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浙江省抢劫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从我国法律的发展史来看,抢劫罪自秦汉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发展到如今,其法律建设已经较为完备。各地相关国家部门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本地的抢劫罪量刑规定,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故而实行的量刑标准也存在着差异,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浙江省抢劫罪量刑规定的相关信息。

一、浙江省抢劫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一)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抢劫罪罪名的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户抢劫的;

2、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6、枪抢劫的;

8、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抢劫罪量刑规范化的规定:

1、 构成抢劫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致人伤亡的后果、次数、数额、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一次抢劫,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5)每增加本罪名第1条第(2)项规定的一种情节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3、流窜作案或者结伙抢劫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教唆或者伙同他人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2)转化型抢劫,暴力程度轻微或仅以言语相威胁的。

二、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此,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

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只要行为足以压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如拨出身带之刀;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如在夜间偏僻的地区,喝令他人“站住,交出钱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反抗,亦可构成本罪的威胁。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是构成本罪。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劫取财物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抢劫罪的作案现场,无论是拦路抢劫、入室抢劫,都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在实际案情中,如何量刑,需要根据其实施的违法行为是否给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害,以及是否对危及了社会治安等方面进行确定。


相关内容: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条件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条件是什么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


·单位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单位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


·刑事诉讼法对证人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生活中,当我们面临违法犯罪活动的时候,有时需要我们到法院去作证,这样才有利于法院的审判。但是,如果自己做了证,会不会遭到犯罪分子的打击报复,这是很多证人比较担心的一点。也正是因为有这种担心,所以,很多证人不愿意作证。但是,我国的制度对于证人是有保护措施的,您对于刑事诉讼法对证人的保护措施有哪些,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一、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集资诈骗和一般诈骗罪区别是什么?
    诈骗在生活中已经很常见,随着信息交流工具的发展,越来越多图谋不轨的人用尽各种方式骗取他人财产,企图不劳而获。诈骗包括电话诈骗,信息诈骗,丢包诈骗和封建迷信诈骗等。诈骗罪也有着不同的类型,比如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那么,集资诈骗和一般诈骗罪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


·盗掘古墓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盗掘古墓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盗掘古墓罪,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缓刑考验期限该怎么计算
    缓刑考验期限该怎么计算对于被判缓刑的罪犯来讲,此时会有一定的考验期,但由于在不同的刑事案件中,法官最终作出的刑事处罚种类不同,具体的刑期不一样,这些都会对缓刑考验期限产生影响。那究竟该如何计算缓刑考验期限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考验期限该怎么计算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问。缓刑是对所判处的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为了考验犯罪人是否遵守这种条件,就要在决...


·刑事诉讼法控告和申诉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普通老百姓之间经常会因为一些问题发生纠纷,发生纠纷的话,肯定是需要解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在我国有很多种,比如说调解以及诉讼方式在诉讼的过程当中也有着,申诉和控告,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控告和申诉的区别是什么?一、刑事案件申诉控告有什么区别?1、享有权利的主体不同。申诉是指没有上诉权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


·刑事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规定,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具体轻伤的鉴定标准为: 1、颅脑、脊髓损伤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


·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既遂怎么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区别以下三种...


·我国刑法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1.侵犯的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著作权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刑法》第217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


·单位犯罪起诉书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单位犯罪起诉书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单位犯罪当然是属于公诉类的刑事案件了,有些人也知道这种案件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诉讼,所以理所应当的就像成了单位犯罪在起诉的时候,检察院也是递交的单位犯罪的起诉书。比如最近我们看到有些人所好奇的一个问题就是单位犯罪起诉书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单位犯罪起诉书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4号文件规定,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对法庭调查的简要...


·串标刑事责任包括什么?
    串标刑事责任包括什么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串通投标罪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