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房产抵抚养费是否可以

我们都知道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主要的依据为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真的离婚了,夫妻仍然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当决定子女跟着哪一方生活时,另一方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而在离婚时也会对财产进行分割,这就出现了离婚房产抵抚养费是否可以这个问题,今天由我们来为你解答。
一、离婚房产抵抚养费是否可以
可以的,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其中一方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法律规定可以追加抚养费的情况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如果你是符合上述几种情况可以追加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需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到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准确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完成了财产的分割,拥有房产的一方如果没有得到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将离婚房产抵抚养费的,但抚养费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按月支付相应的标准到子女成年,如果房产的经济价值不足以抚养子女到成年是还会支付额外的抚养费的。



相关内容:

·房屋租赁营业税起征点是多少?
    现在部分投资者看中一个炒房带来的经济效益,投资房屋等其价值升高后出售,又是也会出租房屋获得价值,这其中就会产生税收的问题,有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那么房屋租赁营业税税率怎么算?房屋租赁营业税起征点是多少?下面的我们做出了解答。 一、房屋租赁营业税税率和营业税起征点 我国营改增后,个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收取租金的,月平均租金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


·离婚房产分割后不配合过户应该怎么处理?
    在当代这个社会,离婚似乎成为一件经常发生的事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主要是因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感情破裂等原因造成的,您都明白的是,一旦婚姻破裂将面临的是财产的分割问题,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离婚房产分割后不配合过户应该怎么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产分割后不配合过户应该怎么处理? 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理过户对此,律师表示,如果对方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


·二手房的购房风险
    1。物管温柔的隐患 单位的宿舍一直是受二手房市场追捧的对象。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宿舍内居住人群较简单,邻里人情味浓,所以此类二手房除硬件条件外最吸引购房者。但在这浓浓人情味背后却隐藏着物管隐患。此类型二手房多不存在专业的物管,小区管理多由单位聘请的离退休人员完成,看门大爷除日常性的负责小区安全、收发邮件、代收水费等事情外,对其他物管方面的事务基本不负责。

2。车主抢位的尴尬 ...

·商用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内容有什么
    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贷款通则》 第二十五条 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


·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有哪些
    未婚男女在结婚之后,往往都会将自己的婚前房产办理一个公证,这样日后也就会减少夫妻之间因为财产而发生纠纷的可能性了。但有些情况下其实不用进行公证的,那到底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有哪些 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有哪些?以下属于没有必要去作婚前房产公证的情况: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现在的民法典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


·买房子怎么买应该注意哪些房子价位:这个可以说是很
    买房子怎么买应该注意哪些房子价位:这个可以说是很多人买房的时候第一个考虑的问题,房屋的价格对于很多的购房者来说,都是要耗尽全家积蓄才能买的起的。所以,买房的时候,一定要算好,是否能够承担的起房屋的价格。地理位置:房屋的地理位置,对于房屋的选择也是非常的重要的,你可以看房子现在的地理位置是否处于城市中心或者是边缘地带,或者说是否距离你的工作地点比较近等,这和你的日常工作生活是息息相关的。交通条件,这...


·廉租房可以在片区上学吗
    一般不能。一、廉租房的产权并不属于当事人(只是租住的性质),原则上来说,不能迁入户口(购房入户需要出具房屋产权登记证);二、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的子女应该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


·一,如何证明父母婚前全额出资买房
    一,如何证明父母婚前全额出资买房 最为直接的就是不动产登记证明,只要有关当事人手里存在此类证据对于事情的证明是最为有效的。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的一方。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楚房款的来源。 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


·农村房屋财产继承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农村房屋财产继承纠纷应该怎么处理?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2、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


·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现在买房已经不只是一种刚需,也能是一种投资,那么为了保证卖房和买房双方在交易前中后期的共同的利益保证,我们通常需要在合同中详细的注明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本文就可能列出的条款做出了一个详细的解释。 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因违反房屋买卖合同义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即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条款主要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 违...


·实践中,许多父母会想要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孩子。父母将房屋过户
    实践中,许多父母会想要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孩子。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孩子可以选择的方式包括了赠予、买卖以及继承,这其中,继承房屋的费用最低,但由于条件所限,许多父母会选择以买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那房屋买卖给儿子费用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 一、房屋买卖给儿子费用有哪些?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