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再婚两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似乎成了这个时代一个热门也时常发生在生活中的关键词,在这个婚姻自由的年代离婚确实不足为奇,但是离婚会引发一系列问题,比如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倘若再婚两年离婚财产分割又是怎样的呢?

1、还是按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2、《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原文内容如下: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离异,法律规定离异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分配属于两人婚后共有财产,属于各自婚前取得财产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夫妻离异时不能分割分配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他人也没有权利分割分配属于夫妻俩合法拥有的财产。

二婚离异时,需要离异双方协议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再婚前登记在各自名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对于离异时财产的分割分配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由此可见,不论是离婚财产分割还是再婚两年离婚财产分割都遵循夫妻双方平等分割的前提,除了婚前财产以及特殊的一方特有的财产以外均要夫妻双方平等分割。这也是我国法律对夫妻双方离婚后的各自保护,让双方生活都得以保障。


相关内容:

·女方不出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女方不出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首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


·夫妻已离婚如何共同抚养小孩?
    夫妻已离婚如何共同抚养小孩?夫妻已离婚共同抚养小孩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但哺乳期间的孩子...


·怎么才能快些离婚?我该怎样争取我合法权益?
    怎么才能快些离婚?我该怎样争取我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
    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素: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2、无过错方所受到的现实损害;3、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4、夫妻双方年龄及安...


·一方离婚能给另一个补偿吗
    一方离婚能给另一个补偿吗离婚补偿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简单来说,离婚补偿就是对夫妻约定婚内谁赚的钱归谁,一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而赚钱少的,在离婚时由赚钱较多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补偿的条件:(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双方约定婚内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婚后生活谁赚钱归谁。赚的少的少得,赚得多的多得。也所谓...


·农村抚养费的比例是多少?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夫妻因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出现很大的纠纷,这种情况如今变得越来越多,主要原因就是如今离婚的人数在不断地增长,导致很多家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成为一个焦点,在法规中有详细的处理方法,那农村抚养费的比例是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农村抚养费的比例是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


·离婚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
    离婚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如果起诉离婚,法院不予立案的,要视不予立案的原因来确定如何处理:1、如果是因起诉时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立案受理要求的,应该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后重新要求立案。2、如果是原告以前已经起诉过离婚,之后又撤诉或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按规定应该在六个月以后才能第二次起诉。3、如果是在女方怀孕或者分娩后一年内的,按规定男方是不能起诉要求离婚的。4、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


·非重婚的婚姻登记错误怎么办?
    非重婚的婚姻登记错误怎么办? 一、非重婚的婚姻登记错误怎么办? 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的处理办法是: 1、民政局婚姻登记错误,造成重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行为。 2、婚姻登记行为撤销后,婚姻关系自行解除,不需要再提起民事诉讼。 3、当然,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仍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来处理。 4、对于一方涉嫌重婚的,可报警或者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来追究犯罪人...


·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有几种
    通常夫妻离婚,一方获得子女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此时需要了解清楚怎么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同时也要搞清楚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 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


·起诉离婚没有出生证是否影响抚养权?
    起诉离婚没有出生证是否影响抚养权? (一)小孩已经上户的,不需要出生证明 户口表明与户主的关系,公民的住址,公民的年龄。已经有户口的,不再需要出生证明。根据民通意见规定,公民的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二)小孩没有上户的,需要出生证明。 出生证,全称叫做《出生医学证明》,这个证明除了可以证明婴儿出生状态、以及...


·离婚抚养权环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环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抚养权环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环境的法律规定是由专业的代理律师进行相关的取证,也就是证明抚养权的环境是非常良好的,有利于孩子的日后健康生活,这样的话就可以争夺到孩子的抚养权利,具体的环境当然是包括一些文化程度居住条件的。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


·离婚纠纷中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1、夫妻感情破裂认定标准:  离婚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法律不可能一一列举,为此,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在具体列举4项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后,第5项设置了一个兜底性条款,以“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加以概括,从而为人民法院在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提出的离婚诉讼中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提供了依据。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其审判实践经验,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