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在哪起诉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说的直白点也就是打离婚官司,相信您都清楚涉及到打官司自然就是要到法院起诉。此时对于想要离婚的一方而言,就要先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也就是要知道起诉离婚在哪起诉。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在哪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您可以参照本文结合您的具体情况判断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并且准备相应的材料和证据,如果您想省事一些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全权代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开庭时要出席,因为法律规定的离婚案件夫妻双方是必须到庭的。


相关内容:

·协议离婚中的条件都有哪些
    有的夫妻认为只要双方分开一段时间,并且也没有履行夫妻义务的话,那婚姻关系就能自动解除。但其实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毕竟我国不允许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要办理了离婚手续才行。而实践中,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条件不一样,那协议离婚中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中的条件都有哪些 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判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判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


·起诉离婚一个人可以吗?
    随着国家法制观念的普及,公民被传统的嫁一人即是一生的观念束缚愈来愈小,若婚姻生活中一方感觉难以为继,另一方却死活不愿意离婚,遇到这种你会怎么办呢,是选择继续和没有感情的他继续生活,抑或是不愿意继续压抑的生活,奋起诉讼。关于起诉离婚一个人可以吗?我们下面跟您详细的聊一聊。 一、一个人可以去办离婚吗? 不能,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话,向院递交离婚申请书,两年分居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如果是协议离婚,...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


·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重婚能否起诉?
    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重婚能否起诉? 一、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重婚能否起诉? 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重婚能起诉,因为在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的重婚罪名的话,它是属于自诉类型的案件, 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是你的举证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可以起诉损害赔...


·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付?
    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付? 抚养费跟再婚没关系,还是承担义务的一方仍然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以前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应该继续支付,至少要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成年以后。 因为作为子女的亲生父母,有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法定的,依据《婚姻法》规定,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再婚而终止抚养权和抚养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


·一、离婚时未分割财产的分割吗?
    一、离婚时未分割财产的分割吗?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也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送养人送养子女要满足什么条件
    送养人送养子女要满足什么条件一、送养人送养子女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收养法的规定,送养人具备的条件:(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3...


·自动放弃婚前财产离婚是可以的吗?
    自动放弃婚前财产离婚是可以的吗?自动放弃婚前财产离婚是可以的,离婚自动放弃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法律上强制性的规定也不能凌驾于民众个人意愿之上。民众对于个人合法的收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自由支配的权利,净身出户的约定生效后就不能随意反悔了。1、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


·一、醉驾被判拘役是在家还是?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
    一、醉驾被判拘役是在家还是?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拘役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2、拘役多适...


·新姻婚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有些人在结婚之前就把婚前财产计算清楚,有些人在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上纠缠不清,这些都是与是否熟悉婚姻法有关的。那么那些才是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些只算夫妻共同财产呢?2017年新婚姻法对财产分割相关的问题进行了一些修整,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应就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其中房产对于一般家庭来讲是价值最高的财产,因此也是大多数夫妻分割财产时争执的焦点,如果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合意,或者男方故意不遵守房产分割协议的条款、不执行法院对于房产分割的判决时,离婚房产纠纷诉讼书怎么写女方起诉的范本是怎样的呢? 一、民事起诉状的要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1、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