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诉法中止审理的全部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中止审理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很多人不清楚中止审理是一个什么制度,也很容易把它和其他制度相混淆。本文就列举出中止审理的全部内容,供您参考学习。那么刑诉法中止审理的全部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诉法中止审理的概念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
二、刑诉法中止审理的情形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脱逃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人审理期限。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全案中止审理;根据案件情况,也可以对该部分被告人中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继续审理。对中止审理的部分被告人,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另案处理。
三、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的区别
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2、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3、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即可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中止审理是由于一些原因暂停审理,而不是完全取消审理,比如被告人脱逃、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等特殊原因,可以采取中止审理。要注意中止审理是在法院判决之前,这是中止审理的特点。



相关内容:

·挪用资金罪法人股东怎样判罚
    挪用资金罪法人股东怎样判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不论是做什么事情,都十分的讲求证据,没有证据就意味着你所主张的事情不成立,这一点不仅在现实生活中是这样的,在法律上更是如此,比如说刑事案件中,需要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那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在我国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判多久?
    很多人为了获取一些非法利益往往会不择手段,其中有一种最为常见的就是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从而来获得高额的利润,但是这种行为在我国是不被允许的,一旦实施这种行为,就会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受到法律的制裁,那究竟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判多久呢,下面来告诉您答案。 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判多久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判处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成立
    判处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成立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春 药、麻醉剂的现象,此类物证也 需要结合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2、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强奸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事实,被害人的陈述是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3、精斑检验鉴定、DNA鉴定:...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集团作案怎么判刑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集团作案怎么判刑 一、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集团作案怎么判刑? 1、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十二条个人实施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 (三)经营报纸五千份...


·刑事辩护意见法院减轻处罚的情形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意见法院减轻处罚的情形是怎样的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刑法修正案(八)对减轻处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


·检察院刑事案件抗诉的意义是什么?
    一、检察院刑事案件抗诉的意义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22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刑事诉讼法》...


·妨害公务罪批捕条件是什么?
    一、妨害公务罪批捕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碍执行公务的,如果符合有危害公共安全、企图逃跑等的行为时,可以进行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


·残疾人犯罪要负责任吗
    在我国,要是属于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能力的人犯罪的话,那么一般是不用负法律责任的。但要是犯罪人属于残疾人呢,那么此时残疾人犯罪是否需要负责任?可能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残疾人犯罪要负责任吗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对精神病人、聋哑人与盲人的不负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处理。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


·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犯罪的形态有未遂与既遂之分,如果可以被认定为未遂犯的话,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此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由此可见,对罪犯来讲区分既遂与未遂是多么重要的。那实践中,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怎样的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应从贿赂是否到手为界。其理由是:首先,受贿犯罪可分承诺受贿、接受贿赂、行为人谋取了某种利益三个阶段。承...


·聚众斗殴没有动手怎么判刑?
     聚众斗殴没有动手,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斗殴首要分子或者积极参加者,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斗殴参加者,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没有动手,应当积极反映情况,警方会做出正确处理,聚众斗殴参加人数少,首要分子应当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认定 (一)聚众斗殴案件审理中要注意查明首要分子。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是指聚众斗殴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 (二)聚众斗殴的...


·刑法对精神病人醉酒的人犯罪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对精神病人醉酒的人犯罪是如何规定的?具体按照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解释本条是关于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如何负刑事责任的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除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外,刑法还...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