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同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针对不同情况的夫妻,在有离婚打算的时候,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当然,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此时都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究竟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呢?下文中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但有一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二)协议离婚的办理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由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的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离婚登记的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解除婚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

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离婚

(一) 诉讼离婚的概念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婚后子女抚养或遗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诉讼离婚中有两项特殊保护:

(1)在诉讼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2)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34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我国法院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原则。

二、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选择哪个比较好?

关于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选择,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当事人可首先考虑。但是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各种问题必须全部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民政部门不予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但具体关于条件的内容却是不一样的,除此之外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之间的不同还包括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部门不同,需要当事人准备的材料不同。一般夫妻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相关内容:

·在我国无效婚姻给的彩礼退吗?
    结婚要彩礼是我国婚姻关系当中比较有特点的一个风俗习惯问题,而且现在的彩礼趋势已经呈现为越来越多,对于男方来说,彩礼并不是一笔小的数目。如果说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甚至是无效婚姻,自然关于彩礼很多人就想要求女方进行退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无效婚姻给的彩礼退吗? 一、在我国无效婚姻给的彩礼退吗? 1、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


·结婚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男女结婚必须要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而在登记之前工作人员会先对其条件作出审查。那么男女结婚的必备条件是什么呢?现在,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决你的问题。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2、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


·婚后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政策是什么?
    我们您知道,国家规定对不符合生育子女情况的家庭要征收社会抚养费,每个地方不同,征收政策也会有所差异,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山东省社会抚养费2018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政策是什么 1、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


·一、离婚诉讼多久开庭?
    一、离婚诉讼多久开庭?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可见,...


·一、没收财产指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没收财产指夫妻共同财产吗? 没收财产仅指没收被告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被告的那一部分。 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告人的非法所得是要全部收缴的,被判处没收财产后,没收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包括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人的那一部分是不能没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


·结婚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解释(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 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


·离婚时如何处理公房的承租权
    1、公房承租权,关于其性质有不同认识。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就是一种债权,公房承租关系就是一种债权法上的合同关系,即产权单位是出租人,居住职工是承租人,与市场房屋租赁不同的是,其租金标准由国家规定。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统一规范租赁关系,而没有特别区分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就是明证。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是一种物权,甚至可以类似所有权。公房承租权人可以有购买请求权,即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改成本价购买公...


·抚养费纠纷当事人一定要出庭吗?
    一、抚养费纠纷当事人一定要出庭吗?必须出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进一步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此外,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当然,拘传的适用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拘传的对象必须是负有...


·与服刑人员起诉离婚需要多久?
    与服刑人员起诉离婚需要多久? 与服刑人员起诉离婚需要多久? 一、如果服刑人员愿意,实际上,双方协议离婚就可以了; 二、如果走到诉讼离婚的地步,一般是对方坚决不同意的。 1、一方因故意犯罪了,伤害了配偶的感情的,一般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也是离婚的唯一法定的理由。正常情况下,3个月左右。 2、服刑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也可能会考虑判决的效果,第一次不判离。再过6个月,只要另一方坚决要...


·怎么在离婚后再争孩子的抚养权?
    怎么在离婚后再争孩子的抚养权?主要就是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来进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