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是如何界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在房产分割的问题上,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对于婚前和婚后房产的界定。如果是属于婚后房产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之间是可以进行平等分割的。但是婚前房产的话就,另当别论了,由于房产是在对当事人来说比较重要,因此我国对婚前房产作出了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婚前房产是如何界定的?

一、关于婚前房产是如何界定的?

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

1、“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

2、“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对于前者,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

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婚前房产是根据购房的时间点、房产证上的时间点和签订合同上的时间点等相关各个方面来进行界定的。有些时候关于房产的分割问题,可能实际情况比较复杂,比如说在婚前首付买的房子,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那也是可以平等分割的。


相关内容:

·农民自建房店面拆迁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农民自建房店面拆迁可以获得赔偿吗? 农民自建房店面拆迁可以获得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


·租房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租房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7...


·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


·房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司法鉴定,就是指在诉讼中由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对一些专业性问题运用专业知识和科学技术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书的行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司法鉴定又分为许多不同的项目,而不同的项目间收费标准又有所不同。今天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房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一、房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鉴定费通常根据申报的工程结算总造价计算,而与审减金额及审核结果无关,具体收费比例视金额大小而定,通常为0.3%-1%。质量鉴定费视鉴定项目、...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费是多少?
    一般的房屋过户是需要按照规定交纳一定的税费,有条件的情况下甚至会交出很高的税费支出,但是也有个别特殊情况可以使税费支出保证在最低,夫妻离婚是其中一种方法,那么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费是多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费是多少? 夫妻之间过户,只需要工本费,不需要缴税的,通常100元左右。 需要离异夫妻俩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经过公证的离异协议(上面注明住房分割细则,归...


·新农村建设拆迁,房子每平米赔500元,是否合理
    一、新农村建设拆迁,房子每平米赔500元,是否合理  进行新农村建设拆迁时,房屋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在不同的地区补偿标准不同,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无法准确答复500元是否合理。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


·武汉市房屋20平方拆迁补偿方案
    武汉市房屋20平方拆迁补偿方案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武汉市房屋20平方拆迁补偿问题相对较多,先了解拆迁政策以及补偿,法律我们为您列出以下内容。 一、拆迁补偿费有哪些 拆迁赔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


·房屋拆迁赔偿是怎样的 怎么对房屋拆迁进行赔偿
    一、房屋拆迁怎么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


·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注意的
    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注意的 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注意的 (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为现实中,很多开发商为了融资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售房时如果开发商隐瞒此抵押情况,这将对购房人构成法律障碍,影响购房人的顺利购房。 (二)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1、开发...


·一、二手房贷款过户流程
    一、二手房贷款过户流程 第1日 递交材料,提出申请 买卖双方带齐相关材料,前往银行。领取并填写二手房个人借款申请表,填完后将所有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审阅。 工作人员会就材料做出初步评估,给出大致贷款额度和年限。最后三方约定时间,由银行联系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前去验房做评估。 第2-7日 评估 根据约定时间,房地产评估机构到房源处进行评估。完成后,评估机构向银行出具评估报告。这一阶段耗时会依据...


·房子过户后共有产权人不搬走可以起诉吗?
    房子过户后共有产权人不搬走可以起诉吗? 一、房子过户后共有产权人不搬走可以起诉吗? 属于违约,房主不搬走可以起诉原房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不动产房屋以登记为准,动产以占有为准。若乙方没有履行过户手续则财产一直归乙方所有。 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


·商品房预售合同单方毁约怎么办?
    商品房预售合同单方毁约怎么办?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是指因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自身的缺陷或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合同履行迟延或履行不能等而产生的纠纷。包括因预售商品房的交房时间、面积、质量、价款、产权证明等方面的纠纷。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就赔偿标准,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如当事人之间就此有明确约定的,应当直接依据当事人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