单位缓刑人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事业单位缓刑人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适用缓刑的先决条件应当是宣告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包括法...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


·偷税多少追究刑事责任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


·遇到网络诈骗罪到哪里报警
    遇到网络诈骗罪到哪里报警近年来,网络诈骗甚是猖獗,很多人都受到了网络诈骗的侵害,国家也因此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来打击这种犯罪行为。那么,当我们遇到网络诈骗应该怎么做呢?网络诈骗罪到哪里报警呢?大多数人都会存在这样的疑问,接下来,我们来给您普及一下。 一、遇到网络诈骗罪到哪里报警? 1、所有的诈骗活动都是公安负责的;2、遭遇网络诈骗,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


·故意毁坏财物罪满五千如何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满五千如何处罚?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满五千如何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满五千应当是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处。肯定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1、可以协商处理,要求对方赔偿。 2、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可以打110报警,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可以处以15日以下拘留。如果数额较大,可以按故意损坏财产罪追究刑事责任。 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


·诈骗多少成立刑事责任2023
    诈骗多少成立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