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侵占罪的不作为概念是怎样的,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法律的发展史可以看出,侵占罪自古以来就有,发展到今天,侵占罪是以以负有返还,但是以依旧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即属于一种不作为罪名。不少公民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该如何理解侵占罪的不作为,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如何理解侵占罪的不作为?
学术界通常将侵占罪客观方面表述为三部分内容: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许多学者将非法占为己有作为侵占行为本体予以阐述,也有的将非法占为己有和拒不退还或者交出作为侵占行为的两个组成部分,并且在论述中都反映出他们将侵占罪的行为方式认可为作为的方式。笔者认为这是对侵占行为的误解,侵占罪的行为是应当履行退还或者交出的义务而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不作为,而不是变合法持有为非法所有的积极的作为。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能够履行而消极地不履行法律所要求或期待的行为。不作为违反的是刑法的命令性规范,即当为而不为。分辨作为还是不作为要看到行为的本质,而不仅仅是看行为的表面现象。通常情况下,不作为不是没有任何行为,而是没有履行义务所要求的行为。而且在实践中,不作为行为多数是以作为的手段来体现的,如遗弃罪,行为人可能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或者小孩带到外地或者无人处弃置,但带往他处这一手段本身并不是遗弃罪的行为本体,而只是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不作为行为的一种手段;再如偷税罪,其法定行为是不履行纳税义务的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不作为,而不是纳税人采取的诸如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行为手段。侵占罪也是如此,刑法对于侵占罪的规定本质在于要求行为人履行归还他人之物的法定义务,而不是禁止作为侵占行为前提的对他人之物的占有。在侵占罪中,行为人对物的占有是合法的,行为人可能采取种种手段将占有之物的状态予以变更,如置于无人发现处,转移他处等等,但这种物的位置状态的改变并非是侵占行为,它也有可能是代为保管人或者物之拾得人对物的一种保护措施。只有足以表明其不履行归还义务的不作为,才是侵占罪的行为。一般来说,从对他人之物的合法占有到对他人之物侵占行为的成立可能经过如下阶段:第一,行为人对于代为保管物或者遗忘物、埋藏物的占有是一种合法的事实状态,这种事实状态是行为人有退还或者交出的义务的前提,而退还或者交出义务的来源一般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例如,《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而行为人因合同关系而产生的代为保管,如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行为人就负有返还的义务。《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根据民法上遗失物与遗忘物同一说,将拾得的遗忘物、埋藏物归还失主或者所有人作为一项法定的义务,就是对该条规定的当然解释。第二,行为人一旦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占有的客观状态可能改变,也可能不改变,而占有的客观事实因为介入了行为人主观恶意即转变成为一种非法占有的事实。此时只反映出行为人主观上有拒不履行归还义务的目的,而没有表现出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此行为仍然属于民法上调整的范畴。第三,只有当行为人以某种方式表明其拒不履行退还或者交出的义务时,其侵占行为才能成立,才有了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
二、侵占罪量刑标准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侵占罪是最为一种作为一种不作为罪而存在的,对于触犯了侵占罪的不作为,最少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本罪是属于自诉罪,只有告诉才能得到救济。



相关内容:

·一、沁阳醉驾不会判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沁阳醉驾不会判刑的情形有哪些?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


·合并执行治安行政处罚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
     一、合并执行治安行政处罚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 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能超过20日。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


·中国死刑的种类包括哪些
    一、中国死刑的种类有哪些 1、现代: 枪决、注射 2、古代: 斩首、断头台 绞刑、绞杀、投寰、套白狼、立枷、枷项 踏刑 磔刑、车裂、五牛分尸、五马分尸 碾刑 火刑、烹刑、油炸、炮烙、点天灯、烤刑、炙刑 毒药、鸩杀、吞金 溺刑 活埋、坑杀 饿刑、幽死、恐怖梨、饥饿面具 钝击、杖毙、扑杀、金瓜击顶、石刑 穿刺、箭刑、十字架、木桩刑、贯穿刑 剥皮 肢解、大卸八块、碎身刑...


·刑事诉讼法中回避的情形都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回避的情形都有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


·单位走私罪的处罚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走私行为是一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我国也在一些法律中规定了对于走私行为的处罚,并且如果是构成犯罪的,将需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许多人都不知道单位走私罪的处罚法律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走私行为的认定 1、未经国务院及其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


·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的概念是怎样规定的?
    有时候根据法律的规定需要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当然这种查封是有前提的也就是法律的规定,因此咱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您都想知道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的概念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什么是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


·故意杀人未遂犯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故意杀人未遂犯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故意杀人未遂犯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规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处罚原则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


·轮奸罪如何定罪?
    轮奸罪如何定罪? 一、轮奸罪如何定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


·职务犯罪涉及的罪名都包括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在公司还是在国家执法部门当中,一些比较高层的管理人员的职权都是比较大的,但是他们的权利也是受我国法律的监督的,法院不允许任何人有职务犯罪的现象。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从中受贿的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职务犯罪涉及的罪名都包括哪些? 一、职务犯罪涉及的罪名都包括哪些?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


·非法集资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就司法实践来说,非法集资行为一般是伴随着静静活动发生的,犯罪主体有单位和个人两大类。由于我国目前的刑侦手段有限,故而非法集资案件的破案率相对较低,故而为了减少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我国立法机关对非法集资罪的量刑进行了修改,那么修改后的非法集资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一、非法集资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危害公共安全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危害公共安全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行贿罪立案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行贿罪立案构成要件有哪些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相同。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上述行为须达到一定界限才能构成犯罪。 主体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