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贩毒现在不做了还会被判刑吗? 几年前贩毒现在不做了还会被判刑吗? 一、几年前贩毒现在不做了还会被判刑吗? 会被判刑,一般只要贩毒的时间没有超过五年的追诉期的,都要被判刑,人民法院会依据其具体法人犯罪情节进行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
·集资诈骗罪量刑幅度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量刑幅度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怎么认定集资诈骗罪中的非...
·中国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怎样的 中国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怎样的?《刑法》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
·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是哪些 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是哪些 一、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是哪些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4种: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滂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有的犯罪分子在法官做出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可能会被同时宣告缓刑,这其实就是暂时不用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但并不是所有犯罪分子都可以被宣告缓刑的,有具体的适用范围。下面,我们告诉您缓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一、缓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1、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累犯不适用于缓刑。 ...
·检察院批捕一年多了也不判刑怎么回事? 一、检察院批捕一年多了也不判刑怎么回事?各种因素可以影响延期。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刑事认定?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刑事认定? 一、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刑事认定 1、行为人主观过失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 首先,应该是由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本身的特征所决定的,从刑法理论上看,知识产权犯罪可归入行政犯,即是违法了经济、行政法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如国家制定的《商标法》、《专利法》、《反不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行政犯由于其伦理道德上的可谴责性较弱,不宜对其主观犯意过于苛刻,行为人只有在故意的情况下,...
·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新罪数罪并罚吗 一、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新罪数罪并罚吗?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新罪的话一般都是数罪并罚的,而且司法机关会撤销假释决定。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
·嫌疑人7天拘留时间怎么算? 嫌疑人7天拘留时间怎么算? 一、7天拘留时间怎么算? 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 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
·抗诉刑事答辩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抗诉刑事答辩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首部 应当写明标题、答辩人基本情况 (1)应当居中写明:“刑事答辩状”。 (2)答辩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如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果答辩人系未成年人,应在其下一项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
·过失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过失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一、过失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1、在客观上已经发生法定的危害社会的结果; 2、主观上存在过失。至于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应该预见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最主要的是根据案件的具体体现,认真查明和分析行为人的年龄、教育程度、专门知识、工作经验、技术水平、担任的职务、所负的责任等,综合全面考虑,进行正确判断。 在处罚上,因为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比故意犯罪明显...
·拘役30天在哪里执行 根据《刑法》拘役的刑期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因此如果判处犯罪分子拘役30天的话也是有可能的。那么被判拘役30的,应该在哪里执行刑罚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30天在哪里执行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会见已决犯,应在其服刑产所——一般为看守所会见(每月2次,每次30分钟)。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因此,也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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