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我国,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 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
·那些人可以成为脱逃罪主体 哪些人可以成为脱逃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未决犯)。被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的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管制、判处拘役、徒刑宣告缓刑的罪犯以及被假释的罪犯不是本罪的主体。二、脱逃罪是否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脱逃罪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
·刑事审判的任务是什么? 刑事审判的任务是什么?刑事审判的任务具体如下:1、审查判断证据与犯罪事实。控方向法院提起指控,就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刑事审判的任务也是内容之一就是审查并判断控方提出的证据、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为被告人所为,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刑事审判的这一任务体现在判决书必须对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提供的证据作出认定与否的宣告。2、审查有关程序性事项。审判不限于实体意义上的犯罪事实,还包括一些程序性事项。如...
·常州市盗窃罪量刑标准,对盗窃犯罪如何处罚 对于像盗窃罪这类的侵犯财产犯罪来讲,一般是以涉案金额定罪处罚,确定了具体的数额后,就是看应该以哪一个幅度进行处罚。但是在我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盗窃罪的详细量刑可能有所差异。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常州市关于盗窃罪是如何量刑的吧。 1、根据盗窃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
·先行羁押日期日后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有些刑事案件的罪犯,在宣判之前是先行被羁押了的,此时虽然不属于剥夺其人身自由,但也是做出了一定的限制。而在法院审理案件作出宣判之后,有的人就有疑问了,此时先行羁押的日期是否可以折抵刑期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先行羁押日期日后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 相关法条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
·遗弃罪刑法九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人人都主张在社会中每个人都处于平等的地位,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总能听到老人和小孩被遗弃,并且每天都在上演这类的事情,那么对于被遗弃的老人和孩子而言,这对他(她)们公平吗?近几年了国家在不停地为这些被遗弃的人找回公道,为之立下了相应的法律。本文主要介绍遗弃罪刑法九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遗弃罪刑法九量刑标准 遗弃罪定义: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
·损害商业信誉罪怎么认定 商业竞争,有的人为了能够打击对手,而不惜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来损害对方的商业信誉,这样的行为其实是很容易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不过,需要先作出认定。那么损害商业信誉罪是怎么认定的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损害商业信誉罪怎么认定 损害商业信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的行为与正常的舆论监督的界限就是媒体在报道中有没有故意...
·刑事案件书面辩护词是什么 刑事案件书面辩护词是什么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 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经过会见被告人、约见证人、庭审、质证,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认...
·一、醉驾吹140拘役多久? 一、醉驾吹140拘役多久?属于醉驾,刑事拘留最长37天,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喝酒驾车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档次,并且对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加重处罚:醉酒驾车测试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
·集资诈骗业务员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一些比较大的集资诈骗案件都是由公司组织的,按照法律规定,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单位直接负责人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业务员往往是集资诈骗罪中的从犯,其应该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集资诈骗业务员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集资诈骗业务员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
·区分犯罪的预备着手的标志是什么? 区分犯罪的预备着手的标志是什么?标志是犯罪嫌疑人在客观上是否已经进行犯罪,着手是犯罪进入实行阶段的标志。着手之前的阶段,是犯罪预备阶段;着手之后的阶段,是犯罪实行阶段。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
·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 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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