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选择离婚后选择将未成年的孩子交给了男方抚养,而女方需要依法规定的每年提交抚养费,这样来保证自己的小孩能够顺利健康的成长,到孩子年满18岁时即可停止抚养费的供给,但是离婚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女方离婚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二、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
这与夫妻双方的离婚方式存在一定的关系。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包含了孩子抚养费支付的安排,所以此种情况下,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实际上还是以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针对“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参照此规定,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通过判决书的形式来确认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费的承担约定,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对方再不主动履行,你可依据此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男方可以先选择跟女方沟通协商抚养费的问题,如果女方还是坚持不给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索要孩子的抚养费,离婚后双方的感情生活和家庭不会影响抚养费的给予问题。



相关内容:

·离婚后失业抚养费标准怎么给付?
    离婚后,双方有孩子的,如果孩子都判给一方带的,另一方需要支付相应分抚养费直至孩子能够独立生活为止。抚养费的给付标准一般按照双方协议进行,双方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按照当地的生活标准进行判决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失业抚养费标准怎么给付?详情参考下文。 一、抚养费怎么给付?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


·无法定抚养人应该如何处理?
    无法定抚养人应该如何处理? 一、无法定抚养人应该如何处理? 无法定抚养人应该是可以申请五保的,这里所说的五保,实际上就是我们国家对于农村地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方面没有一些具体的保障的成员实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他主要是一种社会救助方面的制度,因为没有相关的抚养人去抚养他。对于没有扶养义务人的,是可以申请国家五保的。 我国农村对无劳动能力、生活无保障的成员实行的社会保险,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


·重婚只起诉第三者可以吗?
    重婚只起诉第三者可以吗?不可以起诉第三者,应当对重婚行为的人员进行起诉判决。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婚姻法离婚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抚养权的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发生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争执不下。正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问题肯定是应该夫妻双方都共同努力的。在我国的婚姻法当中,针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以后都有相关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法离婚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婚姻法离婚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①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②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③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


·法律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怎么算?
    法律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怎么算?离婚冷静期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二、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况有哪些?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


·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范本是怎样的?
    当夫妻感情破裂、性格冲突或一方过错,致使另一方决定离婚分开时,如果其中一方坚决不同意,或者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就孩子的抚养权或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时候,就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那么,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范本是怎样的呢?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的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


·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
    一、首先要明确几个概念: A保险费:保险费是指被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tjlytel}}> B保险金: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给付的金额;或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对物质损失进行赔偿的金额。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


·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在离婚案件中,债权债务问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一个难题。有些家长为了避免纠纷,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把其中一些财产赠与给自己的孩子,这也是处于对孩子利益的考量。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一、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赠与子女的财产,离婚是不分割,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仅限于夫妻之间,与子女无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


·国家赔偿金支付机构是哪个?
    人无完人,国家的从事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审理某些复杂案件时也会存在错案的情况,所以这些受到人身或经济损害的人被释放之后,为了弥补自己蒙受的损失就想申请国家赔偿,如果受害人申请的是合法的国家赔偿,之后就应该可以获得申请赔偿金了,那么,国家赔偿金支付机构是哪个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 国家赔偿金支付机构: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支付赔偿金,辅助方式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国家赔偿时对国家机关及...


·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
    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 一、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 如果伤者伤情为轻微伤,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因此,哺乳期妇女如果将人打成轻微伤,且对方的孩子不满1周岁,应当不会被行政拘留。但是公安机关可以执行行政罚款。这也是行政处罚...


·父母离婚抚养费每个月多少钱
    很多人认为男女之间离婚的,就只是对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进行解除,但其实需要处理的事情其实蛮多的,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同时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处理了才行。而这种情况下,由一方实际抚养子女的话,另一方自然而然需要支付抚养费。那通常离婚抚养费每个月多少钱?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抚养费每个月多少钱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