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前必须做什么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都是很忙的,因为涉及到很多事情的安排处理,就包括准备结婚登记要用的材料,定酒席准备举办婚礼等等。但在结婚登记前还有一些必须要做的,那根据经验来看,究竟男女结婚登记前必须做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登记前必须做什么 结婚登记,是婚姻有效的必要手序,结婚仪式是无法代替的。同时还得提醒你的是,登记前必须到正规医院进行一次婚前体检,接受医生的婚前指导。这是迈向优生的...
·起诉离婚期间夫妻可以要求分居吗? 现如今,社会对于婚姻更注重于人的感受,更加自由,平等。在我们发现我们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没有婚姻的价值。两个人的感情也已经破裂,无法生活在一起。或者在婚姻中自己受到了伤害,无法继续维持婚姻状态。这时就可以起诉离婚了。而在起诉离婚期间,是否可以要求分居呢?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起诉离婚期间夫妻可以要求分居吗? 一、夫妻怎么才算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
·遇到了夫妻忠实义务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遇到了夫妻忠实义务问题应该怎么解决?遇到了夫妻忠实义务问题之后可以协商或者是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违反忠实义务,一般不单纯是情感关系,还包括在婚外存在相对隐秘的两性关系。从司法实践看,婚外性关系的存在一般是被作为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看待的。因此,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主要有两种:(...
·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出了约定或是法院作出了判决,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如果可以,该如何变更抚养权?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
·对于重婚双方能告彼此吗? 对于重婚双方能告彼此吗?重婚双方是不能告彼此的,重婚罪是自述案件,只有受害人可以起诉。受害人包括两个,即原配偶和受骗的新配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在中国《婚姻法》第10条中被规定为"婚姻关系无效"列。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尽管现今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但都离不开对重婚者追...
·女性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几种 女性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几种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
·构成重婚罪可以告一人吗? 一、构成重婚罪可以告一人吗? 重婚是可以单独起诉一方的,如果只有一方对自己的权益造成了伤害就可以直接依照这部分的损害去法院起诉。因为国家机关对于重婚的违法行为是不会轻易主动干涉的,只有当事人自己去寻找检察院进行举报和求助才会由国家出面追究责任的。 二、构成重婚罪的情形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
·婚姻法规定到法院起诉自动离婚吗 婚姻法规定到法院起诉自动离婚吗?没有自动离婚。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
·双方离婚抚养费多少才可以达到标准? 双方离婚抚养费多少才可以达到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
·婚前财产立遗嘱需要配偶同意吗? 婚前财产立遗嘱需要配偶同意吗?婚前财产不会因结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立遗嘱的话不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但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将这事告知配偶。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
·楼上漏水,楼下被淹,怎么维权? 1. 2011年6月5日7时许,古浪县男子王庆贤发现,自己承租该县供电公司办公楼一楼的浩瀚艺术书画室外间走廊及里间字画储存室地面均有积水,店内名贵字画受损,遂向古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警,并电话告知二楼承租者高银奎。 2. 此后,王庆贤一纸诉状将古浪县供电公司和高银奎告上法庭。2012年7月9日,古浪县法院一审判决古浪县供电公司赔偿王庆贤字画损失10万元,高银奎赔偿王庆贤字画损失15万元。王庆...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如离婚后,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由其归还尚还贷款,那么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补偿数额应如何计算? 第一步,应先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比,即:共同还贷部分÷(房价款+贷款总利息+其他费用)×100%。 第二步,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款,即(房产现价值×共同还贷部分占比)÷2。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