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 婚后女方男方挣钱,女方如何保护自己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民法典》婚后女方男方挣钱是什么情况,女方要如何去保护自己的财产?《民法典》下,女方如何在婚姻中保护自己的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1063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简单来说,这个规定打破了非常多女性的价值期望,要求的婚前男方买房,结果离婚了自己却得不到这个房子,人财两空,愤愤不平。很多人简单理解为,如果男方婚前买房离婚后女方净身出户,不利于对女方权益的保护。从法律和道理来讲,我认为这个规定没问题,做一个极端的假设,如果不要这么规定,那结婚一个月离婚,一下子就分走几百万的房子,我认为更加的不利于社会稳定。那么,既然有如此的法律规定,女方在婚姻中如何的保护自己的财产或者说如何的更加保护自己的利益?下面介绍几个要点供您参考:1、双方可以签署婚内财产约定协议;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内财产的归属,也可以将婚前财产重新约定权属。2、男方用钱签借条;很多家庭贷款买房,一般男方婚前已经买了,结婚后女方搬过去住。一方工资还贷,一方工资用于生活,这种情况如果男方家庭有大额用钱,男方的钱都还房贷了,这时候就需要女方支援。女方如果不给双方闹矛盾,给了心理不痛快,怎么办?可以让男方签署书面借据。3、女方婚前的财产最好不要动。很多时候,为了买学区房、换大房子等情况,女方往往将自己婚前的房子卖掉,然后将卖房款加上夫妻共同财产买套新房,这样的情况非常多,但一旦遇到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非常被动。如果真的要这么做,建议在买房前,夫妻间写好协议。4、如何婚前有股票、基金账户,不建议操作,有了操作收益算共同财产。5、如果婚前女方有大额存款,可以购买人身保险做资产分离。6、夫妻存续期间,女方一定要掌握夫妻财产状况,不能为了照顾家里和孩子,连最基本的有多少钱,在哪都不知道。谁挣钱谁留家,或者就是双方都出去挣钱,但是工资方面要不要把钱汇总在一起存,要不要分出自己的财产明确双方的账目这都是一个问题,姑娘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理利益。竭诚为您服务。



相关内容:

·无效婚姻有哪几种形式
    无效婚姻有哪几种形式 无效婚姻是指在没有无效婚姻制度的前提下,一些人对婚姻法律效力缺乏认识,造成早婚,近亲结婚,包办买卖婚姻、换亲结婚不登记等违法婚姻大量存在,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这种情况仍然十分突出。 婚姻无效制度的确立,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违法婚姻的时候有明确充足的法律依据,进而改变了以前违法婚姻解除后果等同于合法婚姻解除后果的状况,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冲突,从而维护了中国婚姻法的严肃性和权威...


·分居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分居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需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第三部分需要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结婚证;(4)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5)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内容因人而异,需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起草和完善。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承租人擅自转租,怎么办?
    1. 根据《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推定,出租人在明知情况下未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则不得以不同意转租为...


·离婚条例是什么?
    婚姻,是一件大事。1980年,我国正式颁布第一部《婚姻法》。明确我国夫妻之间的各种规定。我国《婚姻法》进行过一次修订。在经济形势发生改变和国家政策的调整背景下,做出了最新调整。《民法典》(自1月1日起施行)目前是最新规定。 《民法典》与离婚相关的条例有哪些?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


·一、夫妻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夫妻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可以采取合适的方式保全财产,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


·离婚判决赔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判决赔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是什么?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追讨新规定“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追讨新规定“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


·老婆患有精神病怎么才能离婚?
    老婆患有精神病怎么才能离婚?配偶患有精神病,如果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也就是不想再履行夫妻义务时)是可以请求离婚的。但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保障等问题,一般需要先申请变更监护人后,才能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


·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是客观发生的、真实的事
    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是客观发生的、真实的事实;其二、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拥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其三、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满足离婚诉状“诉讼请求”的事实要求。由此可见,二次离婚诉讼书的正确填写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重要的,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诉讼请求的完成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然,诉讼书的内容必须属实,要有理可依,有理可据,若提供不属实的内容或证据,是要自己承担由其所带来的不利后...


·离婚再婚需要哪些手续
    离婚后再婚应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办理时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本,大两寸双人合影照片三张、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离婚证、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人民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能变更吗
    对于离婚夫妻而言,小孩抚养权也是很重要的问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必须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那在确定了抚养权归属之后,日后小孩抚养权能变更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小孩抚养权能变更吗 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这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一)、对方重婚
    (一)、对方重婚,两种情况可以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因此,符合上述的重婚条件的,可以要求离婚赔偿。(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1、有配偶者;2、不以夫妻名义;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符合这三个要件,才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三)、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