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是如何规定的?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是如何规定的?

一、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是如何规定的?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总之,股东的人数没有强制性规定。

二、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几种情形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四、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五、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六、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七、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八、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连带责任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对所投资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原公司法曾规定“公司向其它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该规定后被取消。

“法人能不能作为合伙人”,最新公司法第十五条通过曲折的表述来对待这一问题。一般认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至少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现行的立法规定,主要是企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的,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52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二是为了将来的立法,为修改《合伙企业法》埋下伏笔。目前,我国《合伙企业法》不允许企业为合伙人。

我们可以看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人数要求是不一样的,不同类型的公司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相同之处是两者需要承担的都是有限责任。


相关内容:

·以分公司签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以分公司签合同的风险有哪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合同主体。《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


·保险合同生效时间保险公司规定一般是怎样的?
    保险合同生效时间保险公司规定一般是怎样的? 一、对于保险生效时间,保险公司一般如何规定? 生效时间有两种:不指定生效时间的,则在签订合同次日生效,如果指定生效日的话,就是在指定日期生效。保险生效时间要根据具体险种、保险公司规定等因素决定。一般情况下,所有保险公司的消费型意外险都是自合同签订起,次日零时生效。健康险存在30-180天不等的等待期。 各类保险生效时间: 1、人身保险生效时间 保险...


·在我国规定公司法人怎样退出
    在我国规定公司法人怎样退出实际上您在生活当中都习惯性的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称之为公司法人,所以在以下章当中,我们就暂且的也简化的称之为公司法人。因为担任公司法人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的,所以很多人可能会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想退出。所以针对公司法人怎样退出的这一问题,希望我们在以下的资料当中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一、在我国规定公司法人怎样退出? 1、若是内资企业,马上去当地工商局领取“工商登记变更事...


·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
    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近年来,由于经济竞争的激烈化,有的公司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效益,常常采取与其他公司合并的方式来增强实力。合并真的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那什么是公司合并?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征对这些问题作了一个资料的整理,让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吧。什么是公司合并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是什么?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是什么? 我们知道每一个公司都有自己公司法人,一般都会是这个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法人对于一个公司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对于法人的规定我国在公司法中有详细的说明,主要是来保障公司的稳定发展,对于法人的变更有详细的规定,那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内容包括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内容包括什么? 有些企业在成立之初达不到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只能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是可以进行改制的。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内容包括什么?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大流程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内容包括什么? 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


·未退休企业年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未退休企业年金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的企业年金属于是在规定的年限里进行发放的,属于养老保险性质的,但是如果自己的企业存在特殊的规定,就需要自己结合实际进行有效的分析,但是问题的关键还是存在不少的阻力。企业年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2条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第7条规...


·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民事主体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故而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难免会与这些主体发生民事纠纷,为了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法可依,最高院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我国实际的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具体该如何理解此类法律规范呢? 最高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


·私营企业管理流程有什么
    私营企业管理流程有什么 一、私营企业管理流程 有效管理的十五个模块 1、优秀的管理团队。 2、科学的战略决策。 3、完善的企业制度。 4、合理的薪酬制度。 5、有效的激励机制。 6、有效的沟通机制。 7、和谐的组织气氛。 8、详细的工作计划。 9、健全的培训体制。 10、5S管理。 11、学习型组织。 12、创新型组织。 13、风险管理。 14、质量管理。 15...


·公司法人资格证明是什么?
    公司法人资格证明是什么意思?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公司法人资格证明是什么意思? 一、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


·一、在公司半年了被辞退是否可以索要赔偿金?
    一、在公司半年了被辞退是否可以索要赔偿金?在公司半年了被辞退是可以索要赔偿金的,如果属于过错性辞退就不可以索要赔偿金。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私募基金公司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通过私募形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简称 PE)。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 、发展资本、并购基金、夹层资本、重振资本,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不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