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未成年重伤害量刑标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未成年是受社会保护的群体,不过正因如此,也会有许多未成年不珍惜自己的权益,火气大也容易冲动,从而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每年,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也在不断的增加,我们都应该有正当的意识,时刻宣传着,降低这类事情的发生率。下面,我们带你们了解未成年重伤害量刑标准的相关规定。

未成年重伤害量刑标准的相关规定
只要鉴定结果为轻伤以上(包括轻伤)的故意伤害,都可以立案。但未成年人只需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负刑事责任,即故意伤害造成了重伤或死亡的结果了,未成年人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侵犯他人的健康权的行为,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责任。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案件中,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即可,伤害的动机对定罪没有绝对意义。伤害的法律责任主要取决于伤害的程度和结果。如果伤害行为只是造成他人皮下瘀血或软组织挫伤等轻微伤害,行为人只是承担一般民事侵权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伤害结果可以分为轻伤、重伤和伤害致死。轻伤是指根据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的规定而达到对人体一定程度的伤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是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伤害致人死亡是指伤害行为和他人死亡之间有内在的引起和被引起关系,伤害行为出现了行为人意想不到的死亡结果。伤害的程度主要是指伤害当时的情况,同时参考被害人的恢复结果。伤害的三种不同结果,决定了伤害行为构成犯罪的不同条件。在轻伤的情况下,法律要求行为人达到十六周岁才构成犯罪;而重伤和伤害致死,行为人年满十四周岁就可以构成犯罪。由于伤害结果的不同,同是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却有很大的区别。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废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行为的犯罪分子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外,还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他应当赔偿被害人的医药费、抢救费、住院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多种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包括安葬费、被害人生前抚养人的抚养费等。综上所述,通过了解了未成年重伤害量刑标准,对那些犯了较严重的伤害罪的未成年,只要年满了14周岁就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况较严重的话,也是免不了死刑的处罚。许多未成年就是对法律意义的缺失,才导致了走向犯罪的道路,我们也需要不断的宣传,号召。



相关内容:

·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在不作为犯罪当中具体分为了纯正的不作为犯和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相信看到这里,您都有点晕了吧。在对犯罪进行认定的时候,这其实也是很重要的。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一、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犯罪形式。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履行特定的应尽义务的行为。有的犯...


·哪些刑事案件不能公开审判
    法官对案件的审理原则上都是要公开进行的,当然,不同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的案件是不能公开审判的。就刑事案件而言,此时不能进行公开审判的具体包括了哪些案件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哪些刑事案件不能公开审判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分别作了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


·拘役是不是拘留所里进行服刑?
    拘役是不是拘留所里进行服刑?拘役不是在拘留所里面服刑;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就近在看守所内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二、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拘役与其他短期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拘留、(治安)行政拘留...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调解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调解吗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调解吗?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可以调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不能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公诉案件的起诉权赋予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涉及到国家公权力的行使问题,公诉案件的起诉权是重要的司法权,属于公权力;私人无权行使,即不能私了。 2、如果公诉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已自行私了,检察机关仍然...


·销售假药罪证据质证规定是什么
     一、销售假药罪证据质证规定是什么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二、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


·贪污罪共犯量刑原则是怎样的
    贪污犯罪当中同样也是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此时就有必要区分共同犯罪当中的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根据他们在犯罪过程中起的作用不同,做出对应的处罚。那么您知道贪污罪共犯量刑原则是怎样的吗?现在,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贪污罪的量刑原则应以共犯的独立性为主,但又不能脱离共犯从属性的制衡。身份犯共犯的量刑原则主要有二:1、对于构成身份犯来说,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犯法律要求特定身份的罪的,没...


·法定代表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么判刑?
    法定代表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么判刑?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协助...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期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期是怎么规定的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期是怎么规定的?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


·新刑诉法一审审限是多久
    一审作为案件的第一次判决,它的判决影响着后续是否需要提起二审等多项事情,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肯定是希望越快越好,但是法院也是有一定的压力的。那么新刑诉法一审审限是多长?在最新的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一审、二审以及再审的审理期限都是不一样的。 一、新刑诉法一审审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


·出现拐卖儿童犯什么罪行?
    出现拐卖儿童犯什么罪行?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走私犯罪具有哪些特点
    走私犯罪的特点是大多是自然人犯罪,以间接走私方式为主。走私犯罪主要表现为自然人犯罪,共25宗,占犯罪总数的96%,单位犯罪1宗,占犯罪总数的4%。内外勾结,实行共同犯罪。走私对象集中表现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有23宗,占总数的88.5%。《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


·打架双方造成轻伤要写刑事谅解书吗?
    打架双方造成轻伤要写刑事谅解书吗?打架双方造成轻伤并不是一定要刑事谅解书的。刑事谅解书是自愿写的,不是强制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九条,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但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