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法律规定17岁可以判死刑吗

通常对于一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才会作出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但我们发现有的刑事案件中,虽然犯罪情况很恶劣,但最终也是没有判死刑的。需要注意,我国法律规定了一些不适用死刑的情况,那其中17岁可以判死刑吗?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17岁可以判死刑吗

死刑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只要触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面的犯罪主体不能被判处死刑,也即是说,下面的这类人不适用死刑:

1、 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2、 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司法解释,这里的“审判时”应作扩大解释,即包括羁押期间时怀孕的情况;此外,“怀孕的妇女”也应扩大解释到包括流产在内。这是基于保护无辜胎儿和避免司法机关人员采用逼迫流产等审讯方法。

3、 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条款,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老人一般不适用死刑。但有一种例外,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二、停止执行死刑

死刑执行的变更包括停止执行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两种情况。

(一)停止执行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41、34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对于因上述第三种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1999年1月29发布、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在执行死刑前发现重大情况需要改判的案件如何适用程序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2号)规定,对核准死刑的判决、裁定生效之后,执行死刑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的情形,需要改判的案件,应当由有死刑核准权的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改判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暂停执行死刑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暂停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裁定。

《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按照最新法律的规定,如果罪犯在犯罪的时候尚未满18周岁的话,此时是不能判处死刑的,也不能适用死缓。当然,如果是在审判的时候满18周岁的,也是不能作出死刑处罚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开涉赌场罪已被批捕后多久起诉?
    一、开涉赌场罪已被批捕后多久起诉?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


·走私犯罪嫌疑人最长羁押多久
    若是走私罪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能侦查终结,为了保证办案质量,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即对这类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


·酒驾的后果包括哪些 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酒后驾车多数出现在聚会、聚餐之后,但其实这样的情况是完全可以委托没有喝酒的朋友送自己回去或者找代驾,但是有的人就是不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操作,毅然决然的选择自己酒后驾车回家。此时驾驶人员的精神状态已经不好了,可想而知酒驾的后果有多严重,那究竟酒驾的后果都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酒驾的后果具体是怎样的 酒后驾车是让世界各国头疼的一大社会难题。作为酒精饮料消费大国,酒后驾车也是...


·有权提起刑事自诉的主体有哪些
    有权提起刑事自诉的主体有哪些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


·挪用资金罪成立需要请律师吗?
    挪用资金罪成立需要请律师吗?需要请律师,也可以自行辩护。辩护是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自行辩护权与国家追诉权是同时产生的,任何公民一旦被追诉,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就自动享有自行辩护权,进行上述辩护行为。自行辩护权贯穿于整...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追诉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审判标准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故意伤害致死的基准刑是怎样的
    说到故意伤害致死,相信您都会觉得犯罪者的行为太过于偏激吧,但是他的做法是终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的。那么,您知道故意伤害致死的基准刑吗?其实,在《刑法》等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标准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对于一些金融犯罪或者经济上的犯罪,我国的法律法规中都是有规定的。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公款不能进行挪用这一常识我们您可能也听说过。如果私自挪用,就构成了犯罪,即法律上的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对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犯罪主体是什么的问题,可能有很多人都不清楚是什么。我们将为您进行介绍。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是什么?您都知道,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是我国的两大重要的基本法律。刑事法律主要对象是犯罪程度严重给人民造成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民事法律主要是对民事行为的违法犯罪情节的判断和处理。那么,如果合起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又是什么呢? 一、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


·强奸罪的客观成立要件有哪些
    强奸罪的客观成立要件有哪些1、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不顾一切进行剧烈的反抗;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者哀求,反抗不明显;...


·累犯可以缓刑吗,累犯是否可以判缓刑
    一般在犯罪之后的一点时间内,要是再有故意犯罪的话,那此时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累犯。不过要是之前是宣告的缓刑,同时缓刑也顺利过了考验期的话,那此时即使再犯罪也不认定为累犯。不过构成累犯可以缓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累犯可以缓刑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于累...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数罪并罚怎么算?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数罪并罚怎么算?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