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双方建立起婚姻关系后,两个人婚后买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当婚姻关系结束后,房子如果归其中一方或第三方所有,这就涉及到相关的过户问题,那么究竟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多少钱呢?我们就来给您普及一下相关问题。
一、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
(一)、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很多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
依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要不要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因此,在离婚房产过户时,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办理离婚房产过户。
二、离婚房产过户交税: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
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 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三、夫妻离婚房产产权变更涉税问题
离婚房产分割涉税问题,主要是房屋产权变更环节。按法律规定对婚后财产(房屋)不管产权所有人是谁(其中一方)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析产时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二是双方各拥有一部分;三是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按房屋份额得到补偿。如果原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离婚后的持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原产权所有人不是离婚后的持有人,则需要产权变更,变更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税种的征免界定。
(一)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2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其中第(一)项:离婚财产分割;第(二)项: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属于无偿赠与配偶;对各拥有一部,属于离婚财产分割都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一方拥有,另一方得到补偿也应该属于离婚房产分割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关于契税问题,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规定判定,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也就是,无论是分割后办理各方拥有产权,还是归一方拥有产权,也无论是一方放弃还是一方得到补偿,在变更产权时都不征收契税。
(三)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
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则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各拥有一部分,分割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另一方得到补偿,对得到补偿的一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再看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二)项:“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从这个文件分析,对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上面可以看出,我国对于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多少钱的规定还是十分明确的,涉及到双方共同财产过户给其中一方时,是不需要缴纳手续费,而当过户给第三方时,即发生二次转让时,就要缴纳各种税收了,您就要按照规定纳税。
相关内容:
·一、网签租赁备案对房东的影响有什么?
一、网签租赁备案对房东的影响有什么?没有什么影响,只要按照正常的手续办理即可,但如果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则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
·房屋买卖违约责任有哪些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是比较多的,此时就需要违约方对守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那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违约责任都有哪些呢?而房屋买卖违约金又该怎么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买卖违约责任都有哪些
1、继续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一、房屋买卖合同撤销与解除区别有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撤销与解除区别有什么?
(1)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撤销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是有效的。
(2)合同解除后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撤销后即自始无效,撤销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也归于无效,依照无效的法律后果进行处理。
(3...
·农村房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房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书怎么写?农村房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书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2、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
·预查封的房屋可否解除买卖合同
预查封的房屋可否解除买卖合同
一、预查封的房屋可否解除买卖合同?
预查封的房屋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如果没有告知当事人这套房屋可能被法院查封,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一、买房子认筹是什么意思?
一、买房子认筹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说,认筹是指预先缴纳一定额度的认筹金,在开盘的时候通过解筹,兑现增值。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1、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2、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房子办贷款需要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房子办贷款需要多久?
如果是买新房如果是购买新房需要办按揭,楼盘已经办理了预售证的,只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将会向人民银行查询你的征信记录,如无问题,3天内会回复个人的贷款申请,并要求你按规定提交相关的证照复印件、收入证明、首付单据等资料,且同时签订相关的贷款合同等银行文件及单据。银行收齐资料后就搞内部呈批,接着去房管交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需时约10个工作日,待交易发放他项权证(...
·安置房产权纠纷诉讼范本是怎样的
安置房产权纠纷诉讼范本是怎样的
一、安置房产权纠纷诉讼范本是怎样的
原告: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被告: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一)、房屋产权纠纷起诉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涉诉房产的房产证;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__元;
3、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房屋产权纠纷起诉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__年__月...
·购房人什么时候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购房人什么时候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在具备下列条件下购房人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房:
(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
(2)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
(3)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
(4)无法办理贷款。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拿不到产权证。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
·已抵押的房屋能否买卖 购买抵押房有哪些风险
开发商将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符合售房条件后又将抵押房出卖给消费者的现象已屡见不鲜,那么到底已抵押的房屋能否买卖?抵押房的权利受法律限制,消费者购买抵押房有哪些风险?关于抵押房屋的问题,本站我们做了相关整理,马上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疑惑。一、已抵押的房屋能否买卖(一)我国有关抵押房转让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
·哪些情况下离婚了不分割房产证吗?
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的五种房产类型:1、用他人身份购房民法典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离婚纠纷时就会直接导致房屋无法分割。2、买二手房未过户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3、受赠、继承未过户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
·一、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吗?
一、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吗?
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二、离婚时房产增值的分割计算方式
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