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办理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受伤,或者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可以向劳动保障机构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来说,做工伤认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少说也要一两个月。这段期间内,职工可以不去单位上班,那么,工伤办理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伤办理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在等待鉴定结果期间公司是不能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伤者可以主动申请离职。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公司能否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合同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得根据你的伤残等级,以及你所属的统筹地区确定。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使用者和劳动条件提供者,单方负有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法定义务,发生工伤事故就意味着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法定义务,因此,在劳动者因工伤事故而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时,用人单位应该对劳动者的生活负责,而不是以终止劳动关系了事。
二、一级工伤可以拿到多少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到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分析了工伤办理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这个问题。在工伤认定期限,单位是没有权力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除非是职工本人自愿提出。作为受伤的职工,不应该在没有拿到工伤认定书之前解除劳动关系,这样的话,对于后期索赔都是不利的。



相关内容:

·实践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单位都是要保证建设工程的质
    实践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单位都是要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满足国家或地方规定。对此,我国还有专业的机构来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那么这个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是哪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谁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


·元旦加班,工资怎么算
    元旦属于我国法定的节假日,通常劳动者是可以休假的,但有的情况下,可能用人单位要安排员工加班,那么元旦加班,工资怎么算呢?可能不少劳动者都不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来帮助你进行了解吧。一、元旦加班,工资怎么算元旦总共休息3天,所以1日的加班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二、加班加点工资该怎么支付?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劳动法》以及《违犯〈中华人民共...


·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需要的证明文件有哪些?
    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需要的证明文件有哪些? 一、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需要的证明文件有哪些?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


·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工伤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


·道路工程质量的要求是什么?
    我们出行肯定会使用到的公共设施就是我们所行走的道路,尤其是那些允许车辆行驶的道路就更加要求质量否则就容易出现意外,而道路工程往往都是由国家的名义委托给某些专门建筑的公司建造的,下面一起来看看道路工程质量的要求是什么? 一、道路工程质量的要求是什么? 1、结构稳定性为防止路基结构在行车荷载及自然因素作用下发生整体失稳,发生不允许的变形或破坏,必须因地制宜地采取一定措施来保障路基整体结构的稳定性。2、...


·符合《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
    符合《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的条件的,施工单位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实际上有些时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原本就是无效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直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1、违反有关招标投标规定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这里又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不招标。建设单位对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不进行招投标,直接将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 二是...


·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
    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并送至员工处双方签字确认,那么如果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如果解除理由是合法的,可以通过仲裁判决合同解除,在这里,我们将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度,为您阐述这一问题。 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 (一)对于劳动者,不签字的处理方法 如果劳动者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协商不成,并且拒绝在解除合同通知书上签字,...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现代社会已经在向小康社会逐步迈进,也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大提高,我们现实生活中家家户户都盖起了楼y房,而在工程队额是一个很好的发展,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是怎样的?下面给您详细介绍一下: 制定依据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什么?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什么 一、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总 则 (一)本标准所称轻型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网壳、单层刚架、排架、多层框架、索膜结构、压型拱板等钢结构工程。 (二)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标 准 (一)甲级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轻型钢结构工...


·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单位辞退员工后社保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单位辞退员工后社保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员工被辞退后,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办理。员工在未找到新单位前,社保账户暂时封存,待重新开始新的工作经历后延续缴纳,或自己以自谋职业者身份自行缴纳。住房公积金将暂时封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