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国家工商局统计,合同欺诈有逐年增多的趋势。合同履约率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70%下降到50%。在没有履行的合同中,相当一部分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严重侵犯了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严重的话构成犯罪。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规定了五种犯罪行为方式。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骗取他人的财物,但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本罪的犯罪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上述诈骗故意,只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债务无法偿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构成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包括行为人意图本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也包括意图为法人、单位或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
二、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重点在于准确认定其客观方面,即合同诈骗行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合同诈骗行为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3、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在与对方商谈合作项目时,要详细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认清合同公证和见证的内容,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等,确保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另一方面,一旦被控该罪,也要积极寻求专业刑辩律师的帮助,维护自身的辩护权利,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



相关内容: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还有法律责任吗
    保证人是债务人向其提供担保的当事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担保义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从保证人的定义可以看出,保证人也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如果担保合同无效的话,担保人还有法律责任吗?下面小编将为您作简单介绍。保证合同无效的,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担保合同其本质上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是无效合同,那么从合同自然也无效,但是担保合同中有作另外约定的,依照具体的约定。《...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责任如何定?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责任如何定? 第二十一条 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况紧急,买受人自行或者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物后,主张出卖人负担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它和实践合同有哪些
    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它和实践合同有哪些区别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相信这个问题会或多或少的困扰很多人吧,其实想要弄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首先要了解什么是诺成合同。其实还有很多人会区别不开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什么是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


·民法总则无效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无效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民法典》有关民事行为(含合同无效行为)的规定 1、民事法律行为包含合同无效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遇价格调整时,如何处理?
    价格是决定价金的重要因素,我国实行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分为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指导经营者定价的价格。政府定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合同交易中,价格通常按照市场调...


·不履行合同的行政处罚有哪些?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不履行合同的行政处罚有哪些?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就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情况下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措施是行政...


·如何处理储蓄合同纠纷?
    如何处理储蓄合同纠纷?储蓄存款是一个普遍意义上较为安全的储蓄方式,在储蓄存款时需要签署储蓄合同,储蓄合同的签署需要注意到许多法律上的规定与细节,一旦出现错误就会在日后产生储蓄合同纠纷,那么如何处理储蓄合同纠纷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处理储蓄合同纠纷 信用卡、自动取款机等高科技设备和技术在银行储蓄业务中的运用,极大地提高了银行工作效率,方便了公民办理个人储蓄业务。但是,与之相关的储蓄合同...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使用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使用条件有哪些? 当今时代有许多的借贷不再是单一的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也可以通过签订双务合同形成互负债务的关系。虽说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都有行使抗辩权的权力,但是权力的行使都是有条件的,如果无限制的行使抗辩权不仅会造成权力的滥用还会导致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损。那么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民法典不安抗辩权使用条件,以供您了解。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


·合同的签订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下,运用的是非常多的。因为合同本身
    合同的签订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下,运用的是非常多的。因为合同本身就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签订合同合同的时候,在签订之前对于双方来说,对签订的内容当中具体要写什么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房屋质量保修协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关于这方面和建筑工程有关的人士可以了解一下。 房屋质量保修协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


·居间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居间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


·侵权责任法中雇佣合同有什么作用?
    侵权责任法中雇佣合同有什么作用根据传统民法“谁过错,谁负责”的理念,雇员致损应当由其自行负责,但雇主责任条款明确规定虽然雇主本身不是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但仍应对雇员的致损行为承担责任。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个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务关系一般来说没有太大争议,首先看双方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协议,在没有劳务合同的情形下,可以通过查明以下事实来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务关系:第一,雇员是否为雇主提供劳务并获得报酬;第二,雇...


·一、离婚赠与合同不公证是否有效?
    一、离婚赠与合同不公证是否有效?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