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什么?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什么?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我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一个通知,但是这一通知的具体内容我们却不是很了解。今天我们带您了解的就是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什么,全文中规定了哪些方面的要求,具体要求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


一、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什么

关于印发《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 (试行)》和《土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厅[20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根据《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精神,部制定了《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附件一)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案办法(试行)》(附件二)二个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

(一)、审批权限划分

(1)经国务院批准改制且符合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受权经营方式配置土地条件的企业,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报部审批。经国务院批准改制具体包括以下两类:

1、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或国务院领导批准改制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

2、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或国务院领导批准改制组建境外上市企业的。

(2)无论哪类企业,若改制涉及的土已经实行有偿使用或需要转为出让或承租土地的,直接到土地所在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偿用地手续。

(3)国务院有关部门、企业集团或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且符合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配置土地的企业,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报土地所在地的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为方便与有关部门衔接,同一企业涉及有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土地资产处置的,企业根据需要,可持有关省(区、市)的处置批准文件到我部转办统一的公函。 如果同一企业改制涉及的划拨土地,部分采用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部分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部分土地采用保留划拨方式处置等多种处置方式并存的,土地资产处置部体方案一并拟订,按照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的审批限报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一并核准,具体处置方案则按各种处置方式的审批权限分别在市且或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二)、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的范围和程序

(1)适用范围 对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方可采用授权经营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

(2)报批程序:

1、改制企业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批准文件,拟定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向省或国务院土地主管部门申请核准;

2、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经核准后,企业应自主委托具备相应土地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并依据土地状况和估价结果,拟定土地资产处置的具体方案

3、企业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审,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产权状况、地价水平进行初步审查并出具意见,并附土地估价结果初审表;

4、企业持改制方案、土地估价报告、土地资产处置具体方案和初审意见,到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

5、企业持处置批准文件在财政部门办理国有资本金转增手续后,到土地所在的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三)、总体方案核准办理要求

(1)所需报件:

1、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核准申请文件;

2、改制批准文件;

3、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企业的文件;

4、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涉及土地的基本类型、宗地、面积概略数及相应的处置方式等);

5、企业改制方案。

(2)审查内容:

1、报文资格;

2、采取授经营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的资格;

3、企业改制所涉及土地基本类型及各类土地对就的处置方式。

(四)、具体处置方案审批要求

(1)所需报件:

1、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的申请文件(含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

2、土地资产处置具体方案;

3、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4、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核准文件;

5、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权属和地价水平的初审意见(含土地估价结果初审表)

(2)审查内容:

1、土地处置方式;

2、土地权属状况;

3、地价水平等。

我们可以知道该文件中规定了审批权限划分、文件的适用范围、报批程序、办理要求、审查内容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各地方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提供了设立依据,使各地方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进行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


相关内容:

·国家占用土地赔偿新标准是什么
    国家占用土地赔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地上附着物补偿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


·村改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城镇发展速度很快,城市规模越来越大。一些靠近城郊的农村被征地拆迁,建成新的开发区。对于种植农田的村民来说,可以拿到物质补偿。政府在征地之前,就会对外公布征地补偿方案。那么,村改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村改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农田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


·河南开封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土地补偿的费用每一个地方都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很多人对河南开封的征地补偿并不清楚,其实征地的补偿和安置一般是根据当地的产值来计算的,当然还要考虑到一些特殊的情况,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的补偿费用是包括地上附着物的费用的,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规。一、河南开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


·土地征地补偿给谁
    土地征地补偿给谁现在为了支持大型工程的建设来便利人民的生活,政府向人民征地在生活中变成了很普遍的现象。但是,就我们所知,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像农村的土地其实是由农村的生产社队长根据每家人口进行划分的,所以严格意义上我们享有的土地并不是自己的,而是集体的。其实,土地征地补偿给谁,国土资源部也是作出了明确规定的。 一、土地征地补偿给谁呢?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


·监外执行不请假到外地会有什么后果?
    监外执行不请假到外地会有什么后果?监外执行不请假到外地的后果就是公安机关会请求法院并决定重新收监,而且在私自去外地的期间是不能够将这段时间算在刑罚之中的,剩下的刑罚将无法在监狱外执行而必须回到监狱或者其他关押的场所继续,如果违反规定的情节比较重的甚至会被加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


·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天然气配送站和天然气管道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占用的土地面积往往较大。湖南省各地在进行此类工程施工时,会征用到部分农村土地,为此,相关村民会得到一笔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等。那么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为此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我们共同了解下。一、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地面积及所在地区标...


·菏泽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菏泽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国家或者地区要进行公共利益的建设,需要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来保证工程建设的完成。不过,国家政府在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为了避免对人民利益造成损害。就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赔偿办法。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菏泽征地补偿办法,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菏泽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


·酒驾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酒驾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1、醉驾取保候审的有正当理由可以去外地,但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取保候审执行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批准。2、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有哪些
    各地主管土地的相关行政单位的工作任务其实是非常繁重的,因为国家就要求必须要做到对土地市场的规范管理,在以土地经营为核心的基础下,国家土地单位是必须要积极参与到土地市场当中的。因此人们想要使用国有土地资源,就首先要通过有关单位先获得土地使用权。那么,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有哪些? 一、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有哪些?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吗?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吗? 一、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吗?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


·什么条件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成立
    什么条件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成立我们都知道资产分类一般分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土地使用权一般都是属于外购的无形资产,既然是无形的资产那么实现条件和使用权执行条件在计算和产生条件方面存在会很多的疑问。那么我们在购买土地时,什么条件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成立呢。 一、新会计准则规定 (1)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与折旧。(2)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


·重庆市最新的征地补偿规定
    重庆市最新的征地补偿规定 征地拆迁,近年来的社会热点。全国各地的建设都在推进,伴随着征地拆迁的是一系列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后的补偿。而作为产权所有者,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征地拆迁后的赔偿问题。征地拆迁后获得的一系列补偿能不能够保证自家人的正常生活,会不会影响到生活质量。今天,律师与您来分享一下重庆市最新的征地补偿规定。 最新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