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讯逼供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严格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即使是被怀疑或者被指控犯有罪行而受审的人,也不允许非法侵犯其人身权利。刑讯逼供会造成受审人的肉体伤害和精神损害,因此,直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那么,刑讯逼供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您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叫刑讯逼供罪

(一)刑讯逼供罪的概念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二)刑讯逼供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刑讯逼供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247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行为人是否得到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是否符合事实,均不影响本罪成立。如果行为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不是为了逼取口供,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则不构成本罪。若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哪些罪犯可以适用死缓,适用死缓的罪犯有哪些
    对于罪刑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有的情况下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死缓,好歹罪犯暂时不能死了。不过不是任何一个罪犯都可以适用死缓的。那究竟哪些罪犯可以适用死缓?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哪些罪犯可以适用死缓 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


·串通投标罪怎么认定
    很多时候政府部门会优化资源的配置,在做一项大型项目的时候会选择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而这种情况下,有的公司、企业为中标,与政府合作发展,就有可能与相关负责人串通起来投标,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会构成串通投标罪的,而在实际定罪之前,还是要先进行认定才行。那么串通投标罪怎么认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串通投标罪怎么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


·审查起诉阶段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
    审查起诉阶段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审查起诉阶段是犯罪嫌疑人,此时并没有决定审查起诉,所以不能够叫做被告。审查起诉阶段也只是被告人,而不是罪犯,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称谓是“犯罪嫌疑人”,法院审理阶段的称谓是“被告人”,第二审诉讼中的称谓是“上诉人”或者“原审被告”,再审程序中的称谓是“申请人”。从广义角度来说,“罪犯”与“犯罪分子”并无实质性的区别,...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多久?
    要看走私普通货物的涉案金额,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3—10年);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知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


·诈骗罪批捕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所出具的刑事拘留书,就是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最重要依据。要知道,逮捕只能发生在犯罪嫌疑人身上,也从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只要逮捕了当事人,那么就代表着当事人有可能已经涉嫌犯罪了,因此检察院的批捕条件是非常严格的。那么,诈骗罪批捕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诈骗罪批捕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了逮捕必须同时...


·精神病人犯罪要受处罚吗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精神病人犯罪要受处罚吗?如果要受处罚,那在实际案件中,精神病人犯罪该如何处罚呢?本文将对这个两个问题做一一介绍。 一、精神病人犯罪要受处罚吗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责任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 一、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权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知识产权包括哪几项权利? (一)专利权 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


·不行贿不受贿不索贿中间搭桥是否犯罪?
    虽然法律一直为每个人服务,但是很多地方法律是不普及,随着网络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在网络上也可以及时了解法律的最新知识,早前一起行贿事件提出不行贿不受贿不索贿中间搭桥犯罪吗这个问题,那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不行贿不受贿不索贿中间搭桥犯罪吗? 自己只要不贪污受贿,也不行贿,只是好心好意地帮人“牵个线搭个桥”个人也不从中捞好处,也没直接去行贿就不会犯罪...


·法律规定哪些罪属于告诉才处理?
    法律规定哪些罪属于告诉才处理? 一、法律规定哪些罪属于告诉才处理?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⒈故...


·刑罚的种类不包括哪些
    我国相关法律中仅仅对刑罚的种类包括哪些做出了规定,而没有针对刑罚种类不包括哪些进行规定。因此,我们可以从反面来了解刑罚的种类不包括哪些的问题。接下来,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刑罚的种类不包括哪些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如果不属于法定的刑罚种类,那么就可以认...


·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刑多久
    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刑多久《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十四条的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洗钱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洗钱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洗钱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