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姻无效与离婚有什么区别?

婚姻无效和离婚从很多方面来看都具有很大的区别。婚姻无效本质上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而离婚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才能产生的行为后果。那么,婚姻无效与离婚有什么区别?婚姻无效的确认程序又是怎样的?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婚姻无效与离婚有什么区别?

虽然法律上有很多概念都是看似相同的,但实际上是有很大区别的,离婚和无效婚姻就有着本质上的据别。现归纳以下几点:

1、基本功能不同 离婚是法律允许当事人摆脱婚姻的效力即婚姻的拘束力的一种手段或行为,它是当事人自愿终止婚姻关系的个人意思的反映,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 无效婚姻制度最初诞生也是为了使人们合法摆脱婚姻的束缚。但是在现代社会中,无效婚姻作为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处理违法婚姻,提高婚姻质量,维护婚姻法的尊严。

2、前提不同 离婚是已成立而又完全有效的婚姻,因婚后发生的原因向将来消灭婚姻的效力。因而合法有效的婚姻存在是离婚的前提;而无效婚姻中双方当事人的结合在成立之始就存在重大瑕疵,因而原则上从缔结之日起就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

3、请求权人的范围不同 离婚是解除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作出终止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因而只有离婚双方当事人才能提出离婚之诉。无效婚姻是当事人违法结合的法律后果,具有明显的制裁性质。所以,对于宣告无效的婚姻,除当事人享有诉权外,利害关系人和检察机关都可提起婚姻无效之诉。

4、时效期间不同 婚姻无效的请求权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生存期间行使,也可以在夫妻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而离婚请求权只能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行使。

二、婚姻无效的确认程序有哪些?

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包括要先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中一个机关确认婚姻无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


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我国对登记机关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申请人、法律责任等规定立法滞后。

通过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规定相对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第五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第七条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前款所指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以上,就是关于婚姻无效与离婚有什么区别的全部解答。婚姻无效和离婚在基本功能、前提、请求权人的范围以及时效期间上都有明显的不同,需要进行详细的区分。同时,判定婚姻无效也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应该依照法律程序,尽量避免出现婚姻无效的情况。


相关内容: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每个地区有关社会抚养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山东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17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同时还规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相信大多数还不是很了解,那么,下面就跟随我们来具体了解,山东省社会抚养费2017年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2017年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2017年1月22日修订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十六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


·中国同性恋可以结婚吗?
    在中国同性恋可以结婚吗就目前而言,在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地区,其实并不允许同性之人领取结婚证。但是在我国台湾地区,由于之前已经通过了相关的条例,所以在台湾其实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同性的伴侣之间成立同性婚姻关系,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领取“结婚证”。所以,当前在中国要区分不同的地区,看同性恋是否能领取结婚证。二、如何界定同性婚姻同性婚姻(或称为“同性恋婚姻”或“同性别婚姻”)是指生理性别或性别认同相同的两人...


·未婚生子抚养费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未婚生子抚养费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出生证、户口簿)。 2、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 3、被告的身份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或经常居住地证明)。 4、民事起诉状(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调取证据申请书(计算抚养费的数额需要依照被告的工资标准来确定,通常原告不能取得被告的工资证明,因此需向法院申请调取)。 6、免交诉讼费申请(根据《诉...


·诉讼离婚有什么流程
     我国的离婚方式具体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而不同的离婚方式下面,涉及到的流程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诉讼离婚有什么流程吗?在这个过程中又需要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有什么流程 原告(要求离婚的一方)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起草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等法律文书 2、原告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副本、财产保全申请书...


·在我国法院判离婚财产怎么判?
    在我国法院判离婚财产怎么判? 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


·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意义是什么?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意义是什么?可以合法的获得子女抚养权,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只能对其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作出分割。那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呢?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


·一、婚后男方父母首付财产分割女方是否有份?
    一、婚后男方父母首付财产分割女方是否有份? 女方可能是无权分割的,除非房产证上有女方的名字,就是夫妻共有房产,双方都可以均等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


·一方不愿意离婚如何快速离?
    夫妻双方在生活中,如果一方发生背叛婚姻的事情,作为受害方,通常会选择离婚。当然,另一方是不大愿意离婚的,总是想通过各种手段将婚姻维持下去。这种情况也是比较普遍的,毕竟离婚是双方的事情。那么一方不愿意离婚如何快速离?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一方不愿意离婚如何快速离?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


·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处理,而此时多半都是一方获得房产的所有权,而对另一方进行差价补偿。这种情况下就会涉及到产权过户的问题。那您知道夫妻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解除夫妻关系后,大多数人不愿意再联系或再见面。有的甚至远走他乡去异地谋生,即使还在一地也不愿意给对方去...


·再婚登记还需要拿离婚证吗
    再婚登记还需要拿离婚证吗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因此,离婚之后再登记结婚的,并不一定就要离婚证。如果之前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此时只需要提供法院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就可以了。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