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证也就是农村地区的农村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凭证。我们知道,在城镇地区,土地使用证可以证明个人和单位对土地的使用权,同时,个人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过户等手续的办理中都需要用到土地使用证。那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有哪些?我们通过以下文章详细说明。

一、按约定或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

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注意:

(1)转让方必须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例如,转让房地产,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需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2)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4)办理过户登记。

(5)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6)受让方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7)受让方使用土地的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将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后,作为资本出资或入股,用于合资、合作、联营等,并按出资数额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如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应注意:

(1)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作为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评估作价。但是,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如果土地使用者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合作、联营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发生转让,不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土地使用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向公司、企业法人投资或者与他方成立公司、企业法人等,则发生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土地使用权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土地使用权抵押应注意:

(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应随之抵押。

(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

(3)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五、土地使用权出租。

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租赁应注意:

(1)出租人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

(2)出租人应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同土地使用权同时租赁。

(3)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承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出租人应当办理登记。

土地使用证可以证明农民对该处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利,在办理一些手续时,也都需要出示土地使用证。同时,如果国家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农民也可以依据土地使用证获得应有的赔偿。


相关内容:

·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也为了方便人们的出行,大量的修建铁路高铁等项目,同时这些项目需要征地的支持,但也会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那么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土地补偿标准 二,集体经济发展基金 三, 附着物补偿标准 四,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五,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六,失地农民就...


·商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商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居民通过房产商或中介购买的房屋通常都是商品房,商品房的建设用地就是商业用地。为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不管是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或是其他用地都有各自的土地使用年限,那么商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呢?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 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应该根据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


·土地确权出现了错误本人不能到场怎么办找什么部门解决?
    土地确权出现了错误本人不能到场怎么办找什么部门解决? 按照正常的土地确权流程,土地确权时,村委会必须先和你或者你的家人取得联系,告知村里的土地确权事宜,以及需要你们参与的工作。   一般有以下3种情形:   1、你回到当地,参与土地确权,完成自家土地确权工作;   2、你无法赶回,写委托书找人代为确权;   3、你无法赶回,不委托他人确权,或者村委会没有办法和你取得联系,先暂时按照二轮土...


·村委会说征地补偿款要截留30%,是真的吗?
    村委会说征地补偿款要截留30%,是真的吗?   一、村委会说征地补偿款要截留30%,是真的吗?   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事实上,截留部分补偿款也都是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当然也有其他情况,比如村委会会议承包经营权证上登记的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而扣发一部分费用。而且对于截留的土地补偿款有一定比例限制。   我国各省政府针对本省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作了明确的规定...


·湖北省丹江口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湖北省丹江口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众所周知,中国是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农业占地面积还是比较大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业用地经常面临被征收的局面,政府对征地的补偿相当重视,已经有一套专门的征地补偿标准。当然每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特殊情况会相应地调整标准内容,最近湖北省人民政府对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青苗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倍数等做出了批复,今天就来了解一下湖北省丹江口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湖...


·根据土地的性质不同,那么对应修建在土地上面的房屋性质也是不一
    根据土地的性质不同,那么对应修建在土地上面的房屋性质也是不一样的,在我国需要区分一下民住房和商住房,民住房您都清楚这是我们比较常见的房屋,产权一般是70年,但商住房就不同了,产权往往只有40年或者50年。那您知道究竟什么是商住房吗?请跟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是商住房商住房顾名思义就是既可以居住也可以作为办公用房的房产,例如商住公寓。对于商住房有两种解释:一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追诉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追诉时效的规定是什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追诉时效的规定是:只要发现有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发生的,无论什么时候都可以提起诉讼,没有诉讼时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二、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天然气配送站和天然气管道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占用的土地面积往往较大。湖南省各地在进行此类工程施工时,会征用到部分农村土地,为此,相关村民会得到一笔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等。那么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为此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我们共同了解下。一、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地面积及所在地区标...


·重婚报案地点是法院还是公安部门?
    重婚报案地点是法院还是公安部门?都可以的;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行政处分,并责令其立即解除非法...


·未提供两证征地怎么补偿
    未提供两证征地怎么补偿 ?一、未提供两证征地怎么补偿 未提供征收土地相关批文是不能征收土地的,如果未批准土地征收批文强行征收土地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1、国家征收土地的,应该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如果征收土地时,没有提供征收土地相关批文,那么是不能征收土地的,如果强行征收土地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


·村干部挪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是什么罪名
    现实生活中,国家有很多特别好的惠民政策,就是在下面的这些单位实施的过程当中被逐步弱化掉真正给予农户的切身利益的,村干部可能也是认为现在的村民们的法律意识也不会高到哪里去,所以才会发生这种村干部挪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的行为,如果确认是挪用那可能是挪用公款罪,拒不归还的话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了。一、村干部挪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是什么罪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


·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
    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指土地现有使用者产权年限到了的续期申请,要交纳一定的出让金,还有就是房地产想要开发某块地,也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才能开发。土地出让金或者可以说是土地的租金,它的高低会受到土地级别、用途、年限等方面的影响。因为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各地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并不相同,所以每个地区的土地出让金价格也不一样,需要以当地的标准为准。如果不知道当地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