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法》以上包含本数吗

《公司法》以上包含本数吗

一、《公司法》以上包含本数吗

1、“以上”一词在中国法律上的含义。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公司法》属于民商法的一部分,这在法学上没有争议,《公司法》对“以上”等用语的含义没有做特别的解释性规定,《公司法》中的“以上”自然就应该包括本数。

如:“二分之一以上”即应理解为不小于二分之一,二分之一和大于二分之一均属于“二分之一以上”。

2、公司法案件中,法院是否有权突破《民法通则》关于法律用语含义的规定,另作解释?

如果“二分之一以上”只能理解为大于二分之一、不包括二分之一;那么三分之二以上就只能理解为大于三分之二、不包括三分之二。实际上,对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法律人恐不会如此理解。这将会导致一词在同一法律中有不同含义。

如果法官有权将《民法通则》的关于法律用语含义的规定弃置不用,法律的安定性将受到破坏。

二、《公司法》股东职权表决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清楚的知道《公司法》以上包含本数的,虽然饱含争议,但因《公司法》没有对其做出特别的解释和规定,民法的规定包含本数的。因为《公司法》是属于民商法的一部分,所以《公司法》中的以上自然就是饱含本数的。


相关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和股东会决议需要注意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和股东会决议需要注意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各种决策和规定,董事会在遇到公司重大决策需要进行股东会进行决议的时候需要召开股东会进行表决,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也要参加股东会同时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和股东会决议也有一定的关系,需要法人代表在决议上进行签字或者盖章依使得决议具有法律效力而在公司施行。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类型及召开时间 1、首次股东会:...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种类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种类有哪些?在市场经济中,公司是较为常见的一类企业形式,由于公司在存续期间需要与多方当事人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对不同种类公司的设立以及需要承担的责任都做了概括性的规定,不同类型的公司的设立原则是不一样的,你是否知道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种类有哪些呢? 一、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种类有哪些?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 一个公司的成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需要很多职员来共同的完成一个公司整体。公司在经营,管理期间,会遇到很多不规范的事情,会发生很多的纠纷,所以针对这样的现象,我国颁布了一部法律《公司法》。那么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 一、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 1、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 说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另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合...


·办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办公司需要手续和证件: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授权书及申请)。2.确定公司住所(房屋产权或租房协议)。3.形成公司章程。4.刻私章(股东)。5.办理验资(会计师事务所)。申领营业执照《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


·海南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有哪些
    海南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有哪些方法各省市的经济在发展的时候,其实是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存在的。中小企业虽然说经营范围经营能力有限,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各地的就业问题。而且任何一家企业在发展的时候,都是由中小企业逐步向大型企业进行过渡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海南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有哪些方法? 一、海南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有哪些方法? 中小企业的资金的来源无非是以下四种:一是自筹,二是直接融资,三是间接融资,四...


·公司被收购应该离职吗
    公司被收购,不存在是否应该离职的问题,只有是否会裁员的问题:其一、如果收购后,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或者需要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确需裁员的,员工会被开除;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员工不会被开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


·开发公司法人挪用资金会面临什么后果
    开发公司法人挪用资金会面临什么后果 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您要担任某一个公司的公司法人的话,一定要对公司法人的相关职责有所了解。其实既然身为公司的公司法人,就不能知法犯法。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会存在公司法人挪用公司的资金,其实这种行为是不正确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开发公司法人挪用资金会面临什么后果? 一、开发公司法人挪用资金会面临什么后果?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


·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怎么做?
    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怎么做?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


·分公司不得自主对外签定合同吗
    分公司不得自主对外签定合同吗?分公司可以自主对外签定合同,但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的授权。《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


·个人注册成立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注册成立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一、个人注册成立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限公司股东有哪些权利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1的规定,...


·国有企业是什么意思
    国有企业是什么意思 一、国有企业是什么意思 国有企业,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的含义更宽泛,它还包括地方政府参与投资、控制的企业。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