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关于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效力问题,的我们认为不可以一概而论,不能直接将合同认定为无效,应当从立法本意出发,从有利于受害人的角度出发来选择有利于受害人的处理方式。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合同诈骗罪中民事合同自始无效的审判思路,是处理类似案件较普遍的方式。要确认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应从以下三方面考虑:
一、从立法本义上看
刑、民两法的体系、制度功能迥异,刑罚仅是刑法的一种手段,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而广义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财产、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功能是调整失衡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解决合同诈骗罪中合同效力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应当是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利益,即民刑两法对当事人的救济手段应互为补充,诈骗行为人承担的刑事处罚并不能免除其未尽的民事合同责任。若简单认定涉及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无效,以刑事处罚来代替民法调剂手段,就导致合同当事人基于民法成立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护,这明显违背了我国的立法本义。
二、在法律适用上看
《合同法》第52条第三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应当是指合同目的违法,即双方以订立合法合同的形式,从事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同时刑法上合同诈骗罪的动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这往往是单方面行为,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存立的前提应当是双方合意或共谋,存在“掩盖非法目的”的故意。一方故意,另一方因受欺骗、蒙蔽所进行的民事行为,不符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认定的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的受害人,并不知晓诈骗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订合同,双方没有合意也就无法构成“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动机。《合同法》第52条第一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的,同时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才无效。此处的国家利益,并不是包括统治秩序在内的国家整体利益,而是特指国家所明确保护的公共利益,如税收、文物保护等。如果不损害国家利益,应适用《合同法》第54条第二项规定,作为可撤销合同处理。受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如果受害人没有依据相关规定行使变更、撤销权,合同仍应认定为有效。
三、从合同当事人的权益救济上看
在确认合同无效后,刑案被害人只能要求法院确认主合同、担保合同无效,据此要求借款人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或者依据刑事裁判文书,请求法院以追缴的赃款赃物清偿债权。但上述途径的根本缺陷在于始终无法确认原合同效力,这将直接导致合同当事人丧失债权的有效担保,特别是对清偿能力较强的物的担保。在刑事追赃效率不高、保全程度低,难以全面涵盖银行权益的情况下,对保护相对人合法债权将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合同诈骗罪中在不能推定当事人合意或共谋的情况下,将合同效力定性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较为恰当。综上合同诈骗罪并不一定导致案涉合同无效,应当具体分析,从而保障受害方的利益,并且该观点在实际案件中也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采纳支持。以上即是的我们为您总结梳理的合同诈骗罪中合同效力认定的问题,如若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最新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最新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产 品 购 销 合 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合计 备注小写: 元 大写: 元整 第二条 付款方式:预付 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货款,货到验收...


·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可以起诉吗
    一,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可以起诉吗1、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一般认为,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然而缔约过失责任并不足以涵盖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民事责任。因为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是当事人一方在缔约过程之际有过失,而并不包括合同成立至生效前的这一阶段。因此应独立构建一种民事责任来界定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即先合同责任。不论最终合同是否订立,是否成立,是否生效,只要于订立过程中和合同成立...


·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分配举证责任
    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分配举证责任根据《合同法》中的规定,一般当事人约定的合同违约金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但实践中仍会出现合同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情况。那么在前者的情况下,该如何分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详情。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


·合同到期不退保证金怎么办?保证金是什么?
    合同分为很多种,比如有商业合同,劳动合同等等。有些合同在签订的时候是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的,在合同到期或是履行完毕的时候会返还。那么如果合同到期不退保证金的话怎么办呢?就带您了解一下。 一、合同到期不退保证金 1、如果是商业合同,在合同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对方不退保证金,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2、如果是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不能收取保证金的,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法律依据: 《民...


·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解雇怎么办
    在试用期内,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都是相对比较薄弱的。但即使是这样,也不允许用人单位随意解雇劳动者,还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要是在试用期没签合同的话,这种情况下又被单位解雇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解雇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被辞退用要不要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违约金与解除合同能否并存?
    违约金与解除合同能否并存? 一、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所谓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对于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则是合同解除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合同解除如果有溯及力,就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如果没有溯及力,则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当事人...


·传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传真合同也就是以传真的形式订立的书面合同,对于传真合同,当事人都比较关心其效力问题。那么传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呢?如果发生了传真合同纠纷,对于传真合同的证据效力如何呢?我们知道,一般来说如果发生了合同纠纷,合同则是比较重要的证据,而对于特殊形式的传真合同,其证据效力也影响着合同纠纷的结果。对于上述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传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 当事人...


·旅游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是怎样的
    旅游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是怎样的旅游合同纠纷适用法律 (一)旅游服务没有达到约定的品质(质量标准)而引发的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我国《合同法》第262条规定了承揽人的瑕疵担保责任。旅游合同的承揽性质决定了旅行社对其提供的旅游服务亦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即其向游客提供的旅游服务应达到约定的品质。“约定的品质”在解释上包括明示约定或默示约定,如无明示约定,应依默示约定(如《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旅行...


·签订租赁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3)权属有争议的。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


·哪些合同争议可申请仲裁
    哪些合同争议可申请仲裁 一、哪些合同争议可申请仲裁 1、经济合同纠纷。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纠纷。 2、房地产合同纠纷。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技术合同纠纷。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4、金融、证券、期货交易纠纷。 5、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包括著作权与商标许可证使...


·合同的转让有哪些
    合同的转让有哪些方式一、合同的转让有哪些方式 合同的转让包括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和债权债务既括转让: 1、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庆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


·合同中的附件需要单独签字吗?
    合同中的附件需要单独签字吗? 一、合同中的附件需要单独签字吗 合同中的附件需要单独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合同书与合同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的效力有哪几种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