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写撤销婚姻申请书?

婚姻是平等的,我们都知道,婚姻的功能是繁衍后代,婚姻的实质却是财产的重新分配。一段不幸福的婚姻只能造成双方的精神崩溃,给孩子的心里健康产生影响,给社会带来不良的隐患,所以撤销婚姻申请书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撤销婚姻申请书的具体流程。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的,当事人必须要携带的材料有:

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做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

一、如何写撤销婚姻申请书?

下面为您介绍的是撤销申请书的一般书面表达形式:

撤销婚姻申请书

本人因受____________胁迫,于__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登记结婚,该结婚违背本人意愿,现申请撤销婚姻。本人与_____________情况如下:

姓 名

性 别 男 女

出生日期

常住户口所在地

民 族

国 籍

文化程度

职业

现住址

身份证件号

结婚证字号

联系方式: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撤销本人的婚姻,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特此声明。

声明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监誓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撤销婚姻申请书注意事项

撤销婚姻的申请,必须要在婚后一年之内,由被胁迫一方主动提出。之所以要规定这样一个时间限制,是为了尽量维持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如果婚姻登记已经过了一年,受胁迫一方只能提起普通的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可撤销婚姻缔结时间只要超过一年,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完全合法的婚姻。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条;《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一条。 婚姻效力包含诸多内容,如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婚姻家庭栏目详细介绍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知识,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在婚姻关系中,婚姻效力有其特殊的含义,婚姻家庭栏目介绍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条件、内容等相关法律知识,另外还有离婚经济帮助详解和离婚赔偿等内容的介绍。

婚姻是平等的,特别是在今天的社会而言,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撤销婚姻的权力,希望您能留意撤销申请书的注意事项,以便能更好的从不幸中解脱出来。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本站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离婚对方是精神病怎么办?
    离婚对方是精神病怎么办? 一、离婚对方是精神病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精神病依然是登记离婚,或者是去法院来诉讼离婚。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因此,夫妻一方作为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


·一、起诉离婚要在哪里起诉离婚手续?
    一、起诉离婚要在哪里起诉离婚手续?1、 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


·子女抚育费如何支付,不给抚育费怎么办
    子女的抚育费,其实很多人都清楚,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提到这个问题。虽然知道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育费,但是这个子女抚育费如何支付呢,可能大多数人就不了解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子女抚育费如何支付 对子女抚育费数额的确定,应视离婚双方的实际承受能力决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可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抚育两个以上子女的,可适当增加比例,但最高不能超过固定...


·复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复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规定,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


·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很多资源型城市,都存在大量棚户区,居住在这里的人们生活环境很差。国家为了改善其居住环境,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在改造过程中,棚户区居民最关心的应该是补偿金额及安置方案。那么,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 一、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怎么清查?
    我们知道,夫妻离婚时会有许多共同财产,这时就需要财产分割。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清查,法院还会依规执行。但是,仍有很多人对于离婚后财产是否清查的问题比较疑惑。那么,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怎么清查?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是否需要财产清查? 申请法院判决离婚,如果对方要求分割财产,要求法院保全财产,就可能会查封。不会主动查 ,法院不会主动调查你们的夫妻共同财...


·起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要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一般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往往也就同时对孩子抚养问题做出了处理。换言之,在离婚判决书当中就会有关于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的判决。那要是一方在起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一、一方在起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 一般法院会从对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划,就是去当时判决的...


·一、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
    一、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 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这样才能进一步回答夫妻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分居两年能否自动离婚的问题。 二、分夫妻分居三年能否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


·离婚做婚内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离婚做婚内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离婚做婚内财产公证是无效的,公证是多此一举的鉴于时间有限公证到你名下必须你们夫妻协商一致,离婚时按照协议执行,且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婚内财产公证的费用 由于各地市的规定不一,费用多少,如何计算也没有明确的答案。婚后财产公证具体的费用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证处,不过费用一般也不会很高,大概在200到400之间。如:河南省内,郑州市及其他地市都是300元。 ...


·近亲结婚是否犯法
    一、近亲结婚是否犯法男女之间要是属于近亲结婚的话,那么一般来讲是违法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胞、叔(伯、姑)与侄(女)、舅(姨)与外甥(女)之间,表兄弟(妹)、堂兄弟(妹)之间的关系。因此,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亲属范围内想要结婚的,那么都是违法行为,此时婚姻登记部门是不会给予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什么属于女方财产分割怎样办理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
    离婚什么属于女方财产分割怎样办理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通常情况下先由离婚夫妻协商分配共同财产,此时原则上是均等的分配,但双方协商一致财产都给其中一方也是可以的。若不能协商分配财产,则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对离婚财产作出分配。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


·夫妻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且自愿的情况下,如果同时对相关事项处理一致的话,那就可以协议离婚。而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那此时都需要夫妻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那通常夫妻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