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出让买卖、转让买卖的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出让买卖、转让买卖的区别是什么?我国土地为国有制度,但是在经济生活中,免不了土地的流转。而在土地流转中,土地使用权的变化就变得十分重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出让买卖、转让买卖的区别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两种形式?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2、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
(一)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二)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四)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区别主要在行为性质等四方面。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本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相关律师。
相关内容:
·一、婚姻登记地管辖重婚罪的诉讼案件吗?
一、婚姻登记地管辖重婚罪的诉讼案件吗?可以在婚姻登记地起诉重婚罪,《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知道,土地使用权证是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上面记载了土地的相关情况,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法律依据,但是人们可能以为某些原因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这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注意点。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
·农村土地确权后,村委会“强征”土地他们的权利到底有多大?
农村土地确权后,村委会“强征”土地他们的权利到底有多大?
农村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生活保障,是农民的“命根子”。尤其是在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对于农民来说不仅仅是单纯的生产生活必须品,还能够转化成财产入市,能够帮农民额外获得一笔收入!
可是农村土地被征收的事情时有发生,除因经济发展建设需要,被国家征收的情况以外,还有部分农民的土地莫名其妙被村委会征收,理由也是千奇百怪,那么村委会是否有权征收...
·一、假释人员可以转移报道地点吗
一、假释人员可以转移报道地点吗假释人员是否转移报道地点,根据派出所决定。根据《刑法》第84条规定,假释人员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报经监督机关批准。如果私自外出,则按照86条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二、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1)不管对罪犯所...
·农民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建房屋?
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要类型,宅基地的使用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农村因为分户,年轻人的户口迁出的,可以向村委会申请一块宅基地。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就可以在上面建房屋了。那么,农民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建房屋?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农民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建房屋?
1、申请。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地原因和理由,并填写《村民宅基地申请审...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迪庆州维西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保和镇、永春乡,平均补偿标准:588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中路乡、叶板乡、维登乡、塔城乡、康普乡、白济讯、攀...
·外地人可以在成都迁户代办吗?
外地人可以在成都迁户代办吗?
在成都户口迁移现在不能代办了,要核对指纹。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
·南通城镇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
南通城镇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
·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家庭矛盾
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家庭矛盾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也越来越多,由此引发出来的征地
拆迁家庭矛盾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一、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家庭矛盾?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
·近几年,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火爆行情的带动下,商铺价格也呈现一路
近几年,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火爆行情的带动下,商铺价格也呈现一路走高的态势,因此,也吸引了一部分资金丰裕的投资者将投资标的放在了商业用房上,为了保证持有期间的收益不落空,投资人会将商铺进行出租,通常在招商后出租和承租双方应就商铺租赁事宜签订合同协议,那么,商铺租赁合同范本通用版本是怎样的呢?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2023年杭州市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2023年杭州市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一、杭州市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为进一步做好市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征地区片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
·国务院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具体办法
国务院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具体办法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国务院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具体办法。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