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商标专用权质押指商标的所有权人以商标专有权向债权人作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依法处理商标专用权,从而实现债权。那么,我们为您推荐一篇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质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名称:

出质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名称:

质押商标注册号:

申请质押原因:

质押担保主债权种类:

质押担保主债权数量:

评估价值:

质押价值:

质押期限 自:至:

质权人章戳(签字): 出质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栏目。

2、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应在注册号前加字母“G”以示区分。

3、共有商标质押,“出质人”一栏需填写代表人名义,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的授权。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程序

一、为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三、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四、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式附后);

(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四)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五、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三)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四)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五)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申请人按本程序第四条规定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出质入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八、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

(一)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二)登记后发现有属于本程序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三)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

十、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或者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商标专用权质押是需要进行登记的,登记就需要写一份申请书,这样才是完整的手续,国家并专门制定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法规。按照法规进行就可以了。如还有疑问的,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相关内容:

·个人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吗
    个人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吗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申请发明专利的都是法人或者合伙组织,那要是个人进行了发明创造的话,此时个人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吗?如果可以的话,那么有应该怎么进行申请?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个人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吗 个人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申请文件准备 →申请步骤 →审批流程 →办理机构 →办理时限 →缴纳费用 1、 申请阶段 发...


·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措施的主体是哪些
    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措施的主体是哪些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


·商标代理人抢注委托人的商标可不可以
     商标代理人抢注委托人的商标可不可以 现在我国法文法条不断地在完善,其中就规定商标代理公司不允许注册超过经营范围的商标。因为商标代理公司经营范围只能是知识产权领域,如果商标代理公司去注册服装,食品等领域的商标,国家商标局是不会通过的。商标法规定个人注册的话必须有个体营业执照才可以申请。以上的规定虽然很大程度杜绝了抢注行为,但并没有完全的禁止抢注的发生。 如何防范商标代理陷阱 虚假宣传、...


·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如今,盗版和山寨产品横行,对著作权人的利益是造成了很大损害的。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那么此时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 我国《刑法》第217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


·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持有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人在很多时
    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持有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人在很多时候会选择将其质押,以此来作为债权的担保,那么就涉及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问题,该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呢?我们对此整理了以下内容,或许就有您需要的。 一、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订立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应当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著作权不可以转让的有哪些?
    著作权不可以转让的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有偿转让,而四项人身权不能转让。二、著作权转让要注意什么问题?著作权转让...


·企业如何应对商标的抢注问题?
    企业如何应对商标的抢注问题?除了需要修改、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恶意抢注之风兴盛的原因还在于企业自身的商标保护意识薄弱。因此,为抑制商标抢注之风,企业自身也需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自身的文化品牌:1、应及早进行有关的商标注册。在商标被抢注后,即使寻求撤销或其他救济手段,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及早进行商标注册是遏制恶意抢注行为的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手段。2、需要仔细研究、确定注册的商标类别。企业必须...


·哈尔滨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哈尔滨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程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咨询: 1、 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对此咨询,建议多咨询几家后对比确定正确的结论。因为当前很多的资讯接待员是的工资都是提成制的,为了业务量,有时对咨询会有不恰当的回复。 2、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可以申请哪一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二、签定代理委托协...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我国保护注册商标,当然注册商标也是可以由商标的所有权人交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当然,许可给他人使用的时候必然会签订一个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合同很多人对于这个合同不太清楚,他们想知道。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一、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众所周知,在申请专利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申请费,而以后每一年还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专利年费。但是却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知道我国关于专利的申请费、年费的数额是多少。下面,针对实用新型专利,我们告诉您申请费用是多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由两部分组成,官方费用和代理费用。不同的专利代理机构所收取的代理费用是不同的,这里只对官方费用做...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是否可以申诉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是否可以申诉 一、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是否可以申诉?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是可以申诉的,《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无效宣告商标自始无效吗?
    无效宣告商标自始无效吗?无效宣告商标自始无效,商标宣告无效就是对一件注册商标宣告权利失效,相当于被判了死刑,这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说是杀伤力十分巨大的。面对商标被无效的危险,必须积极应对、尽全力挽回!从商标注册之初就熟悉相关法律要求,通过合法正规手段获得商标权,从而避免商标被无效。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体规定:2、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