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需要细化规定吗?

刑事诉讼中止主要包括中止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中止审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中止审理等三种情形。那么,关于新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需要细化规定吗?今天的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关于新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中的相关规定,供您参考。
刑事诉讼中止主要包括中止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中止审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中止审理等三种情形,我国法律或相关司法解释对此的规定尚不完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1条第1款和第273条第1款分别对中止侦查和中止审查起诉作了规定,如“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00条也仅对中止审理的几种情形作了规定。笔者认为,上述规定需要进一步细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刑事诉讼中止的期限均未作规定。二是对刑事诉讼中止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强制措施均未作规定。如对患有严重疾病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等。三是对刑事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未作规定。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其他严重疾病的范围应如何确定,谁有资格出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书等均没有明确规定。四是在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中止如何处理未作规定。五是中止事由消失后,刑事诉讼活动的启动程序缺乏相关法律规定。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即将实施,笔者建议在制定实施规则时,可以对刑事诉讼中止进行完善:
1.对“其他严重疾病”的范围作出严格界定。建议参照人身伤害或者精神病医学鉴定的相关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负责严重疾病的认定。2.共同犯罪案件中,对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诉讼中止情形的,应当依法对案件分案办理。对符合诉讼中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止侦查、中止起诉或中止审判,对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3.对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期间脱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诉讼期间不能归案的,由决定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司法机关依法变更为逮捕强制措施,上网追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归案后,恢复刑事诉讼程序。4.对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而中止诉讼的,犯罪嫌疑人在押的,由羁押场所对其强制医疗。在羁押场所能有效接受治疗的,可在羁押场所治疗,否则,可将犯罪嫌疑人转送专门医院,在有效的监管条件下进行治疗。中止侦查的,在依法延长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后,应当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中止审查起诉、中止审理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在法定审查起诉期限和法定审理期间内恢复诉讼行为能力的,不变更强制措施;如不能恢复诉讼能力,应当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另外,在审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如果被告人所犯罪行较重(建议以可能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起点),对其实施的医疗长时间内又无法获得显著效果的,羁押场所可决定将其转送专门医院,实施长期的约束性医疗。5.中止侦查、中止审查、中止审理的情形是否消失,由羁押场所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社区的公安派出所联合进行监督考察。中止诉讼的情形消失时,羁押场所应当及时提请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恢复对被告人的侦查、审查或者审理。通过上文的阅读,关于新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需要细化规定的相关内容您有了更加详细的了解,不过我们在这里还是要提醒您一句: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要注意不能一味的为了自己的权利而不承担自己的义务。



相关内容:

·中国对非法运输弹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该行为构成非法运输弹药罪。立案标准是,个人或者单位非法运输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构成非法运输弹药罪,应予立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有什么区别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有什么区别(一)在犯罪构成上,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而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二)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主观犯意的目的和故意的内容不同。绑架罪的主观动机是勒索钱财或其他非法利益,绑架扣押人质只是实现主观目的手段,而非法拘禁罪主观意图就是为了非...


·怎么对无期徒刑减刑限制
    不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还是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都是可以争取减刑机会的,这首先要满足规定的条件,之后,我国对减刑也是有限制的。那么实践中,该怎么对无期徒刑减刑限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对无期徒刑减刑限制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


·根据刑法规定伪造身份证是什么罪?
    根据刑法规定伪造身份证是什么罪?根据刑法规定伪造身份证是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这是我们国家刑法当中280条当中所规定的,只要是实施了这样的一种伪造或者是变造身份证件的行为,那么原则上就会构成这种犯罪,而不论产生的结果是什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不...


·犯罪分子盗墓是同犯怎么判刑?
    犯罪分子盗墓是同犯怎么判刑?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盗墓罪视情节严重,会判处三年以上至无期徒刑。我国《刑法》第六章第四节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伪造证据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伪造证据罪的概念是什么?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伪造证据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伪造证据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伪造证据罪。刑法307条:犯伪造证据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本...


·判刑一年缓刑半年年是什么意思
    判刑5年是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意思。缓刑1年,是对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处罚结果1年内暂不执行,由特定机构对罪犯1年内的表现进行考察,决定是否执行有期徒刑5年。如果在1年内没有犯新罪或者查出其他罪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但这种情况应该是不存在的,因为判处缓刑的条件是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


·撞死人判缓刑驾照吊销几年
    撞死人判缓刑驾照吊销几年如果被吊销。从吊销之日起最多3年!不过要等到刑满以后(包括缓刑)才可以考取新的驾照!所谓的吊销只是临时的,至于永久吊销且终身禁驾只是针对于那种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法院判1年3个月。缓1年半。也就是说要服刑接近3年,服刑完成后3年之内就可以重新申请新的驾照。如果车主负事故全部责任,那么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走刑事程序,等法院判决下来,判决车主有罪,那么车主的...


·山西省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近几十年的发展,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非常先进,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性,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等制定关于量刑的规定,来保障人们的权益不受侵犯,那山西省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


·刑事诉讼法绝对自诉是什么意思?
    刑事诉讼法绝对自诉是什么意思? 我们知道,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自诉案件分为三大类,绝对自诉就是其中一种。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绝对自诉的具体内涵不太清楚。那么,刑事诉讼法绝对自诉是什么意思?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分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是绝对自诉案件,及该条第(一)项...


·嫌疑人拐卖儿童最高判什么刑
    嫌疑人拐卖儿童最高判什么刑?拐卖儿童最高判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量刑标准如下: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


·犯罪集团的从犯认定依据
    犯罪集团的从犯认定依据 ?一、犯罪集团的从犯认定依据 1、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2、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从参加共同犯罪的频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