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是如何维护女方权力?女方出轨怎么判?

一直以来,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女性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婚姻上,普遍地位低,鲜有话语权。即便如此,法律的制定也要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新婚姻法较好的维护了妇女的权益,让妇女不会那么容易受到伤害。那么,新婚姻法是如何维护女方权力?女方出轨怎么判?请看下文。




一、新婚姻法如何维护女方权力

(1)对男方离婚权的限制性规定同时也加强了对妇女特殊时期的保护,依据该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一定时期限制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有助于保护妇女和婴幼儿的身心健康。此外,女方提出离婚或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一例外规定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2)现行《婚姻法》设立了离婚补偿制度。我国《婚姻法》新增加了离婚补偿制度,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本条款的规定,既是公平原则的体现,也是对妇女的保护。

(3)财产保护兼顾公平,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规定了照顾女方的原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历史的原因,男女的经济地位还存在实际的差别,女方的经济地位一般低于男子,所以法律规定了照顾女方的原则。此外,《婚姻法》还增加了一条,即离婚时,夫或妻在家庭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一条款主要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农村妇女利益的重视。

(4)沿用经济帮助制度。现行《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我国,男女的经济能力存在一定差异,离婚时接受帮助的多为女性。

二、女方出轨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由于第三者原因导致离婚的案件有很多。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无过错方往往掌握不了过错方的确凿证据,但又不甘心就此罢手,因此,往往耗尽心机去调查另一方有过错的证据,甚至不惜血本,请人或请“侦探公司”出面调查,而忽视了对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工作。

因此,如果过错方不存在《婚姻法》46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重婚、同居行为,当事人花过多的精力和金钱去调查另一方的婚外情是大可不必的。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另一方存在婚外情行为的直接证据是非常难以取得的,而间接证据再多,法院一般也不会轻易认定。因此,往往做了大量工作而不能起作用。其次,即使当事人收集到了另一方有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但只能作为申请“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一个理由,而根据《婚姻法》46条提起损害赔偿依据不足。而无过错方多分,一般在法院判决书中只是一个“量”的平衡的问题,在财产分割上,不会引起“质”的差别。

男方不得在女方怀孕的时候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上男方要照顾女方,若女方经济困难,男方要给予适当帮助等等。所以,男女双方结婚后要好好培养夫妻关系,不要轻易离婚,因为离婚不仅影响到夫妻双方,还会影响到整个家庭。


相关内容:

·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哺乳期一般是指子女未满1周岁的阶段,此时不仅对女性的保护是比较多的,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也是进行了更多的保护。此时如果夫妻在哺乳期内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子女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么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


·什么是无理由离婚,无理由离婚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男女要想结束婚姻关系,既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不过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提出具体的离婚理由,在现实中还有有一种情况是无理由离婚。那到底什么是无理由离婚?产生原因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 一、什么是无理由离婚 无理由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和办理离婚手续时,没有明确的离婚理由。与早期因为“有外遇”“夫妻不和”导致离婚的现象形成明显对比。 二、无理由离婚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1、...


·离婚诉讼怎么判女方归还彩礼
    离婚诉讼怎么判女方归还彩礼 对于彩礼,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索回的。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何为“生活困难”,《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


·离婚时怎样做才能对女儿抚养争取到手?
    离婚时怎样做才能对女儿抚养争取到手?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权争取是一个重要事情,一般来讲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很多人想知道争取子女抚养权应该经过什么程序。那么,离婚时怎样做才能对女儿抚养争取到?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


·在什么情况下,抚养人的变更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在什么情况下,抚养人的变更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人民法院支持抚养人的变更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


·子女代写的遗嘱有效吗?
    子女代写的遗嘱有效吗实践中,经常出现老人不会书写,想立遗嘱时由子女替代书写的情况,此情形下遗嘱是否有效呢?遗嘱有效须满足实质要件条件和形式要件条件。实质要件条件包括: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遗嘱无效。2、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离婚孩子抚养和探视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孩子抚养和探视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孩子抚养和探视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由此可知,探望权...


·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这个社会的步伐越来越快,而我们国人的思想也不像过去那么落后,在过去男方女方结婚那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现在讲究的是自由恋爱,结婚的速度是越来越快,同时也出现了新的词语“闪婚”,而伴随而来的则是“闪离”,顾名思义就是快速离婚,在离婚中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那么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区别是什么呢? 一、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区别 双方自愿;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夫妻双方的财产(包括债务)处理...


·现行“婚姻法”相关规定:
    现行“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


·一、单方提出离婚赔偿多少?
    一、单方提出离婚赔偿多少?不是看谁提出离婚,而是看是否有严重伤害对方感情的事情,如果有,不管谁提出来,都有可能赔偿给钱。没有,即使自己提出离婚,也不要赔偿对方损失。单方提出离婚不一定要赔钱,离婚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如果提出离婚的一方没有法定的过错事由,离婚时是不存在向对方赔偿的问题。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在离婚时,被告有过错时候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过错主要包括重婚或与...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五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当代社会,离婚指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在法律上消失,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往往会关系到孩子抚养费给付的相关问题,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五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大家都知道醉酒驾驶它是一种非常不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您都知道醉酒驾驶它是一种非常不好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会严重危害到社会上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因此我国刑法上也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那么醉驾青岛律师判刑的标准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醉驾青岛律师判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