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很多当事人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对于住房面积的争议一直持续不断,

很多当事人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对于住房面积的争议一直持续不断,那到底房屋建筑面积怎么算,对于这个问题要分很多情况说明,另外对于住宅中不计算建筑面积有哪些?这也是困扰很多当事人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将对这两个问题做详细解答。一、房屋建筑面积怎么算住宅建筑面积的测算方式因楼层、结构等的不同而不同,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计算方式:1、单层住宅建筑物,不论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2、两层以上的住宅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底层建筑面积按方法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因此建筑面积对多层和高层住宅来说,又叫“建筑展开面积”;3、地下室、半地下室及相当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但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等);4、多层和高层住宅内的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道、通风道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数计入总建筑面积;高层建筑物内的技术层(供放置管道设备和修理养护)如层高超过2.2米应100%计算建筑面积;5、突出墙外的门斗、有顶盖和柱子的走廊、檐廓和雨篷,如上海、天津、广州等城市一带的“骑楼”,北京四合院内的抄手廓等,应按柱子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面积;没有柱子、走廊、雨篷的,按其投影面积的50%计算建筑面积;6、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中,突出于房顶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泵机房和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7、封闭式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50%计算建筑面积;8、室外楼梯无论是作为主要通道,还是供疏散之用,均应按每层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二、住宅中不计算建筑面积有哪些从有关法律法规来看,可以归纳以下几种不计算的面积: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子、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2、供检验、消防的室外爬梯;3、层高低于2.2米的技术层;4、独立、不贴于外墙的烟囱、烟道、贮水池等构筑物。我们可以看到,计算房屋面积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是房屋面积又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因为在很多涉及房屋纠纷的案件中,对房屋面积一般都存在争议。所以我们建议您在测量房屋面积的时候,咨询专业的律师有助于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继承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
    继承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 一、继承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 继承房子过户需要几百到几千元不等,具体的费用由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组成: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男人出轨的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男人出轨的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 方应当...


·长春市房屋拆迁补偿
    长春市房屋拆迁补偿 一、长春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补偿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征收住宅房屋,按照每户300元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偿; (二)征收非住宅房屋,应当根据设备拆装、运输所发生的费用给予搬迁补偿。对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应当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三)被征收房屋内的电话、有线电视、燃气、互联网...


·离婚房子过户要花多少钱?
    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对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总是要有很多的疑问。夫妻双方离婚房产需要过户的话,是怎么过户的呢?那么离婚房子过户要花多少钱呢?离婚的过程繁琐,使大多数人都有很多的疑问。我们对关于这些问题做了一些资料整理,您可以看看。 一、离婚房子过户要花多少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离婚造成的房屋产权过户,也就是房屋共有权的变动,是不需要缴纳交易税费的。但是需要缴纳以下手续费: 1、 析产公...


·母亲去世父亲再婚房子怎么继承?
    母亲去世父亲再婚房子怎么继承?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们、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


·离婚财产强执前要对房做平做价吗?
    离婚财产强执前要对房做平做价吗? 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 如果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或调解正确,可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协助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其抗拒执行的错误行为,促其自觉执行。经过耐心教育,仍拒不执行时,法院可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派人亲自到当地强制执行,原物尚在将原的交给对方便可; 如原物已被变卖、损毁或转移,在照顾当事人生产...


·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现在房屋抵押已经普遍存在于房地产销售行业,也是公司企业借贷的重要方式。但是房屋抵押由于涉及大宗财产,因此房屋抵押登记有很多内容需要注意,那么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详细内容,律师3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需要我们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其实根据实际的付款方式不同,那自然具体的买房流程也是不一样的。到底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呢?而在购买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方面又包括了哪些内容呢?要是没有小心注意这些问题,很有可能导致利益受损。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全款买房的流程1、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买房需求;2、搜索相关楼盘信息,挑选楼盘...


·一、房产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是什么?
    一、房产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是什么? 前提是不动产在进行买卖之前,不动产之上就已经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


·二手房的首付款何时拿到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
    二手房的首付款何时拿到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首先是全款购房,另外可以选择买方按揭贷款购房,具体如下:1、买方全款购房时,在卖方查档确认产权清晰无异议后,可支付首付款;2、买方按揭贷款购房时,在完成买方按揭贷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可支付首付款。二、买房交首付留意事项有哪些?1.必定要检查开发商是不是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说明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


·公积金贷款没还完可以买二套房吗
    不可以。如果你前一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没有还清,是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需要你将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你现在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


·在外面打拼过的人都知道,租房住时会受到很多的住房合同的束缚,
    在外面打拼过的人都知道,租房住时会受到很多的住房合同的束缚,但是却没有给予我们具体的保证。总的来说就是交了很多的租金却没有享受到应该有的权益。近期住建部明确租售同权的有关规定实在是个好消息,那让我们一起来学校学校吧。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近日,很多人被“...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