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可变更合同民法总则具体是什么?

可变更合同民法总则具体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可变更合同《民法典》具体是什么可变更合同在我国现行《民法典》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事由有以下:1、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2、胁迫。3、乘人之危;4、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合同当事人的误解;对合同标准的的误解。5、显失公平可撤销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对于上述情况,合同可以在合适的范围内进行变更,这是一种对于合同双反的保护措施二、可变更合同的缺点1、司法机关对于此项行为缺乏操作性,具有极大的操作难度。2、变更权的实际作用极其局限。3、无法保证公私权力对合同的变更权力滥用。三、什么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1、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基于法定原因,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溯及既往的消灭的利权。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4、撤销权的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庆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所以,综合以上的信息,我们要说的是可变更合同《民法典》具体是什么非常的好说明,即对于新可变更合同法有效的解决合同的内容发生对合同双方进行互相损害的,法律机构会采取对应的措施老保证该合同的合法的有效生效,除此之外,《民法典》里对于违反合同,可向是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变更合同。



相关内容:

·知识产权保障署名权合同怎么写 知识产权的种类是非常多的,确
    知识产权保障署名权合同怎么写 知识产权的种类是非常多的,确切的来说就是该项发明或者是艺术创作是某一个人拥有的知识财产权,其他人或者是单位在没有经过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自己用来做商业性、盈利性的运作的。如果要用的话,除非双方同意,并且由具体的合同为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知识产权保障署名权合同怎么写? 知识产权保障署名权合同怎么写?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


·附条件合同效力怎样进行规定的
     一、附条件合同效力怎样进行规定的 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生效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这里所说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人不能肯定条件在将来是否会成就。如果将将来肯定要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视该条件为期限;如果将将来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条...


·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有哪些?无效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而合同无效之后该如何处理呢?具体有什么原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1)无后果的不做处理 如:在合同履行前,被确认无效,此时尚未造成后果,可不作处理。 (2)在当事人之间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的方式可分为: ①合同...


·赠与合同模板的介绍 1.模版格式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
    赠与合同模板的介绍 1.模版格式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 ? ? ? ? ? ? ?? ??? (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 ? ? ? ? ? ? ?? ?? (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 ? ? ? ? ? ? ?? ?? (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 ? ? ? ? ? ? ?? ?? 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


·在当今的社会中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
    在当今的社会中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劳动合同的订立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劳动合法权益和劳动权益保障,而我们要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做些什么呢?下面我们就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为您详细解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情况下可劳动合同协商解除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


·合同仅仅约定了单方违约金有效吗?
    合同仅仅约定了单方违约金有效吗?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的要求,由于合...


·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民法典》251条规定的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但是此处还有一个补充规定,即租赁期超过6个月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话视为不定期租赁,238条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270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330条规定的技术开发合同,342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民法...


·合同不满一年试用期三个月合法吗
    合同不满一年试用期三个月合法吗?劳动合同是求职者被公司录用后都会签署的劳动协议,规定了试用期,也明确了彼此劳务关系的有效期限。或许大部分求职者都会认为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只有经验丰富才可能缩短,但是,法律规定并非如此,下面我们就合同不满一年试用期三个月是否合法这个问题进行分析。合同不满一年试用期三个月合法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不同。一、在限定能够约定试...


·委托代理合同税是否需要缴纳? 日常生活中,人们办理一些事项
    委托代理合同税是否需要缴纳? 日常生活中,人们办理一些事项的时候不能亲自处理,这时只能通过委托他人的方式完成。双方要签订一份委托代理合同,在里面写清委托事项、委托代理权限、权利及义务等。而很多合同签订后要缴纳印花税的,那么,委托代理合同税是否需要缴纳?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委托代理合同税是否需要缴纳? 委托代理合同不需交纳印花税。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


·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久
    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久?我们购买商品房后就要忙碌房屋装修了,一般我们会通过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明确注意事项。为了防止装修公司违约,导致房屋装修过程出现问题,我们要在合同中确定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那么这个比例多少合适?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一、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多少合适? 装修合同违约金多少,是由你与装修公司之间约定的,可以约定一定金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我国《合同法》第...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当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承担,包括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一、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承担,包括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完全赔偿是对受害人利益全面的、充分的保护。从公平和等价交换原则来...


·合同法违约金的额度有上限吗?
    合同法违约金的额度有上限吗?合同法违约金的额度是有上限规定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