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犯了行贿罪拘留多久呀 一、犯罪嫌疑人犯了行贿罪拘留多久呀? 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有三种: (一)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二)延长一至四日。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
·打人致轻伤要拘留多长时间 1、打人致人轻伤,不是会被拘留几天的问题,而是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3、如果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取保候审,可以判处缓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如何判? 《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15条第1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五个...
·减少酒托与诈骗罪的措施有哪些? 去过酒吧等场所的人们应该知道,在酒吧遇到酒托等是常有的事。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于酒托相关的诈骗手段不太了解。那么,减少酒托与诈骗罪的措施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酒托”诈骗类案件往往都是多人团伙作案,犯罪链分工明确,一般有策划者、“键盘手”、酒托女、服务员和“保安”等。一般都是由“键盘手”利用QQ、微信等工具选用暧昧、色情的昵称冒充女子与男网友聊天并提...
·法院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法院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
·浙江省抢劫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从我国法律的发展史来看,抢劫罪自秦汉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发展到如今,其法律建设已经较为完备。各地相关国家部门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本地的抢劫罪量刑规定,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故而实行的量刑标准也存在着差异,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浙江省抢劫罪量刑规定的相关信息。 一、浙江省抢劫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一)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
·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原则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原则是怎样的 审理刑事诉讼案件的第一步就是要根据相关的原则确定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那么你知道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原则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原则是怎样的 (一)有利于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案件质量,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
·过失致人重伤罪怎么认定 若行为人主观上不存在过意,而是因为自己的过失给他人的人身造成了重伤的损害,这种情况下就会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经过严格的认定之后,就会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那到底这个过失致人重伤罪该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叫过失致人重伤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过失致人重伤罪主要有以下构成特征: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
·抽象危险犯主要有哪些罪名 抽象危险犯主要有哪些罪名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叛逃罪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5、伪证罪6、遗弃罪7、传授犯罪方法罪二、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区分第一种观点认为,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作为结果的危险”,抽象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行为的危险”;换言之,前者要求有构成要件上的危险这样的“结果”,后者则没有这样的要求。第...
·签了认罪认罚书的后果可以无罪吗 签了认罪认罚书的后果不可以无罪。认罪认罚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的文件,是当事人的犯罪案卷之一,没有其他的证据能够推翻的情形下,该认罚书有效,当事人可以被依法从宽处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既要考虑体现认罪认罚从宽,又要考虑其所犯罪行的轻重、应负刑事责任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依照法律规...
·刑法中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中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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