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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近几年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某项建筑工程例如房屋、桥梁等出现一定的质量问题,导致很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还会造成一定的人员伤亡,因此各项工程质量是我国关注的一个重点,特别是对于煤矿工程质量有着严格的规定,确保煤矿工程质量不出问题,那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Ⅰ、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保证细化、规范化管理,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化,特制定采煤专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工作面达到三直一平两畅通的标准,工作面不丢失底煤,平留伞檐,支架平直、无错茬,无跑、冒、滴,两出口高度不低于1.8m,支柱成线,有足够的支撑力,人行道保持1.0米以上宽度。

(2)工作面两道安全畅通,无杂物,经常洒水灭尘,不允许出现浮矸堆积。

(3)电缆水管吊挂整齐。

(4)料场码放整齐,各种物料不能混放,存放时放在巷道一侧并挂好标志牌(有轨道时料离轨道70mm以上)。

(5)泵站环境整洁无杂物,无积水;浮化液浓度要达到3-5%。

(6)巷道插严背实,卡缆完好。

(8)各套绞车地脚丝齐全,信号、牌板、挡车器等齐全灵敏可靠。

(9)所有职工上岗必须带齐工具。

(10)两个出口上顶要背实,高度达到规定,及时掏窝,巷道两腮背实。

(11)对工作面上顶破碎或遇变化时,支护工必须提前移架挑板或伸出伸缩梁,维护好顶板,防止冒顶。

(12)工作面出口工对回下的单体支柱、板梁等物料及时外运到20米以后,并码放整齐。

(13)各种物料码放整齐,符合标准。

(14)工作面设专人砸大块矸石,砸碎的矸石不准进入运输机。

(15)其它:凡是本人因操作不当,不按规程操作造成“三违”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Ⅱ、掘进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井巷工程质量管理范围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从井巷工程设计、材料使用、现场施工、月度工程结算全过程的管理。

二、监督管理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监督管理单位—生产技术科、安全检查科

主要负责人—矿长

三、对应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对应责任单位—煤矿各施工单位

主要负责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科长、队长、班长)

四、井巷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1、保证体系的思路:以基层单位、班组为主体,确保物资供应、作业的过程就是质量保证的过程,强化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考核、处罚力度。

2、保证体系的建设: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工程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数量必须满足生产需要,确保班班工程质量的验收;生产技术科为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负责人,根据需要配备质量验收员(由矿安检员兼职),不定期组织对基层单位班组工程质量的抽检并提出考核意见,月底提出对基层单位的奖惩意见。

五、 井巷工程质量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我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司相关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及考核办法。

2、生产技术科为我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并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由矿安检员兼职)。

生产技术科的职责:贯彻国家相关井巷工程质量的规程和标准,负责制订和修订我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掌握我矿井巷工程质量动态情况,组织每月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负责井巷工程质量的事故处理;负责质量验收员的培训工作。

质量验收员职责:熟知巷道质量标准,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对工程质量低劣的巷道,必须责成返修;严禁以权谋私,随意降低验收标准;及时将验收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设一名专职科长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施工单位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必须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并将质量验收员名单报生产技术科。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工程质量,专职质量验收员人数必须满足现场管理需要,质量验收员更换后及时报生产技术科。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矿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由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矿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而造成返工的一切费用自理。

4、支护材料(锚杆(索)及附件、锚固剂、锚网等)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及支护。

5、日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施工单位报验,生产技术科验收,原则是谁验收、谁负责。

(二)、标准

1、工作面临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所有的支护材料均必须符合公司及设计要求。

3、基岩掘进工程

⑴、巷道中心偏差:偏移±100mm为合格,偏移±50mm为优良。

⑵、巷道宽度偏差:中心至任一帮距离-50mm - 200mm为合格,0mm - 200mm为优良。

⑶、巷道高度偏差:①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50 mm- 200mm为合格,0 mm- 200mm为优良;② 无腰线测全高-50mm - 250mm为合格,0 mm- 250mm为优良。

⑷、井巷掘进坡度:千分之三为合格。

4、锚网支护工程

⑴、锚杆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壁面,不松动。

优良: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

检验方法:扳动、观察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锚杆预应力标准:锚杆扭矩不小于200N.m。

⑵、锚杆的抗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最低值不小于设计的90%。

优良: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量:每300根锚杆或300根以下,取样不得少于一组;设计或材料变更,应另取一组。每组不得少于3根。

检验方法:用锚杆拉力计做抗拔力试验,做好试验记录,检查时抽查试验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实测。

5、巷道开口必须先加强支护经矿验收后方可开口,加强支护方式有:加密锚杆、架金属棚等,要求由生产技术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6、顶板破碎松软处、有淋水处、交叉口处均必须采取架金属棚或抬棚等补强支护措施。

7、巷道贯通必须根据测量资料编制切实可行的贯通设计并报生产科审核。

8、巷道必须定期检查,对支护性能下降或失效处及时维修。

三、考核

A、种类

1、立即或限期整改;2、罚款;3、停工整改;4、验收扣尺

B、程序

1、矿质量验收员(安检员兼职)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2、施工单位的行为符合罚款条件的,验收员(安检员兼职)有权提出罚款,但必须报生产技术科主管领导,并出具矿统一的罚款单;3、因工程质量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矿质量验收员有权立即停止工作面作业,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报告矿调度室和生产技术科主管领导。

C、考核的适用

1、施工单位未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的,工程不得开工。

2、掘进工作面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的或不按规程作业、擅自修改支护设计的,罚款1000元并停止作业,进行整顿。

3、施工单位没有使用作业规程设计规定的支护材料,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

4、井下使用不合格锚杆或失效锚固剂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根、片或支。

5、采用不合格托板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6、掘进工作面不配备敲帮问顶工具的,罚款500元;作业前不进行敲帮问顶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7、掘进工作面没有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空顶作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8、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或永久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罚款100元。

9、锚杆的抗拔力试验每300根做一组(3根),如果不合格,罚款1000元,并再做一组试验,如果还不合格,生产科汇同施工单位现场办公,提出补救措施,所有施工费用完全由施工单位承担。

10、锚杆距工作面距离超过规定的,停工整改,符合规定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11、锚固剂使用数量少于作业规程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2、锚杆外露长度超过规定的每根罚款50元。

13、锚杆间排距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50元。

14、锚杆失效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5、锚网没有紧贴煤壁,造成空帮或空顶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并补打锚杆支护。

16、锚网未按要求搭接和压茬的,每处罚款100元。

17、巷道断面成型差,超欠挖、中心或腰线偏差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200-500元。

18、巷道施工中偏帮、冒顶没及时进行处理留下安全隐患的,罚款200-1000元,并立期整改。

19、跟煤层底板掘进的巷道,巷道底板距煤层底板超过±500mm的,罚款200-1000元(遇特殊地质情况,经地质部门认可的除外)。

20、巷道开口前未加强支护的,罚款1000元并停工整改,符合规定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21、顶板破碎松软处、有淋水处、交叉口处未采取补强支护措施的,每处罚款500元。

22、混凝土喷射厚度达不到设计规定或作业规程规定值的,每处罚款200元,并补喷。

23、掘进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护电缆、管路、机电设备的,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4、巷道贯通作业不符合规程规定(一般巷道20m)或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500元。

25、巷道支护性能下降,支护失效严重,未及时维修处理或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并立即停止掘进作业,进行维护。

26、每月由子公司汇同矿领导、安检科及施工单位对当月进尺验收,对验收中不合格的巷道扣除进尺,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27、公司来我矿检查,针对掘进工程质量所有罚款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Ⅲ、一通三防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通风设施施工过程中、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书面报请生产科,要求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生产科要严格做好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验收。

2、生产科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牵头组织技术室、机电室、安全监察科、调度室及施工单位到施工现场进行验收。

3、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不得弄虚作假.

5、工程质量标准:

5.1永久密闭:

(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墙体厚度不小于0.5m。

(2)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3)密闭前5米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4)密闭前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帮、无冒顶。

(5)密闭前要掏槽(砌碹巷道要破碹后掏槽,锚网支护巷道要全断面剪网后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300mm),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并抹有不小于0.1m的裙边。

(6)密闭内有水的要设反水池或反水管;有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要设观测孔、措施孔、孔口风堵严密。

(7)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说明牌板和检查箱(入排风之间的挡风墙除外),每周要对密闭的完好状况和墙前的瓦斯进行检查,

(8)墙面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

5.2永久风门

(1)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1列车长度或不小于可能通过此风门的车辆及设备的最大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m。矿井进风井间、主要进回风巷间、采区进回风巷间需设风门处同时设反向风门、其数量不少于两道或设两道2道平衡风门。

(2)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车风门实现自动化;矿井总回风和采区回风系统的风门要装有闭锁装置;风门不能同时敞开(包括反向风门)。

(3)风门(包括卸压小风门)门框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以不透光为准,通车门底坎除外)、门扇平整不漏风、门扇与门框不歪斜。

(4)风门墙垛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m,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5)墙垛周围边要掏槽、见硬顶、硬帮与煤岩接实。

(6)墙垛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

(7)风门水沟要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要设底坎、电缆、管路孔要堵严。

(8)风门前后各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9)按规定安设风门传感器、使用正常可靠。

5.3永久调节风窗

(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调节风窗调节位置要设在上方。

(3)风窗前后各5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4)设调节窗的墙体要掏槽、周边见煤、岩硬体,锚网支护巷道要全断面剪网后掏槽,设在风门上的调节窗,其风门不漏风。

5.4临时密闭

(1)密闭设在顶、帮良好处、见硬底、硬帮与煤岩体接实。

(2)密闭前5m内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3)密闭四周接触严密。木板密闭应采用鱼鳞式搭接,密闭面要用灰、泥满抹或勾缝或喷砼,严密不漏风。

(4)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检查牌。

(5)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5.5临时风门

(1)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或不小于可能通过此风门的车辆及设备的最大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m。

(2)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行电机车及斜巷运输的风门要有报警讯号,否则要设专人负责看守。

(3)风门设在顶、帮良好处,前后各5m内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4)门墙四周接触严密。木板墙要鱼鳞式搭接,墙面灰、泥满抹或勾缝。

(5)门框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

(6)门扇平整不漏风、与门框接触严密。

(7)木风门必须设底坎、挡风帘(运输机道风门也要需设挡风帘)。

(8)平衡通车风门可不设底坎但必须将风门底板硬化,风门底必须有挡风胶皮。

通风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及其他规范要求。密闭墙必须符合《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

煤矿本身就是一个危险性比较大的工程,有煤矿出现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先例,因此对于煤矿工程质量的管理至关重要,从煤矿的施工方式、施工的环境等方面综合保障质量不出问题,保障在施工过程中不出现危险性极高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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