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想要回子女抚养权怎么陈述?

近年来,我国全国范围内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且在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之后,是不得随意变更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想夺回孩子的抚养权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对于此种情形,想要回子女抚养权怎么陈述?

一、想要回子女抚养权怎么陈述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从如下几点做起: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二、哪些情形能要回孩子抚养权

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女子,原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离婚父母对子女抚养的五大疑虑

1、夫妻离婚以后,抚养权一定归属父亲吗?

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再想当然尔归给父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子女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子女的教养计划、与子女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子女抚养权的依据。

2、丈夫的收入比妻子多,就一定会获得抚养权吗?

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抚养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子女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抚养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子女维持温饱,才能负起抚养责任。

3、抚养权归属对方,以后就看不到孩子了吗?

抚养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抚养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子女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抚养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4、如果我得到抚养权,对方就不用负担子女生活费用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子女抚养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亲属关系与抚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抚养权而消灭,所以当抚养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抚养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直到子女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抚养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法院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法院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5、抚养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抚养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子女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抚养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抚养权之一方、未成年子女,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其次需要表明自己的优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是根据孩子的年龄以及父母双方的客观状况来判决的。一般来说,孩子的年龄起到主导型的作用。


相关内容:

·告重婚罪坐牢六个月出来了案底可以消除吗
    一、告重婚罪坐牢六个月出来了案底可以消除吗?案底(前科)不可以消除,我国法律中案底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二、对方构成重婚被判刑可不可以自动离婚?对方被判刑也不可以自动离婚,想要离婚也需要等到...


·一、婚姻法规定老公离婚不给财产吗?
    一、婚姻法规定老公离婚不给财产吗? 离婚的时候老公不能不给财产,而且,这其实并不是女方奢求丈夫给自己一部分财产,因为夫妻共有财产是双方可以均等分割的,除非有特殊的财产约定,那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应该按照约定处理。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


·有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不可否认,有外遇、有婚外情在当今社会几乎泛滥。夫妻在婚后应当彼此负有忠贞义务,如果有了婚外情、有了外遇,可能最终的结果就是离婚。而在有婚外情离婚的情况下,财产该怎么分割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与其他原因导致的离婚一样,有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分为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 (一)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就是说夫妻双方就财产怎么分割自己作出约定。只...


·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办理离婚证吗?
    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办理离婚证吗法院判决离婚后,此法院判决书就等同于离婚证,同时法院会邮寄一份判决书到所在地民政局,所以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离婚证了。法院判决离婚后,此男女双方就不是夫妻关系了,如果后悔了又想在一起成为夫妻,那必须再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复婚手续),否则就只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合法夫妻。二、法定离婚的途径法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各自独立...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可以,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抚养费是女方应该履行的义务,而探视孩子则是女方的权利。 首先,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 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


·结婚需要给付彩礼吗
    如今不少地区流行结婚给付彩礼,那么结婚需要给付彩礼吗?我国法律中是否明确规定了,男女结婚男方必须要给付彩礼给女方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结婚需要给付彩礼吗 彩礼是结婚时男方家支付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彩礼既是对自家财力的一种体现,也是对女方重视程度的一种体现。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双方结婚的订婚礼...


·分居期间财产,离婚后怎么分?
    目前,社会上有很多对夫妻都是在分居了一段时间后离婚的,此时双方离婚也是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但不管是怎样的方式离婚,都需要对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做出处理。那么分居期间财产,离婚后怎么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期间财产,离婚后怎么分 我国现行《民法典》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的立法精神,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


·离婚诉讼立案材材料包括哪些?
    离婚诉讼立案材材料包括哪些? 一、离婚诉讼立案材材料包括哪些? 离婚诉讼立案材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财产清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立案时,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律关系如何处理?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律关系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都或多或少的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发生反悔或出现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


·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并非轻而易举,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那么具体来说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以下是具体解答。 一、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 1、起诉离婚要具备下列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


·离婚娃娃抚养权是怎么判的
    离婚娃娃抚养权是怎么判的 一、离婚娃娃抚养权是怎么判的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 (一)两周岁以...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注意事项
    夫妻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就是需要对财产、债务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而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时候,讲究一定的分割方法,毕竟现在财产的类型比较多,其中也不乏一些特殊的财产,需要运用特殊的方式来分割才行。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吧。 一、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