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该怎么对离婚赔偿计算 离婚能否向对方要求离婚赔偿

现实中,如果夫妻离婚是因为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那此时对另一方来讲造成的伤害可以说是比较大的。既然此时感情已经破裂了,至少要为自己争取一定的赔偿才行。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对离婚赔偿计算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离婚能否向对方要求离婚赔偿
离婚时能要求离婚赔偿的只有无过错方。无过错一方在最终离婚发生时请求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损害赔偿的须同时具备四个构成要件,即违法行为、损害结果、主观过错、离婚损害结果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前提:(一)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二)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三)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四)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该条规定,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向过错方请求离婚赔偿。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二、怎么对离婚赔偿计算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的规定,《婚姻法》第46条所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物质损害赔偿可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令有过错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根据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离婚赔偿只要满足了《婚姻法》四十六条的规定就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对方提出,但离婚赔偿需要提交证据,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会支持,此外赔偿多少也是根据提交的证据来认定的。因此,涉及到离婚赔偿的案件,要是不清楚该怎么对离婚赔偿计算的话,不妨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相关内容:

·离婚一年还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一年还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一年后,不负责抚养的一方想就更孩子抚养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


·离婚诉讼中的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是离婚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向法院提出的一种附随的鉴定申请。当事人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作亲子鉴定,法院不会受理,它是附随与诉讼离婚或索要抚养费的一种申请。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主要包括否认婚生子女和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诉讼,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 <{{tjlytel}}> 1、离婚诉讼中如何申请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是离婚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向法院提出的一种附...


·婚姻规定婚前财产怎么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
    婚姻规定婚前财产怎么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上述不动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二、婚前财产有哪些1、婚前存款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


·什么情况下离婚女人有孩子抚养权
    什么情况下离婚女人有孩子抚养权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


·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个是当当事人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他们不允许结婚。 血亲其中一方面是关于直系亲属的,直系亲属就是与当事人有直接血缘关系或者是婚姻关系的人,如父母,祖父母等等。 另一方面就是旁系亲属,而旁系亲属则是兄弟姐妹之间,无论是同父同母、同父异母还是同母异父,都不允许结婚。他们属于的是旁系血亲。 堂兄弟姐妹与表兄弟姐妹们之...


·一、婚外情跟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婚外情跟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1)重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婚外情却不需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2)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有婚外情,不一定构成重婚。(3)行为人提供虚假的婚姻证明,骗取结婚证,这时非法的婚姻关系即告成立。法律重婚行为可能引起不法婚姻关系一直持续,但重婚行为并不以非法同居的行为或后果作为其成立的要件,非法同居仅是重婚行为所导致的不法婚姻状态的客观表现形式。二、重婚...


·2O15年国家赔偿金标谁是什么?
    国家赔偿金由国家对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在些过程中侵犯公民人生自由,公司生命健康权的都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由于国家赔偿金的标准每年都会有一定变化,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介绍国家赔偿金标谁的具体内容。 (一)国家赔偿金标谁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


·登记离婚户口本上写离异吗
    登记离婚户口本上写离异吗在办理离婚或者结婚登记后:个人的户口本中不会自动显示婚姻状态,民政局也不会主动将离婚或结婚登记的情况通知派出所。如果本人未到公安机关变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则显示之前的婚姻状况;如果提交《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变更了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则显示“离异”。离婚后想变更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需要当事人本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本”婚姻状况“为离婚。...


·离婚后追索财产起诉状是怎样的
    离婚后追索财产起诉状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二、离婚后怎么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后,如果存在上述的情况,当事...


·因为诉讼离婚就是在打离婚官司
    因为诉讼离婚就是在打离婚官司,而其中原告一方就有一个举证责任,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话,那么即使调解无效,法院也是不会准许夫妻离婚的。不过一般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


·国家赔偿法赔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法赔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


·离婚当事人的抚养费催要方式有哪些
    一、离婚当事人的抚养费催要方式有哪些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法,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给付抚养费,例如按年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二、要支付多少抚养费1...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