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累犯刑法修正案的解释是什么?

法制化程度近几十年在不断的增强,如今的社会法律已经非常重要,任何问题都需要法律来解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一个犯罪分子多次犯罪,屡教不改,这种犯罪分子在法规中定义为累犯,对累犯有着更为严重的处罚,来保障不会继续作案,那累犯刑法修正案的解释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累犯刑法修正案的解释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于今年五月一日正式实施,笔者仔细研读该条文后,认为修正案(八)中的第六条规定的不够具体严谨,在实务中会引发争议,现提出来供您商讨。该修正案第六条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该条对累犯作出了新的规定,从该条我们可以作以下解读,其立法本意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在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犯罪分子前后两次犯罪均发生在十八周岁以前;二、前一种犯罪发生在犯罪分子十八周岁以前,而后一种犯罪发生在十八周岁以后。遇到第一种情况时,按照修正案(八)的规定,不按累犯处理毫无疑问。若遇到第二种情形时,对于是否按累犯对待,会产生歧义。从刑法修正案(八)的立法本意看,发生第二种情形时的适应范围应当是指只要前一次犯罪发生在行为人十八周岁以前,就不构成累犯。据此,笔者认为应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对一般累犯的规定做出更明确的解释,文字表述更严谨,便于法律实践中准确无误地操作和适用。
二、累犯概念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对于累犯的规定非常详细和具体,并且法律的不断普及,如今的社会已经是一个法治化很高的社会,人们在生活中的侵权问题都可以解决,在累犯的处理上要比首犯要重得多,提醒您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高公民,避免给自己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相关内容:

·故意伤害罪共犯不能成立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共犯不能成立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故意伤害罪共犯不能成立辩护词的内容有犯罪嫌疑人信息、辩护人信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认定、共犯不能成立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二、格式...


·寻衅滋事罪辩护技巧有哪些
    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将寻衅滋事罪从流氓罪中分解出来。寻衅滋事作为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定的行为,也是社会上最普遍的犯罪之一。本文列举了一些寻衅滋事罪辩护技巧,供各位读者参考,请阅读下文。 下面列举出了关于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的四个方面: 一 、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 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公共秩...


·开设赌场罪主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对于任何一种犯罪行为来说,都分为主犯和从犯,一般主犯会量刑重一些,从犯的罪责会轻一些。任何一种犯罪都会有主犯的认定标准,那么,开设赌场罪主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般开设赌场罪的主犯会受到怎么样的法律惩罚?下面,我们来一一解答。 一、开设赌场罪主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从犯可从轻。具体如何判,要结合证据、后果、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律师辩护等因素综合分析。若被刑拘或逮捕,可委托律师会见他,详细了解情况...


·检察院批捕必须判刑吗?
    一、检察院批捕必须判刑吗?检察院批捕并不是必须判刑,一般只有在满足了逮捕条件之后才会采取这个措施,但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属于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重的一种,而一般只有对符合规定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采取这种措施。二、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公安阶段没有成功,到检察院起诉科时仍然可以积极争取取保...


·诬告罪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


·刑事案件二次侦查没新证据会放人吗?
    刑事案件二次侦查没新证据会放人吗?刑事案件二次退回侦查后,如果还没有收集足够证据的,检察院应该作出撤诉的决定,不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规定,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此外,以介绍婚姻为名,采取非法扣押身份证件、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妇女人地生疏...


·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分别是谁
    虽然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罪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是在犯罪主体上面,这两个罪规定的都要求是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那么您知道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分别是怎样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实际上无罪的人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对于这个问题有教授认为是本无罪的人脱逃不构成脱逃罪主体,理论争议很大。理解该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如果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西宁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是我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司法解释中对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做了更加细致的规定。但是由于每个地方的情况不同,量刑标准也就有所差异,现在,请跟随我们阅读西宁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达成协议认罪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案件当中的被告方很多时候也能够通过现行不断完善的刑事制度,避免自己在一开始就落入到庭审的被动地位,比如认罪协商机制,这可能是您非常陌生的一个话题。这是被告方一般和检察机关所达成的一种协议,一般达成协议认罪主要是包括刑期的交换,情节的交换的内容。 一、达成协议认罪包括哪些内容? 认罪协商的内容,大致有三种:刑期交换型、罪数交换型和情节交换型。 刑期交换 如果是被告人提出认罪协商的,被告人...


·诽谤罪定罪的证据有哪些?
    您常常在媒体上看到以诽谤的理由引起的官司,我们在日常生活里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诽谤会对受害人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和利益损失,为了维护好自己的形象和自身的利益,我们应该知道诽谤罪是如何定义和如何定罪,那么在实际操作中诽谤罪定罪的证据有哪些?下面我就为您讲解一下。 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是诽谤罪。 一、什么是诽谤罪? ? ...


·存在偷盗未遂怎么判刑?
    存在偷盗未遂怎么判刑?《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